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3 投标人应派专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书送达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地点。凡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书业主将不予受理,并按无效标进行处理。
2.12.4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13投标书的效力
2.13.1 投标书自递交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中标签约者,有效期随合同)。在此有效期内,投标书中的全部承诺和条款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得自行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承诺和条款(即使是不该发生的差错),更不得撤回投标书。否则按违约处理,业主可立即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2.13.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递交的投标书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投标书的修改补充函应按规定进行密封并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印章(签字),递交至投标须知前附表所指定地点。投标截止后递交的补充修改或声明一概不予受理。
2.13.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2.13.3.1投标文件袋未按规定要求密封和加盖公章; 2.13.3.2投标文件未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人印签; 2.13.3.3投标文件未按期送达;
2.13.3.4投标人应参加开标会议人员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所需资料不符合要求; 2.13.3.5监理费报价低于规定办法所计算的施工监理收费的80%(不含本身); 2.13.3.6擅自更换已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总监; 2.13.3.7监理单位提供虚假类似工程业绩的;
2.13.3.8监理单位与业主被监理工程的承建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有股份等经济利益关系; 2.13.3.9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提交的;
2.13.3.10投标文件未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其他必要要求的; 2.13.3.10国家、省另有规定属无效标范围的。 2.14开标
2.14.1业主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14项中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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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随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交易员尚应随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交易员证原件,并对投标书的密封情况和开标结果进行确认。不能出示以上证件资料的,视为无效标,不予起封投标文件。 2.14.3本工程开标时,总监应携带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出席开标会,并签字确认。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置,投标文件不予启封。
2.14.4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主持,由区招管办派员监督。
①由招标人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第2.14.2、3条规定; ②由招标人抽签选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③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按投标单位送标先后时间的逆顺序先开技术标(含资信部分),再开商务标。
2.14.5开标后,由业主按照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书的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核,凡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或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投标书,将予以拒绝,不进入评标范围。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投标书中不符合要求的内容,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或符合要求的投标。 2.15评标(评标办法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2.15.1评标委员会在审核和审阅投标书的过程中,对需进一步澄清、明确的技术、资信、管理和报价等问题,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补正和说明。 2.15.2投标人可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作出澄清和答复,但不得借以修改投标书中的实质性内容。其记录经签字,作为投标书的补充,对投标单位具有约束力。 2.15.3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办法以监理大纲、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构成、业务技术水平、监测设备、企业资质情况和业绩等多个因素为评价指标,并将各指标量化记分。 2.15.4评标委员会成员按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打分后, 将各部分分值相加得到最终评分。
2.15.5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16决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评议、评分结果,得分最高、次高的单位即被定为第一、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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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当最高得分相同时,取报价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报价也一致时,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排序),报送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并通知未中标人。
2.16.1 业主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也不保证最低报价者中标。
2.16.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对业主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2.17合同签订(签约) 2.17.1签订监理合同:
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起30天内,应与业主签订本工程监理合同。监理合同必须根据国家有关经济合同法、省、市工程监理有关条例及招标文件、投标书的要求、承诺及中标结果签订。投标人若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书的要约、承诺而拒签合同,业主可取消其中标权,扣罚全部投标保证金,给业主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17.2合同业经项目法人和中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17.3签署监理承包合同协议书七天内,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18招标结束
2.18.1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工程监理承包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后即为招标结束。
2.18.2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18.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监理承包合同后 三 个工作日内,应当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书恕不退还。)
2.18.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招标图纸资料押金在签订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担保后退还。
2.19在评标过程中遇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省、区现行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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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开标现场查验时使用)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人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参加 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为下列委托权限中第 项,在代理范围内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A、确定投标人抽签活动;
B、参加开标会议、签署投标文件等相关文件。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委托书应与受托人身份证件一并出示)
代理人: (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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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监理人员必须配置要求表
监理岗位 人数 技术职称 监理资质 从事类似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经历 年龄 备注 正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 土建(省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师或监理员上岗专业监理人员 证) 1 1 1 1 1 注:1、不含文秘、驾驶员、后勤人员等辅助人员,辅助人员由监理单位按一定比例自行配备。
2、缺陷责任期间监理人员必须留守驻地办。
3、为完成本项工程,监理人员安排应科学合理并充分满足本工程实际需要,其人员可自行补充。
4、投标人在标书内需提供符合现场监理人员配置要求表的有效证明资料。
5、上述现场监理人员为最低配备标准,未达到上述最低标准者,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此配置要求表中的监理人员必须服务于本单位,并提供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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