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交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案例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瓯教师〔2009〕41号,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将要举行2009年度教师教育教学案例评比,望各校发动教师积极撰写教育教学案例(具体要求见附件),并将有关案例(一式四份)、封面一份、案例汇总清单一式两份 、每篇参评案例评审费30元以学校为单位于9月20日上午送交中心学校,案例汇总清单电子稿发到张郁芳OA。
附件
瓯教师〔2009〕41号
温州市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关于举行2009
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
教学案例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心学校、直属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为总结课改经验,促进广大教师对新课程背景下的教育教学现象、问题进行反思和研究,加快教师的专业发展,根据省、市教研室的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行2009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案例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参评学科
高中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包括职高专业课、文化课); 初中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
小学(幼教)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思想品德;幼教教育教学案例;
综合类学科: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
教科类: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工作、教育管理、教学管理、网络管理、校本研修、网络研修、评价与考试等。
三、案例要求
1.案例以课程改革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为主要思考和研究内容;案例中的事例必须具备真实性、亲历性、典型性和问题性;提倡说自己的话、自己的感受和自己的经验。
2.写作格式参照案例的一般格式或“教育叙事研究”的样式。严禁抄袭,文责自负。字数以不超过5000字为宜。
3.案例文本要求:使用统一的封面(见附件1),正文内不署学校及教师姓名,打印稿一式4份,封面1份,一律采用Word文档,A4纸,标题用小三号黑体,正文用小四号或五号字宋体,行距1.25-1.5倍。
4.参评教师除送交1篇学科类案例外,可以再送交教科类案例1篇。
四、案例送交办法
1.送交方式:普高、职高案例一律由学校送交;初中、小学、幼儿园案例由各中心校教学负责人负责送交。
2.送交地点:所有案例按要求送交区教师发展中心A幢202室,同时交案例汇总清单(见附件2)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经收费验证后带回学校公布)。
3.送交时间:案例送交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23日(周三)。
4.本次案例评选活动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每篇参评
案例
评审费30元,由个人承担。
附件:1. 案例封面格式
2. 案例汇总清单
二○○九年八月六日
200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案例评比
学科(或类别): 学 校: 姓 名: 案 例 题 目: 联 系 电 话:
学科类填全称:如高中政治 小学音乐 初中英语等
教科类可分为:德育、学校管理、教学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班主任工
作、校本课程、校本研修、网络管理、网络教研、教学评价与考试
(内页不准署名)
(每篇案例只需要上交一份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