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与各地区、各部门连接的办公业务资源网;以因特网为依托的政府公众信息网;政府系统共建共享的电子信息资源库。二是指导原则。按照国务院制定的有关方针和政策,中国推动政府信息化的指导原则是:“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统一规划,协同发展,资源共享,安全保密”。所谓“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是指要以需求作为动力,以应用推动政府信息化的发展。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在政务信息化的建设中要善于捕捉和发掘政府机关办公业务和领导科学决策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系统建设和应用开发工作,并通过系统应用的成果不断推进系统建设的深入发展;“统一规划,协同建设”,是指政府信息化建设必须在国务院的指导下统一规划,由各地区、各部门遵循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协同建设,共同发展,以便使这项涉及面广、技术和资金密集的系统工程,更好地发挥整体效益;“资源共享,安全保密”,是指在政务信息化的建设中,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系统建设的要求,从政务信息化的全局出发,打破条块分割,主动提供相关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同时,要严格遵照国家的有关安全保密的法规,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三是主要任务。
按照国务院制定的5年发展规划,中国政务信息化的任务主要集中在以下7个领域:(1)大力推进政府业务的应
用建设。具体包括政府机关内部的应用系统建设、公文、信息无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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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传输系统、多媒体应用系统以及办公决策服务系统。(2)加强政府办公业务网和办公业务资源网网络建设。(3)筹建办公业务资源网及政府公众信息网政府网站。(4)建立和完善共享信息资源库。(5)做好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工作。(6)加强对公务员的培训工作。(7)抓好与系统建设和应用相关的法规工作。四是保障措施。为了有效推动政务信息化,国务院还就有关的保障措施做出了一系列具体规定。这些规定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建设经费的落实等。
2001年11月“电子政务试点示范工程”正式启动。该工程目的是在国内各级政府的电子政务工程全面铺开之间,通过统一的规划设计,为电子政务建设提供可推广的安全支撑平台、应用支撑平台,找出适合中国实际情况的电子政务建设模式,避免重复建设和无效建设。为此,工程选择了国务院所属的8个部门、7个地方政府作为试点示范单位:国务院系统(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海关总署),地方政府(省级和副省级5个,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深圳市、青岛市,1个地级市,四川省绵阳市,1个县级市,广东省南海市)。这些试点覆盖了现有政务领域内典型的纵向业务管理和横向行政管理模式,政府内部政务办公和决策支持以及面向公众的管理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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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内容,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科技部已经在广东省南海市率先建成了中国第一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安全的电子政务平台。总体上看,中国电子政务发展的上述四个阶段,在时间上有部分重叠,在内容上各有侧重,电子政务在中国经历了初期的缓慢发展后,开始朝着交互性和互联互通的方向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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