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方可送电。
⑷.脱水器检修动火时,首先打动火报告,经有关部门同意,然后采取妥善措施动火。
⑸.安全阀要备齐,其工作压力要符合操作压力,定期检查。保证灵活好用,安全阀定压为0.4MPa,压力在0.35MPa时要报警。
⑹.电脱水器正常工作时出口压力控制在0.2-0.28MPa范围内,最高操作压力小于0.3MPa。
⑺.出口压力波动误差小于0.01MPa,压力低于0.1MPa时不得送电。
⑻.发现脱水器外部渗漏,顶部电路设备短路起火时,要立即切断电源,采取紧急措施并汇报。
⑼.室内要备齐各种灭火器。
⑽ .脱水器正常运行时要勤检查,勤调整,勤分析,做到排量、压力、加药、温度、水位平稳。
⑾ .脱水器在下列情况下不准送电:进油后未放气或有气时;关闭进出口阀门时;压力在0.1MPa以下时;顶部有人或安全阀未关时。
⑿.脱水器停产时,未将主电路盘上大小熔断器拔掉,脱水器顶部不准上人。 ⒀.打开安全阀不做接地线放电,不准拆高压线。
⒁.脱水器跳闸后,连续送电不准超过2次,若送电超过2次,仍送不上电,必须对绝缘棒、变压器、高压硅整流器及电极故障进行认真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再次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