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 前 急 救 管 理 制 度
一、目的
院前急救设施齐全,人员配备管理,利于院前急救患者的救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一般情况下的院前急救过程控制(不包括灾害事故急救)。 三、职责
(一).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督促配置救护车上院前急救所需的设施及药品。
(二).由医务科、护理部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配置救护工作所需的医生、护士、司机 。
(三).由护士长、护理责任护士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并经常保持救护车箱内的卫生。
(四).由出诊医护人员实施院前急救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救护车司机要熟悉本区交通情况,保持车况良好,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审 。
四、工作程序:
(一).救护车设施策划及配置:
按《基本医疗管理制度》的救护车设施要求配置所需 设施及通讯器材,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申请、领用。
(二).值班人员准时接班,熟悉了解上一班的救护情况,坚守岗位,认真作好院前急救 的准备工作。
(三).值班人员接到呼救电话后,详细记录时间、地点、求救大致原因,并立即通知出 诊医生、护士和司机(必要时派出护工)在5分钟内出诊, 不得拒绝出车。有关救护车的工作程序详见《救护车的管理制度》。 4.院前急救内容:
出诊医生到达急救现场时,对患者应有高度负责精神,应立即检查患者,动作迅速,处理果断,根据病人情况可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送回医院进一步抢救,转送过程应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如有3个以上的重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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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迅速报告科主任是否增援。
1、现场急救:目的在于挽救和维持基本生命,减轻途中痛苦和并发症,强调对症治 疗。
①维持呼吸系统功能(包括吸氧、吸除痰及分泌物,呼吸兴奋剂,口对口人工呼吸 ,气管插管人工呼吸等)。
②维持循环系统功能(包括胸外心脏按压、心电监护、除颤、体外起搏器的使用, 有生命危险的心率失常的药物治疗等)。
③维持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急性脑血管病的处理,预防治疗脑水肿、降低颅内压治 疗、控制癫痫等)。
④急性中毒、意外事故处理。
⑤脑、胸、腹、脊柱、四肢以及其他部位外伤的止血、包扎、固定、搬运。
⑥止痛、止吐、止喘、止血等对症处理。 2、途中救护:
①合理转运分流患者,但对转运伤病员要求快速安全。
②为避免突然刹车时造成车内伤病员和医护人员受伤,患者的担架应该很好固定, 医护人员和陪护人员应该使用安全带或抓牢扶手,患者在车内应根据病情采取坐位、平卧位 或头低足高位。
③四肢骨折的患者,给予外固定防止颠簸;脊柱骨折的患者卧硬板 ,以防止脊髓损伤;昏迷呕吐病人,将头侧向一边,避免呕吐时窒息;疑有颈椎骨折的病 人,以颈领固定之,避免加重或造成高位截瘫。
3、出诊医生到达急救现场后,如患者已死亡,应详细询问患者家 属或在场人员,了解发病情况及既往病史,做好记录,并明确通知其家属或在场人员。死亡 原因证明由司法部门出具。
4.医护人员实施院前急救时要听从急救指挥中心、交警、公安人 员的调度安排,保护有法律纠纷的现场。
5.出诊医护人员详细填写院前急救病历及已完成急救处理的措施,送转医院急诊室 后作详细交接,完成院前急救任务后向急救指挥中心报告,返回后及时检查、补充抢救药物和更换物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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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内 急 救 接 诊、诊 疗 管 理 制 度
一、目的
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设施配置,规范操作程序,利于急救患者及时得到救治,提高院内急救 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对院内急救接诊、诊疗的过程控制。 三、职责
(一).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急诊科人员日常工作安排。
(二).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配置、领用急诊科急救所需设施及器材。 (三).由护士长、质控护士负责对急诊科设施及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使用记录进行控制 。
(四).急诊科各级医护人员实施院内急救接诊、诊疗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急诊科设施策划及配置:
按国家对急诊科设施的规定要求配置所需的设施及器材。(详见《急诊科设施配置及管理制度》
(二).日常工作安排:
科主任、护士长负责急诊科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安排,制定一定时间内的医、护人员值班表 ,并对医护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急诊科24小时开诊。
(三).急诊就诊范围:
为了急诊患者方便就医,及时得到救治,故制定急诊就诊范围: 1、急性外伤; 2、急性腹痛; 3、突发性高热; 4、各类休克; 5、各类大出血;
6、心、肺、脑、肝、肾功能衰竭或多脏器功能衰竭; 7、昏迷、抽搐、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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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食管内异物或疼痛、出血; 9、中毒、中暑、自缢、淹溺、触电; 10、急性过敏; 11、其他急性病症。
急诊患者往往比较复杂,表现千差万别,因而不要死卡条文贻误病情。 (四).院内急救患者的接诊:
1、急诊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要严肃、认真、迅速、敏捷地救护患者,对患者态度和 蔼、热情负责。
2、当遇有急、危、重患者时,分诊护士应立即将其送往急诊专科诊室进行救治,后 补挂号手续。
(五).院内急救患者的诊断、治疗:
1、首诊医师对就诊患者认真负责,仔细询问病史、仔细查体,作必要的辅助检查, 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救治。具体工作程序参照《常见疾病基本诊疗规范》和《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中各种急诊疾病的诊疗常规。
2、 如果首诊医师发现就诊患者的病情涉及其他专科或确系他科诊治范围时 ,在完成各项检查并作了必要的处置、写好病历后,再请有关专科会诊。危重患者应由首诊 医师陪送。
3、病情较重的患者,当值医师应决定是否收急诊留观或收住院,经抢救后的患者,如病情稳定或允许移动时,应迅速送入病房或手术 室。
4、值班医师对急救留观患者负责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写好留观病历及观察记录,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5、对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做好登记及报告工作,遇有交通事故、吸毒、 自杀或有伤情异议等患者及涉及公安、司法情况时,由值班人员报告总值班,通知有关单位 。
6、护士认真执行医嘱,及时配合医生抢救工作,要对急诊抢救设备、药品保证完好 、充足,并做好护理观察记录。(详见《急诊医嘱执行管理制度》)
7、急诊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要主持各种抢救工作及死亡病例讨论、会诊 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8、当遇有特殊情况时,当值医师要及时、如实向上级领导报告,白天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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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急诊科主任及医务科主任报告,夜间报告医院总值班,请求处理意见,避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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