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噪声排放管理。 3 职责
3.1各岗位负责本单位噪声达标排放的日常管理。 3.2各岗位负责本单位噪声的控制、统计和申报。
3.3各车间负责本系统岗位噪声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
3.4安全技术科负责日常噪声非达标事故的调查、上报和处理。
3.5生产技术科负责监督和考核各岗位噪声排放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3.6设备科负责外来施工单位噪声排放的管理。 3.7设备科负责新装置防噪声污染的选型。 4 工作程序
4.1公司噪声主要来自于氯、氢压机、空压机、冷冻机和锅炉风机等机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必须配置隔声、消声装置和减振措施。噪声指标必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2类方可排放。
4.2各部门认真执行“三同时”原则,在改建、扩建、新建装置的同时,对噪声超标部位必须落实噪声防治设施,避免新的噪声污染。
4.3安全技术科每年年初根据公司的目标,针对生产区域内高强度噪声源制定综合治理目标、指标。
4.4安全技术科按监测计划负责进行厂界环境噪声及生产区域内高强度噪声源的监测,做好记录及统计上报工作。
4.5设备科对新装置要选购制造精度高、噪声低的设备,防止噪声污染。负责外来施工单位噪声达标排放的管理。
4.6各车间对本系统岗位噪声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4.7产生噪声源的单位,必须保证防治噪声污染设施的正常运转。改造、拆除或闲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必须报请设备科批准。
4.8各岗位操作人员要按时巡检,发现设备运转异常时,及时上报并查出原因,若确系设备带病运行,要立即报告车间和生产技术科,进行修复。
4.9各种设备包机到人,必须按制度定期润滑,尤其是高噪声源设备的润滑,使设备正常运转,降低噪声。
4.10工艺设备检修时,高噪声源设备要同步检修,做到油路、汽路畅通,油标醒目,油量充足,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平稳运行。
4.11员工在高噪声岗位现场作业要戴耳塞、护耳罩等防护用品,加强个人防护。 5执行国家标准
5.1《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5.2《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固体废物管理 1 目的
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方针、政策,引进国际先进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严格控制固体废物的处置,防止污染,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及广大群众身体健康。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固体废物处置管理。 3 职责
3.1各相关岗位负责本单位固体废物的日常管理。
3.2各车间负责本单位内固体废物的总量控制、统计和申报。
3.3各车间负责本单位大修、抢修、日常维修期间固体废物的预案或措施的制定及实施。
3.4安全技术科负责日常固体废物事故的调查、上报和处理。
3.5生产技术科负责监督和考核各车间固体废物处置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4 工作程序
4.1公司固体废物主要有锅炉煤渣、盐泥、废硫酸和次氯酸钠。4.1.1锅炉燃煤时产生的煤渣出售作为民用建筑材料再利用。
4.1.2氯处理干燥工段产生的浓度为78%左右的废酸,全部出售 ,再利用。
4.1.3氯尾气吸收过程中产生的次氯酸钠,全部出售,作为化工原料使用。 4.1.4盐泥经板框压滤形成泥饼后,厂内堆存,达到储存量运回盐场填埋。 4.2氯车间必须加强对废硫酸和次氯酸钠的日常管理,杜绝泄漏事故发生,避免发生环境污染。
4.3水汽车间必须加强煤渣和盐泥的收集、贮存的管理,避免发生环境再污染。 4.4各车间每月底将固体废物的总量控制、统计和申报等表,报生产技术科进行汇总。
4.5各车间大修、抢修、日常维修期间对固体废物的处置,必须制定预案或措施,并进行实施。
4.6安全、生产技术科对各车间固体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进行监督和检查。
5执行国家标准
5.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01) 5.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环保台帐与报表管理
1、公司生产技术科负责环保各项数据原始记录资料的汇总、统计和保存,向安全技术科及时提供相关数据。
2、公司安全技术科负责建立、管理和保管环保台帐,及时填写环保各项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
3、公司安全技术科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环保部门报送环保工作统计报表,并做好数据的分析。
4、公司环保台帐或报表保管年期为三年。外单位人员借阅,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奖励和惩罚
1、凡本企业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凡本企业员工违反《环境保护法》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造成环境污染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赔款、行政处分、开除等处分。 3、环保考核
3.1安全技术科、生产技术科和设备科定期对各单位各项环保规章制度执行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公司指标考核办?,做为浮动工资考核依据之
一,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对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相关单位,便于问题的整改。 3.2考核内容
3.2.1未向生产安全部门对本单位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登记申报的;各项数据不真实、准确的;
3.2.2地沟油污未定期清理,导致本单位废水排放口COD超标排放的; 3.2.3对本单位污染物、废弃物、危险物品收集、管理、处理措施不当的; 3.2.4对本单位环保设施管理不善,造成排放指标超标的;
3.2.5对本单位重点污染物不做适当的处理措施直接超标排放的;造成一般污染事故的;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 附 则
1、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2、本管理制度属公司规章制度的一部分,由公司各级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安全技术科要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