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内同时满足如下条件,事业部可给予合同总价的1.5%作为奖励:
(1)2014年1月1日以后主体动工的项目; (2)工期如期完成;
(3)2016年1月1日前动工的不出现防渗漏C级风险,2016年1月1日后动工的防渗漏风险全A;
(4)实测实量及安全文明施工评比均为优秀或A级; (5)交付评估未出现不合格或C级风险;
(6)在竣工交付二年内售后维修客户满意度、售后维修及时率≥80%(由400售后维修系统取值);
(7)竣工交付一年内无因工程质量引起特别重大投诉。 如季度评价结果符合条件的可按当季度完成量的0.5%预提,后续季度如出现评价结果不符合条件时则应在下一个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之前预提的奖励。
2、处罚
2.1、单季度处罚:对单季度总体排名或安全文明施工评比为后三名,且任意一项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或防渗漏风险评估不为A级的总包施工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处罚。相应项目的事业部(公司)总经理、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项目总、项目工程团队分别给予2000元、4000元、4000元、20000元的处罚;
2.2、不参与投标: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总包施工单位,下一年度不得参与投标:
(1)同一项目年度累计三次(含)以上总体或安全文明施工评比为后三名,且评价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2)同一项目年度累计防渗漏风险评估为B或C级次数≥2次;
(3)3年内交付评估出现不合格或C级风险的次数≥2次;
(4)3年内竣工交付一年内的项目出现因工程质量引起的特别重大投诉的次数≥2次。
2.3、供方排除或进入黑名单:符合以下任意一条的总包施工单位,将被从我司合格供方中排除或进入黑名单。
(1)年度实测实量平均分最低,且为不合格(参评次数
≥3次);
(2)同一项目历次评比中(参评次数≥4次)1/2(含)以上工程质量总体排名及安全文明施工评比均为后三名,且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或防渗漏风险评估为B级或C级的;
(3)5年内交付评估出现不合格或C级风险的次数≥3次;
(4)5年内出现由工程质量引起的特别重大投诉次数≥
3次。
2.4、在获得战略合作资格后出现如下以下情况之一的,战略合作供方降级为合格供方:
(1)同一年度内出现参评项目防渗漏风险评估等级不为A级的次数占比≥25%(即不为A级的次数/总参评次数≥25%,且最小为2、最大为5);
(2)同一年度内出现参评项目评比为后三名(指总体或安文评比排名)且为不合格的次数:单项目≥2次、多项目≥3次;
(3)五年内项目交付评估出现C级风险且不合格次数≥2次;
(4)五年内交付的项目出现因工程质量引起特别重大客户投诉次数≥2次。
3、单季度奖罚时,若安全文明施工不属于主体阶段,则仅以工程质量实测实量及防渗漏风险评估的成绩作为奖罚依据;若工程质量实测实量及防渗漏风险评估不属于规定的测评阶段,仅安全文明施工属于规定的测评阶段,则该项目不参与奖罚。
八、批量精装工程质量奖罚措施 1、奖励:
1.1、优秀奖:对单次实测实量得分为优秀、防渗漏风险评估等级为A级且质量评比排名前15%(四舍五入,不超过3名且不少于1名,下同)的批量精装总包施工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奖励(同一精装总包施工单位的其他在建项目在同次评比中工程质量总体排名为后三且不合格,或防渗漏风险评估等级有不为A级的不予奖励)。相应项目的事业部(公司)总经理、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项目总、项目工程团队、第三方管理团队分别给予2000元、4000元、4000元、20000元、10000元的奖励;
1.2、进步奖:对单次实测实量得分为优秀、防渗漏风险评估等级为A级,且上述两项指标中任意一项评估结果比历次(按项目全周期)最好成绩有升级(如不合格或合格升至优秀、C级或B级升至A级)的项目,相应项目的批量精装总包施工单位、事业部(公司)总经理、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项目总、项目工程团队、第三方管理团队分别给予10000元、1000元、2000元、2000元、10000元、5000元的奖励(同一批量精装总包施工单位的其他在建项目在同次评比中工程质量总体排名为后三且不合格、或防渗漏风险评估等级有不为A级的不予奖励)。同一次同一项目“优秀奖”与“进步奖”不重复评奖;
1.3、享受战略供方待遇:
同时符合下述条件的非战略供方精装总包施工单位可在三年内的工程招标中享受战略供方待遇一次(未中标不计),同一批量精装总包施工单位多次符合时享受战略待遇的次数可累加:
(1)同一项目一年内累计获得优秀奖次数≥2次; (2)同一年度内所有参建项目实测为优秀或合格; (3)同一年度内所有参建项目防渗漏风险评估等级均为A级;
(4)同一年度内所有参建项目的交付评估(若有)均未出现不合格或C级风险;
(5)同一年度内自上年度1月1日起竣工交付的项目无因工程质量引起特别重大投诉。
1.4、晋级战略供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非战略供方批量精装总包施工单位可在下一年度晋级为战略供方。
(1)过往5年中累计两次符合“1.3、享受战略供方待遇”条件;
(2)过往3年中所有参建项目交付评估均未出现不合格或C级风险;
(3)过往3年中竣工交付一年内的项目无因工程质量引起特别重大投诉;
(4)同一年度内自上年度1月1日起竣工交付的项目无因工程质量引起特别重大投诉。
2、处罚
2.1、单次处罚:对单次评比得分排名后15%,且不合格或防渗漏风险等级不为A级的批量精装总包施工单位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处罚。相应项目的事业部(公司)总经理、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项目总、项目工程团队分别给予2000元、4000元、4000元、20000元的处罚;
2.2、不参与投标: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批量精装总包施工单位,下一年度不得参与投标:
(1)同一项目年度累计三次(含)以上工程质量评比为排名后15%以内,且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2)同一项目年度累计防渗漏风险等级为B级或C级的次数≥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