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第三次经济普查的思考和建议

2019-04-09 08:34

对第三次经济普查的思考和建议

根据国家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逢三、八年份实施。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定于2013年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自二经济普查以来,我县各城乡框架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经济有了较快的发展,做好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对于我县践行科学发展观,监测“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科学制定《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强县域经济的宏观调控,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经济实力,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内容

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目的是为了系统总结和评价经济建设的成就和经验;全面调查掌握国民经济的发展规模、区域布局、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费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库和电子地理信息系统。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成果将作为修正常年统计数据、监测“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和编制“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依据。普查对象仍然是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生产经营户。普查内容为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3年度。

二、经济普查普遍存在的问题

2013年全国经济普查是国家法定五年一次的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其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都超过了以往各项普查。因此,在调查组织形式、调查运作方式和数据程序处理上一直都有相当的难度。根据多次普查经验,经济普查普遍存在着“五难”:

(一)组织协调难。历次普查虽都是政府搭台,统计唱戏,一些部门参与,但实际配合程度较差,普查工作完全成了县、乡(镇)统计机构的事,县普查办实际上变成了县统计局普查办,各级各部门缺乏实质性的支持和行动。未有效形成“政府领导、统计牵头、部门配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普查工作格局。

(二)经费落实难。《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虽然明确规定了普查经费筹措原则,在实践中没有可操作性。加之我县经济欠发达,普查经费存在标准不够高、到位比例低。县、乡两级普查机构基础条件薄弱,尤其是县以下普查机构计算机设备严重不足,网络设施落后,普查数据处理和传输工作难度大。

(三)“两员”选配难。因县域大量有知、有能的人员大量外出务工,选聘符合条件的“两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极度有限,加之本次经普需使用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PDA),能选聘到能胜任普查工作的人员就更难。

(四)普查方案实施难。一是保证培训质量难。从目前看基层普查指导员大多只能选聘大学生村官,虽然他们掌握

一些统计、财务知识,但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精通多行业的知识,而且没有实际工作经验非常难,授课和解答问题时往往是“照本宣科”,对具体问题的理解把握难免不准确。二是摸清普查对象难。在实际普查中:普查对象存在经营地难找,尤其在城关镇的一些商住混用的公寓内,要逐门逐户进行核实;经营者难见,企业负责人外出不在,其雇工难以如实填表;经营情况难定,特别是小企业、小法人经营内容随着市场供需变化而变化不定,行业类别很难界定。三是普查入户登记难。普查过程中,多个环节都离不开普查对象的配合和支持。由于经济普查涉及的经济指标较多,有些直接涉及到企业的商业秘密,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体户,普遍存在诸多顾虑,不愿意配合。

(五)普查数据审核难。一是经济普查表种类之多、内容之杂、指标之繁、要求之高、难度之大是前所未有的。特别是表内、表间的平衡关系和逻辑关系的审查,普查数据与部门数据的对应衔接,登记数据与实际状况的误差修正等等,技术性要求高、工作量大。二是数据处理程序、审核程序随时更新,新的“差错”不断涌现,这些都给数据审核增加了相当难度。

三、加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策及建议

经济普查不仅是一次系统性、复杂性、庞大的业务工作,更是一项政府为掌握地域经济发展状况而开展的调查摸底活动,需要许多相关管理部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要求各级各部门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经济普查是“政府负责、各

级统计机构牵头提供技术业务支持、其它部门配合”的工作格局,破除经济普查是统计部门的一项业务工作的思想。

(一)组织领导要到位。经济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全县各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普查的重大意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普查工作高效运转。县府办要根据普查办的工作安排,发文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目标责任书细化责任,明确分管领导、经办人员的责任,环环相扣,层层落实,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做到事情有人做,有人管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普查经费要落实到位。普查经费是普查工作的基本保障。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普查工作的实际,合理安排普查经费,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同时要认真做好普查设备物资的预算工作,落实好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普查人员的聘用报酬。要切实加强普查经费的使用管理,做到资金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发挥出最大效益。

(三)宣传力度要到位。经济普查是一次全国性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它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涉及行业指标敏感,工作难度大。一是充分运用会议、报纸、广播、电视、宣传横幅、经济普查宣传单、刊写黑板报等一切宣传手段,提高宣传的密度和冲击力;二是注重点面结合、深度与广度结合,针对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区域开展形式多样、具有不同侧重点的宣传,特别对个体经营户相对集中的

场所,宣传要有针对性,使其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注重新闻媒体策划,采取灵活、新颖的方式,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影响力,通过在城关镇组织秧歌队、宣传车,在网络上树立典型利用榜样力量、加载“六五”普法信息等宣传方式;四是多层次、全方位宣传,结合电信、移动等通讯部门,开通经普短信平台,让更多的普查对象了解经济普查、支持经济普查。总之,要挖掘宣传资源,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把握宣传时机,突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灵活性,把全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搞好、搞活,做到无论是机关、事业、企业、个体经营户以及全社会人人了解,人人理解,人人支持。

(四)人员选配要到位。由于技术的更新“三经普”普查需使用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PDA)与以前两次经济普查相比,对普查人员的选聘就有了更高要求。选聘的普查人员不但要具有责任心强、知识面广、为人正直、社会经验丰富还需要高知、接受新鲜事物能力强的人。因此,选聘“两员”时,要严格按照普查规定办理,不能凭个人主观意志,不能重关系,轻工作,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决不允许进入普查队伍。县、乡镇普查办要采取“抽硬人、硬抽人”的行政办法加以解决,特别是乡镇要多选聘一些高知、年轻、接受新鲜事物强的“大学生村官”、新录公务员、事业人员来充实普查队伍;村、居普查区可以招聘有威望、有责任心、对村(居)情熟悉的村(居)民或者招聘该普查区的村(居)干部来充实普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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