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气井井口距架空电力线的距离应不小于1.5倍杆高,距35kV及以上独立变电所应不小于20m;
(二) 距100人以上居住区、村镇、公共福利设施应不小于25m;
(三) 距国家铁路应不小于20m,距工业企业铁路应不小于15m,距高速公路应不小于20m,距其它公路应不小于10m;
(四) 距储罐,甲、乙类容器,相邻厂矿企业等场所应不小于20m; (五) 作业现场的生活区与井口的距离应不小于22.5m;
(六) 井场、站场的值班房等井场工作房、油罐区距井口应不小于20m; (七) 井场、站场的发电房与油罐区相距应不小于20m。 4、在草原、苇塘、林区钻井时,井场周围应有防火隔离墙或隔离带,宽度应不小于20m。 5、 井控装置的远程控制台应安装在井架大门侧前方、距井口不少于25m的专用活动房内,并在周围保持2m以上的行人通道。
6、在工程设计时,如遇到地形和井场条件不允许等特殊情况,应进行专项安全评价,并采取或增加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设计部门调整技术条件。 第二; 钻井工程
1、在钻井工程的地质设计时应收集区域地质资料,确定各含水层组深度,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钻井的工艺设计应根据钻井深度、井身结构选择与之相匹配的钻机,钻机的设计钻进深度应大于钻井深度;井架提升能力应满足钻具重量、地质条件的要求。 动力设施满足钻机、泥浆泵、排水泵等设施所需功率。
3、钻井工艺技术应有利于保护煤储层,并制订井漏、井涌、井喷、井塌、卡钻、防斜等复杂情况的安全技术措施。
4、 探井设计时参考本地区钻井所采用的井身结构,井径留有余地。套管系列设计应能保证施工安全,表层套管应至少下到稳定基岩内10米。 5、应充分考虑水文地质条件,保护地下水资源。
6、煤层气井地层压力较高时,应考虑井喷的可能性,必要时应安装井控装置,井控和试压的安全要求,参照SY/T 6426进行设计。 第三: 固井和测井工程
1、 固井作业设计应保证后续增产作业施工的安全。 2、 设计方案中应对各种复杂情况提出预防和处理措施。
3、 套管柱应进行强度设计,应综合考虑内应力、挤应力、拉应力等三种应力,以满足后续作业的需要。
4、测井工程设计内容可参照SY 5726和DZ-2008042的规定。
5、应建立测井安全操作管理和事故处理措施,其中对放射源等危险物品储存、运输、使用和防护应做特别规定。
第四:压裂、排采工程及地面流程设计
1、应建立爆炸物品运输、使用、爆炸器材存储和销毁、废旧爆炸物品安全销毁的管理规定。
应建立防止地面爆炸、施工深度错误、炸枪(卡枪)及炸坏套管的安全防范和处理措施。 2、 所选压裂井口的耐压等级应大于设计的最高井口压力,泵车组安全阀的设定压力值不得超过生产套管抗内压强度的80%。建立砂堵、砂卡、设备损坏等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安全要求。
以井口10米为半径,沿泵车出口至井口地面流程两恻10米为边界,设定为高压危险区,并使用专用安全带围栏。
3、 抽油机地基、底座基础、抽油机型号应满足负荷要求;电缆、变速箱、其他电气设备、连接设施配套设备应与电机功率匹配;抽油杆柱应满足疲劳应力强度要求。
4、防冲距的合理值应根据下泵深度、抽油杆的规格及机械性能确定,避免柱塞碰泵。 5、井口应设有排采池,煤层气井排出的水经过处理后,满足相关要求才可进行排放;水管线应以一定的坡度通向排采池,应保证水流畅通。 6、 气水分离器承受压力不得小于最高运行压力的1.5倍。
[煤层气知识一百问]53。含硫化氢的煤层气开发有哪些规定?
含硫化氢的煤层气井开发在安全防护方面非常重要,具体有如下规定:
一、 在含硫化氢的煤田进行施工作业和煤层气生产前,所有生产作业人员包括现场监督人员应接受硫化氢防护的培训,培训应包括课堂培训和现场培训,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时间应达到相应要求。
应对临时人员和其他非定期派遣人员进行硫化氢防护知识的教育。
二、 含硫化氢作业环境应配备固定式和携带式硫化氢监测仪,硫化氢监测仪应定期校验,并进行检定。
硫化氢监测仪报警值设定:阈限值为1级报警值;安全临界浓度为2级报警值;危险临界浓度为3级报警值。
重点监测区应设置醒目的标志、硫化氢监测探头、报警器。
三、 在含硫化氢环境中生产作业时应配备防护装备,并符合以下要求:
1、在钻井过程,试气、修井及井下作业过程,以及集输站、煤层气净化厂等含硫化氢作业环境应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及与其匹配的空气压缩机;
2、配备的硫化氢防护装置应落实专人管理,并处于备用状态;
3、进行检修和抢险作业时,应携带硫化氢监测仪和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四、在含硫化氢环境中生产作业时,场地及设备的布置应考虑季节风向。在有可能形成硫化氢和二氧化硫聚集处应有良好的通风、明显清晰的硫化氢警示标志,使用防爆通风设备,并设置风向标、逃生通道及安全区。
五、 在含硫化氢环境中钻井、井下作业和煤层气生产及气体处理作业使用的材料及设备,应与硫化氢条件相适应。
六、 在含硫化氢环境中生产作业时应制定防硫化氢应急预案,钻井、井下作业防硫化氢预案中,应确定煤层气井点火程序和决策人。
七、 含硫化氢煤层气井钻井,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1、地质及工程设计应考虑硫化氢防护的特殊要求;
2、在含硫化氢地区的预探井、探井在打开煤层气层前,应进行安全评估; 3、采取防喷措施,防唼器组及其管线闸门和附件应能满足预期的井口压力; 4、应采取控制硫化氢着火源的措施,井场严禁烟火;
5、应使用适合于含硫化氢地层的钻井液,监测和控制钻井液pH值;
6、在含硫化氢地层取心和进行测试作业时,应落实有效的防硫化氢措施。 八、含硫化氢煤层气井井下作业,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1、采取防喷措施;
2、采取控制硫化氢着火的措施,井场严禁烟火;
3、当发生修井液气侵,硫化氢气体逸出,应通过分离系统分离或采取其他处理措施; 4、进入用于装或已装有储存液的密闭空间或限制通风区域,可能产生硫化氢气体时,应采取人身安全防护措施;
5、对钢丝作业、射孔作业、泵注等特殊作业应落实硫化氢防护的措施。
九、 含硫化氢煤层气生产和气体处理作业,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1、作业人员进入有泄漏的煤层气井站区、低凹区、污水区及其他硫化氢易于积聚的区域时,以及进入煤层气净化厂的脱硫、再生、硫回收、排污放空区进行检修和抢险时,应携带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2、应对煤层气处理装置的腐蚀进行监测和控制,对可能的硫化氢泄漏进行检测,制定硫化氢防护措施。
十、 含硫化氢煤层气井废弃时,应考虑废弃方法和封井的条件,使用水泥封隔已知或可能产生达到硫化氢危险浓度的地层。
埋地管线、地面流程管道废弃时应经过吹扫净化、封堵塞或加盖帽,容器要用清水冲洗、吹扫并排干,敞开在大气中并采取防止硫化铁燃烧的措施。
【煤层气知识一百问】54.煤层气钻井安全规程是什么?
一、井场应平整、坚固,井架地基填方部分不得超过四分之一面积,填方部分应采取加固措施。
在山坡修筑井场时,坚硬、稳固地层,井场边坡坡度不得大于80度;松软地层,井场边坡坡度不得大于45度。必要时,砌筑护坡、防护墙。
二、井场内禁止烟火,需动用电焊、气焊(割)等明火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在草原、苇塘、林区钻井时,井场周围应有防火隔离墙或隔离带,隔离带宽度应不小于20m。
井场的井架、油罐应安装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
三、暴雨、洪水季节,在山沟、凹谷等低洼地带施工时,应加高地基,修筑防洪设施。 四、井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由专人挂牌管理,定期维护保养,不得挪作它用。消防器材摆放处,应保持通道畅通,取用方便,悬挂牢靠。
五、 井场有照明的地方设置风向标(风袋、风飘带、风旗或其他适用的装置),风向标应挂在相关人员都能看到的地方,并在井场入口处、 上钻台处、井架梯子入口处、钻台上、坐岗房、高空作业处和绞车、柴油机、发电机等机械设备处以及油罐区、消防器材房、消防器材箱等处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六、 立、放井架及吊装作业应与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架空线路。 七、井架应安设四根绷绳,绷绳的直径不小于19mm,中间不打结,不打扭,与地面夹角不超过45度,同时确保地锚牢固可靠。
八、钻机水龙头高压胶管,应设防缠绕装置和导向绳。
九、钻台地板铺设应平整、紧密、牢固;木地板厚度应大于40mm或使用防滑钢板;井架二层平台,应安装可靠防护栏杆,防护栏高度应大于1.2m,采用防滑钢板。
活动工作台应安装制动、防坠、防窜、行程限制、安全挂钩、手动定位器等安全装置。 十、 钻机大绳安全系数应大于7;吊卡处于井口时,绞车卷筒钢丝绳圈数不少于3圈;钢丝绳固定连接绳卡,应不少于3个。
十一、发电机应配备超载保护装置,电动机应配备短路、过载保护装置。
柴油机排气管应无破损、无积炭,其出口不得指向循环罐,不得指向油罐区。
十二、 井场电气设备应设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4Ω。井架、计量油罐应安装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
十三、井场电力线路应采用电缆,并架空架设,经过通道、设备处应增加防护套。井场电器安装技术要求参照SY/T 5957标准执行。
十四、安装、拆卸井架时,井架上下不得同时作业。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通信联络,并保持24h畅通。
十五、有井喷危险时,井口应安装井控装置,井场所有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井控装置的管理、维修和定期现场检查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并规定其职责范围和管理制度。 防喷器、套管头、四通的配置安装、校正和固定参照SY/T 5964的规定。
十六、放喷管线的布局要考虑当地季节风向、居民区、道路、油罐区、电力线及各种设施等情况。
十七、 钻进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符合现行标准关于常规钻进的安全技术要求;
2、一开、二开、过煤层等重要工序,应由钻井监理或甲方委托的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 3、钻井作业队伍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执行钻井作业设计中有关防火防爆的安全技术要求;
4、钻进时应严格选择适当的钻井液;
5、钻进施工中若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若发生重大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十八、 下套管作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吊套管上钻台,使用适当的钢丝绳,不使用棕绳;
2、各岗位人员配合好,套管上扣时推荐使用套管动力钳,下放套管时密切观察指重表读数变化并按程序操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当套管重量大于钻机或井架的提升能力时,应采取相应的减重措施。 十九、 固井作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1、摆车时有专人指挥,下完套管后当套管内钻井液未灌满时先灌满套管,不得接水龙带开泵洗井;
2、开泵顶水泥浆时所有人员不得靠近井口、泵房、高压管汇和安全阀附近及放压管线。
【煤层气知识一百问】55.煤层气测井、射孔安全规程是什么
一、测井施工前,应召开安全会,提出作业安全要求。对于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二、井场钻台前应有10 m以上的开阔地,器材堆置不得影响车辆的进出及就位。 三、 车载仪器及专用器具上井前,应妥善包装和固定,运输中禁止与有碍安全的货物混装。车载计算机须采取防震、防尘措施。 仪器车必须由熟练的驾驶员定人驾驶。行车前及长途行车途中应做好车况、放射源及仪器设备安全检查。途中留宿,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
四、 测井施工现场如不具备基本的安全保障,不得进行测井作业。
五、 测井时测井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允许在井架、钻台上进行与测井无关的其他作业,未经许可不得动用非本岗位的仪器设备。
六、 测井设备摆放应充分考虑风向。测井仪器车等工作场所的电源、温度、湿度应符合安全需要,并备有有效的消防措施。测井车接地良好,电路系统不得有短路和漏电现象,绝缘电阻不小于10Ω。
当钻井井口或井内一定区域内可能有煤层气积聚而进行测井作业时,测井车应在距井口30m以外,且下井测井仪器为防爆设计。
七、 机械设备不得在运转中检修;仪器通电检修或有可能接触36伏以上电压时,应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八、 测井前,须将井口附近的无关物品移开,及时清除钻台转盘及钻台作业面上的钻井液。冬季测井施工,应用蒸汽及时清除深度丈量轮和电缆上的结冰。
仪器开机前应对电源、仪器接线及接地、各部件及计算机、需固定装置的安装状况、绞车的刹车及变速装置进行复查。
在井口装卸放射源,应先将井口盖好,不得将工具放在转盘上。
测井过程中,操作人员应观察仪器、设备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应及时关机。
九、下井仪器应正确连接,牢固可靠。出入井口时,应有专人在井口指挥。绞车到井口的距离应大于25m,并设置有紧急撤离通道。
十、 绞车启动、电缆提升和下放时,严禁紧急刹车和骤然加速。电缆提升时,工作人员应避开绞车和电缆活动影响区,不得触摸和跨越电缆。
十一、 仪器起下速度不得超过40m/min(数字仪不得超过20 m/min)。井况复杂或接近井底时,须降低下放速度。当仪器接近套管或井口时,提升速度不得超过6 m/min;不安全井段应降低升提速度。仪器上起离井口300m时,应有专人在井口指挥,减速慢起。 严禁超井深下放电缆。
十二、条 下井仪器遇阻时,应将仪器提出井口,通、冲井眼后再进行测井作业。严禁用下井仪器冲击井内。
十三、 下井仪器遇卡时,应立即停车,缓慢上下活动;如仍未解脱,应迅速研究处理事故的具体措施,指定专人处理。
十四、仪器在井底静止不得超过60s,裸眼井段静止时间不得超过3min。
十五、仪器工作结束后,须将各操纵部件恢复到安全位置;严禁在通电状态下搬运仪器设备和拔、插接线。
十六、夜间施工,井场应保障照明良好。
十七、遇有七级以上大风、暴雨、雷电、大雾等恶劣天气,应暂停测井作业;若正在测井作业,应将仪器起入套管内,并关闭仪器电源。
十八、遇有硫化氢或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特殊测井作业时,应按有关规定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并制定出测井方案,待批准后方可进行测井作业。
十九、必须建立放射源的使用档案及健全的领用、保管制度。施工区应建立临时源库,源库应设有警戒标志并有防盗等措施;临时源库距居住区距离须大于20 m;井场临时放置的放射源罐距工作人员应大于l0 m,且应采取防止丢失的措施。
放射源必须存放在专用源库中,源库的设计及源库内外的剂量当量率应符合GBZ142-2002的要求。
二十、 运输放射源的防护容器应加锁。容器外表面除应当标示放射性核素名称、活度、电离辐射警告标志,还应当有容器的编号。防护容器、运源车内及车附近的剂量当量率应符合GBZ142-2002的要求。 二十一、放射源必须专车运输、专人押运。运源车严禁搭乘无关人员和押运生活消费品。未采取足够安全防护措施的运源车不得进入人口密集区和在公共停车场停留,中途停车、住宿时应有专人监护。
二十二、在室外、野外从事放射源工作时,必须根据辐射水平或者放射性污染的可能范围划出警戒区,在醒目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设专人监护,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 二十三、测井施工人员应按照敷设防护的时间、距离、屏蔽原则,采取最优化的辐射防护方式,进行装、卸放射源作业,禁止直接接触放射源。
严禁打开放射源的密封外壳和严禁使用密封破坏的可溶性放射源测井,必须裸露使用放射源时,应使用专用工具。 二十四、 放射性液体和固体废物应收集在贮存设施内封存,定期上交当地环境保护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