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口中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精神,充分
发挥骨干教师队伍的引领带动作用,着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借鉴镇安县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特制定《灵口中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1、骨干教师队伍分三种荣誉,即“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用3至5年时间基本建成我校骨干教师体系,形成我校骨干教师队伍群体。
2、实现教师队伍整体优化目标。通过方案的实施,在全校大力开展“争名师,比一比”活动,形成你追我赶,积极向上的教师专业发展之风,促进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优化。
二、实施原则
1、全体参与性原则。实施本方案,是为了实现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的目标,是一项系统的骨干教师培养工程,我们坚持面向全体教师,让每一位老师都积极投身到这一工程实践中来。
2、继承与发展性原则。实施本方案,是对我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创新与发展。原有的优质课赛教活动、质量先进个人等评优活动,要在本建设活动中得到继承、创新与发展。
3、公平与公正性原则。实施此项工程要让每一个教师都有机会参与其中。在评选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进行。
4、数量原则。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每年评选人数为该类人员总数的10%、教学名师不限名额,具备条件多少就评选多少。工作在3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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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可评为教学新
秀,3年及以上者可评选为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教学新秀和学科带头人不相互挤占指标,均按该类人员总数的10%评选。
5、动态性原则。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队伍建设,是一项持续发展的骨干教师培养工程,第一轮为三至五年的创评活动,第一轮创评活动结束后再安排进一步的深化活动。荣誉称号一律实行动态管理,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荣誉期限为一年,教学名师荣誉期限为三年,不搞终身制。
三、实施步骤
1、积极宣传,营造氛围(每年4月--5月)。在全校广泛宣传此项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要求,使广大教师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开展活动,申报评优(每年9月至10月)。每年申报评选一次。 3、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每年12月)。隆重举行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表彰活动。
四、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实施范围是全校教学一线的专任教师,以及担任一线教学工作的学校管理人员。
(二)、组织系列化教师培训活动。实施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建设工程,要以有效课堂教学探究为依托,以校本教研为基本途径,大力开展系列化的教师培养培训活动。
(1)扎实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外出学习、校际交流、远程培训等多渠道提高理论、业务素质。
(2)积极开展联片教研活动,示范、研讨、交流、进步、提高。
(3)继续组织“教学能手大赛活动”。坚持把每年的9月—10月(一个月时间)定为“高效课堂暨优质课赛教评选活动月”,按照“人人参与,个个登台,逐级赛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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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优上报”的原则,每年举行一次教学能手大赛活动。严格按照规范程序与标准,评选出教学能手,并向上级推荐上报参加各类评选活动。
(4)按照《灵口中学评优方案》积极组织各类评优活动,对评选出的各类优秀进行表彰奖励。
(三)评选与命名。
1、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及教学名师,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评审的办法进行。
(1)个人申报。教师个人根据学校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条件,结合自己的实际,于每年9月份,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灵口中学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审批表》。 ②当年本人德、能、勤、绩方面1000字左右的总结材料。
③近三年各项教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教学新秀交参加工作以来的教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交一件最有代表性的)。
④近三年各项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学新秀交参加工作以 来的各项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
⑤近三年本人教学质量证明。教学新秀交参加工作以来的质量证明。(由学校教导处提供)
(2)领导小组考核。学校领导小组根据教师个人申请,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出学校的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
(3)结果公示。评选的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及教学名师名单,在全校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4)授予称号。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学校授予“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 教学名师”荣誉称号。
2、“教学能手”按参加赛教人数的15%确定入围对象,学期终教学质量位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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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次前,即可授予“教学能手”称号。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学校成立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张红文 副组长:李少明 邸新民
成 员: 韩瑞峰 王 强 何小平 朱荣荣 杨爱军 肖 阁
李延涛 蔺 博 王紫娴 李新海
2、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
主 任:邸新民 副主任:韩瑞峰
3、明确职责。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及教学名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参加高效课堂探究。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善于创新,做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楷模。
(2)注重研究教育教学理论、规律和方法,掌握现代教育技能,追踪教育和教科研前沿,不断拓宽专业知识面,更新教育观念,努力提高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成为全校乃至全县教育教学的带头人。
(3)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在全校一流。 (4)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公开教学任务,每年至少要在全校范围承担1-2节示范公开课教学。
(5)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活动,结合本校实际确定教改目标,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促进本校教科研水平不断提高,每年至少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1篇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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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学术意义的科研论文。
(6)自觉承担培养青年教师任务,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每年有计划的指导1-3名青年教师,帮助他们提高师德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实际工作效果,使其尽快成为校级教育教学骨干教师。
(7)本着人才资源共享的原则,积极承担上级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交给的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工作任务。
3、考核管理。
(1)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由学校考核管理。
(2)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实行动态管理。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每年一评,荣誉期为一年;连续三年评为教学新秀(任教3年及以下者)、及授予学科带头人称号,连续三年评为学科带头人,即授予教学名师称号,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荣誉期限为一年,教学名师荣誉期为三年,期满后称号自动消失,须重新申报新一届荣誉称号。
(3)如任期内出现重大师德师风问题或安全责任事故,学校领导小组即取消其称号及待遇。 4、落实待遇。
(1)每次评选确定后,学校将举行命名颁奖仪式并颁发骨干教师津贴。“教学新秀”每年500元;“学科带头人”每年1000元;“教学名师”每年1500元(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荣誉期限为一年,教学
名师荣誉保持三年;津贴每年一发,每年在全县期末质量检测40%位次前颁发当年津贴,40%位次后不享受当年津贴。)
(2)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及教学名师,在评优、晋职、干部任用等方面具有优先的资格;上一级“一名三优”“教学能手”“教学名师”评选优先推荐。
(3)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及教学名师具有优先安排外出培训进修、参观考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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