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Q基桩检测远程监控系统使用说明书(2)

2019-04-13 16:39

新登陆系统,依次输入系统运行需要的基本信息。

A:创建、输入检测单位的信息,单位代码为2位数字,不可重复。

创建单位信息时可指定该单位“是否允许测试”及“是否允许备案书上传”。如果禁止该单位测试,系统将不接收该单位的检测数据;如果不允许该单位上传备案书,则必须将备案书上报到管理机构,有管理机构进行备案书的录入。

B: 创建、输入区、县(市)监督单位的信息,单位代码为2位数字,不可重复。

在录入各县(市)质监站信息后,各县(市)质监站可以登陆系统,看到由他们监督的工程的检测数据,另外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是否给予各县(市)质监站备案书录入及审核的权限。 C: 创建、输入检测单位的人员信息。

只有在首先创建检测单位及该单位的人员后,检测单位才可以登录、使用本系统,浏览本单位的检测数据。

D:录入各检测单位的检测设备信息(仪器、千斤顶、传感器等)。

检测单位需要首先上传基桩检测所使用的检测设备,如果检测设备信息不完整,检测单位将无法上传测试设备,从而看不到检测数据。 5.3、备案书管理

在各检测单位的基本信息录入完成后,系统就可以开始运作。首先由检测单位上传检测备案书(或由管理部门录入)。

此时上传的备案书没有质监编号,不能使用。需要先经过管理部门的

审核确认,然后由具有审批权限的操作人输入质监编号,将流水号状态变为可用,才可产生检测流水号,供检测单位使用。上传(录入)备案书时,要选择该工程的监督单位,只有这样该监督单位才能看到该工程的检测数据。未审核、审批的备案书为灰色显示,没有质监编号及检测流水号,以区别正常的备案书。

备案书审核:点击审核,即可显示全部未审核备案书,然后选择相应的备案书进行审核,如果备案书没问题,保存后审核即完成。该操作需要操作员具有审核权限。

备案书审批:点击备案审批,即可显示全部未审批备案书,然后选择相应的备案书进行审批,如果备案书没问题,输入质监编号,将流水号状态变为可用,可产生检测流水号,保存后审批即完成。该操作需要操作员具有审批权限。

审批完成后的备案书具有质监编号及检测流水号,检测单位可以从网上获取,在现场测试时输入该检测流水号,数据可实时传送到数据接收中心服务器。

5.4、当前数据:系统运行后自动接收检测单位上传的检测数据,点击当前数据后,系统显示自当日零时以后仍然继续测试的所有数据。根据需要可显示相应的Q-s,s-lgt,s-lgQ曲线,以及数据汇总表。如果需要打印数据,可以使用数据导出功能,将数据存储为本地文件,使用相应软件打开,然后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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