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9 运行考核与奖惩办法
为了建立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促使托管站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省级财政投资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1 各水站考核指标
1.1 水站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1.2 水站的运行情况; 1.3 周报监测数据的上报情况; 1.4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情况; 1.5 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 1.6 档案保存与运行记录情况;
1.7 水站阶段性运行报告和断面水质分析报告。 2 具体实施办法
2.1 省中心组织对各托管站每年进行2次考核,上、下半年各一次。最后进行年终考核。考核得分见附表。
2.2 根据水站运行考核指标和运行记录情况对各托管站进行考核。 2.3 省中心组织自动监测专家对各托管站进行考核评审。
2.4 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运行经费下拨的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托管站,酌情缓拨或部分扣除下一年度的运行经费。
2.5 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奖的依据之一。考核不合格的托管站不能参加年终评奖活动。
2.6 除考核结果之外,凡是运转率低、采集数据有效率、周报上报无故拖延3次以上、通讯不畅(电话、传真)的托管站不能参加年终评奖活动。 2.7 考核结果由省中心领导审定后,报省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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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9-1 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考核表
考核内容 一、水站的维护管理(30分) 站房 自动监测仪器 采水系统的维护 配水系统的维护 通讯 仪器运行记录 仪器运转率(%) 水、电、电话、空调(去湿)等满足要求,保证自动仪器具有良好的运行环境 定期清洗、定期更换试剂、定期更换易耗品;定期校准仪器;仪器故障及时报修 及时维护,保证采水系统通畅运行 定期检查,防止管路堵塞或破裂 水站保证电话和无线通讯线路的畅通 试剂使用,仪器状况,易耗品更换等 考核要求 得分 实际运行天数实际运行参数数 ?100?365水站所有参数数二、周报上报(15) 周报上报 及时、准确 三、运行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10分) 国家及省财政的有关规定 专款专用 四、技术人员持证上岗(10分) 培训合格,具有上岗证 技术人员参加培训班、持证 五、监测数据的质量管理(20) 监测数据的质量管理 仪器故障少,数据齐全;比对实验满足要求;有效数据量 监测数据有效率(%) 实际采用数据数?100365?6 六、档案管理(10分) 档案管理 仪器设备、备份数据、运行记录 七、阶段性运行报告和水质分析报告完成情况(5) 水站运行管理考核总分数 一、水站的维护管理(30分) 二、周报上报(15) 三、运行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10分) 四、技术人员持证上岗(10分) 五、监测数据的管理(10) 六、档案管理(10) 七、阶段性运行报告和水质分析报告完成情况(5) 合计(分) 注:表中各条的分数扣完为止,不从总分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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