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初次放顶必须由熟悉的回柱技能工进行回柱作业。 5、回柱技能工首先必须备好回柱用的工具,拉绳、铁丝、排材、临时支护材料等。
五、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的安全技术措施
1、采面达到最大控顶距时,在特殊支护、安全出口等和作业规程规定要求,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回柱放顶;
2、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前,由工程师组织相关所有人员认真学习本措施并签名。
3、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前,必须在工作面下出口巷备齐Ф14-16公分,长2.0-2.2米的坑木50根,与工作面采高相应的单体液压支柱和π型钢梁各30根,以备大压显现时及时增补木垛、丛柱,防止采面垮塌之用。
4、初次放顶前必须对1301采面进行全面检查,并打好特殊支护,即打好密集支柱和反撑支柱。并根据实际情况在局部地段打好丛柱。密集支柱沿倾斜每5米留一个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宽度不得小于5米,密集支柱之间应不得少于10cm的空隙,以便于回柱操作。
5、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前,煤壁必须清理直顺,不得留有伞檐和开裂、松动的煤矸。采面支护(支柱、密柱、丛柱、戗柱、顶梁等)质量必须达到作业规程的要求,顶梁必须全部打设牢固、顶梁端头紧靠煤壁。
6、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前,上、下出口距煤壁不少于30米
范围内的支架必须用单体支柱配π型钢梁加固,确保安全退路畅通无阻。
7、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时,当班跟班矿长、安全员必须坚守现场,安全员负责观察顶板、支柱、煤壁压力情况,跟班矿长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安全员负责撤退路线安全保障和现场监督,严禁任何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8、该区域回柱放顶,必须有足够的供风量,严禁无风、微风进行回柱作业。
9、该区域回柱放顶,严格对瓦斯巡回检查(特别是采面上隅角瓦斯及有害气体检测),严禁瓦斯超限作业,若遇停电、停风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工作面运输巷安全地点。 10、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时,矿长、安全矿长应轮班到现场指导、检查放顶工作,收集矿压资料,制订补充、补救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11、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时,工作面必须备齐完好各种工具、器械。
12、回采工作面直接顶初次来压垮塌前,初次及以后每次回柱时,沿走向每隔2排、倾向每隔8—10米预设一根Ф10—12cm原木信号支柱,信号支柱严禁回收。
13、回柱严格先支后回、从下到上、由外(采空区侧)到内(煤壁侧)、先支柱后顶梁、逐根回收的顺序进行。密柱、丛柱超前于回柱的距离不小于15米。打密柱时,沿倾向每5米预留
一宽0.8米的安全出口,回柱到位后立即补好。
14、单体支柱的回收按操作规程执行,先用铁丝套住单体支柱和π型钢梁,预先选好退路,利用回柱器回柱后立即退到安全地点;待单体支柱和π型钢梁拉到安全地点后,再人工运走,严禁任何人直接进入已回柱区搬、捡任何物件。
15、回柱的全过程中,必须安排有经验的老工人观察煤壁、顶板、已回柱区域压力情况,在顶板岩体内出现断裂破碎声、围岩破碎下沉、掉碴由少增多、由稀到密、淋水增大、信号支柱折断、支柱变形移位、摇晃、抖动等大压预兆或已回柱区域顶板岩层正在垮落时,必须暂停一切工作,所有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待垮落稳定后,再恢复工作。
16、回柱的全过程中,全体人员精力必须高度集中,严禁任何人高声喧哗,影响正常信号的发送、接收、执行,严防该作而不作、未作,不该作却误作等错误行为、现象发生造成事故。 17、利用回柱器回柱时,除回柱工和专职安全观察员两人外,其他所有人员必须先撤退到回柱点后(上)方8m以上位置,为回柱工和专职安全观察员两人的安全撤退预留出足够的空间和通道。
18、手动葫芦的支柱必须稳固、牢实、可靠,距回柱点的直线距离不得小于4米。
19、回收的支柱、材料用机械、工具拉到安全地点后,必须立即运走,严禁在现场堆积阻塞通道、出口及影响安全操作和遇
险撤退。
20、回柱的全过程中,任何人严禁到回柱地点的下方和侧面,若出现任何灾害,作业场所所有人员立即沿煤壁下行撤退至工作面运输巷(下安全出口),经1301运输巷进入到皮带上山撤至地面。但撤退到安全地点后,必须立即电话向地面调度值班室汇报,简要说明报告人姓名、所在班组、报告时所在地点、灾害性质、发生地点、受灾人数等情况,同时按地面调度值班室的指挥行动。
21、回柱后达到《作业规程》规定距离顶板仍不垮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强制放顶措施卸压。
22、实施中若发现本措施有不妥或不完善之处,必须立即向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汇报,以便及时修正、补充、完善,确保安全。
六、回采工作面初次强制放顶措施:
1、工作面投产前预先在切眼内用风钻打好放顶眼,放顶眼沿切顶线布置,组距2m,每组两眼,眼距0.3米,眼深2.4m.
2、工作面推采后放顶眼布置:每三个眼为一组,各组间沿切眼方向间距为2-4米(在此距离范围内根据现场放顶效果确定),同组的炮眼间距为0.2-0.3米,放顶眼布置在前排顶梁和切顶排顶梁铰接点煤壁侧0.1-0.2米处,且尽量布置在丛柱附近。放顶眼与顶板夹角:1号眼65°,深为3.0米,2号眼70°,深为2.9米,3号眼75°,深2.8米。
3、打放顶眼时要两人一组,要安排有经验的老工人操作,其中一人负责监护老塘顶板及安全情况,一人负责操作,打眼过
程中发现顶板来压、冒落等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停钻撤人到安全地点,待顶板稳定后再进行,打眼过程严格执行掘进专业《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中(巷道掘进)“打眼工”的有关规定。
4、强制放顶放炮前后,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采空区内的瓦斯,当爆破地点20m范围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只有瓦斯浓度达到降到1%以下时,才能放炮。
5、强制放顶眼要在每循环回柱后装药、放炮、放炮前先检查顶板情况,发现顶板掉渣和明显的来压时,不得装药放炮,要等顶板稳定后进行,放炮时必须有班长监护安全。
6、采用正向定炮,每眼装药量0.9Kg,1号眼用1号雷管,2号眼用3号雷管,3号眼用5号雷管,雷管脚线短时,可接长脚线,接头要连接牢固,并用绝缘胶布包好,每眼装药量不得超过眼深的2/3,其余用水炮泥和粘土炮泥封满封实。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每次放炮不超过12炮。放炮员在放炮联线过程中,不得探身进入老塘,并要有专人监护。
7、第一次打眼放炮后,顶板冒落不实处,必须按以上措施要求继续放顶。
8、初次放顶期间,工作面切顶排必须按规程要求保持一排丛柱。
9、施工中,炮眼封泥要封实可靠,封泥长度不得低于0.6m,严禁随意缩短封泥长度。。
10、采面全承载支护,严禁有空载支柱或失效柱;采面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