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3 溪口水库大坝坝顶高程校核成果表
工况 常水位 设计 校核 重现期 (年) 50 1000 最高洪水位(m) 52.55 53.74 54.48 要求坝顶高程 (m) 52.55+0.5=53.05 53.74+0.5=54.24 54.48 55.04 实际坝顶高程(m) 是否满足 满足 满足 满足 满足 复核结果 由上表可知,溪口水库现状大坝坝顶高程,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防渗体顶高程:
溪口水库采用坝脚采用混凝土防渗墙做基础防渗,防渗墙与趾板、面板一起构成了大坝的防渗体系,根据《混凝土面板堆石坝设计规范》(SL228-2013)条文5.1.3的规定,面板顶部高程不应低于正常运行的静水位。结合最新测量资料,溪口水库大坝现状面板顶部高程最低点为51.65。根据调洪演算推求的水库设计水位为48.23,小于51.65m,因此梅溪水库大坝防渗体高程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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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水库大坝的抗洪能力评价
本次复核分别根据《碾压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2001)及《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1-2000)对坝顶高程及防渗体顶高程进行复核,大坝实际抗洪能力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规定的防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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