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1-8月全)(4)

2019-04-13 16:48

2011年02月24日

我国的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它的一个重要意义就在于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提供法制保

障。

实现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代又一代中国人梦寐以求的美好愿景和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这一美好愿景和奋斗目标的伟大道路,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是党和人民为之奋斗的壮丽事业。它在党带领人民的艰辛探索中奠基,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开创,凝结着党和人民的智慧和经验,高度体现着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法制保障,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任务和神圣使命。

几十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建,始终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推进。伟大事业每前进一步,立法工作就推进一步,法律体系就完善一步。扎根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和奋斗目标,着眼于实现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法制化,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在短短几十年时间里就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走过了西方国家用了几百年才走完的路。在一定意义上说,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构建,我们就不可能推动依法治国进程,也不可能取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成就。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划时代的一件大事,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旺发达的法制保障。这是因为,已经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纳入了法制化轨道,从制度上、法律上解决了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日益繁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构建,确定了明确的价值取向、发展方向和根本路径,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

历史已经证明,我们取得的发展成就离不开法制的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到2020年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我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担负着世所罕见的艰巨重任。我们深信,在全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将不断完善,进一步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确保伟大事业的兴旺发达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中国人民的美好愿景必将在我们的共同奋斗中变成现实。

弥足珍贵的经验

——四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

2011年02月25日

我国的法律体系建设,立法任务之重世所罕见,克服困难之多前所未有。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我们

仅仅用几十年时间就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立法之路,书写了法制史上的辉煌篇章。

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这当中最重要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这五条经验,指明了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立法工作的正确方向、基本规律、基本要求,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也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证。只有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成为全社会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才能从制度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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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制定法律法规,确保一切法律法规都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才能实现巩固和完善党的执政地位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正确的指导思想,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前提。立法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此统一思想认识,确定立法思路,明确立法的指导思想,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坚持改革开放结合起来,把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发展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把提高效率同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把坚持独立自主同参与经济全球化结合起来。

从国情和实际出发,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做好立法工作的客观要求。立法工作不能脱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实际,需要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作为立法基础,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务,在实践中正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妥善处理法律稳定性与实践的发展性的关系,妥善处理法律前瞻性与可行性的关系,理性辨别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和简单照抄照搬的区别,确保立法进程与现代化建设进程相适应。

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目的。通过法治协调利益关系,正确反映和统筹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通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体现民意,不断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尤其是基层群众的意见,使立法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增强贯彻实施的群众基础。

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做好立法工作的内在要求。维护法制统一,既要始终维护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权威地位,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保证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同宪法相抵触,保证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之间不相互抵触,又要妥善照顾到各地区的特点和差异,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社会实践永无止境,立法工作也要不断推进。当前,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繁重艰巨,新情况新课题不断涌现,立法工作面临新挑战新要求,需要我们倍加珍惜和自觉运用宝贵经验,把握方向、遵循规律、传承创新,在新起点上开创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新局面。

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

——五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

2011年02月26日

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新时期立法工作目标。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使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法律制度的发展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个重要的历史节点,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不是立法活动的终结,而是又一个新的开始。

社会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实践经验的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是在书斋里造出来的,也不是从别的国家照搬来的。回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它始终发展适应并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局的需求,始终体现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新实践,始终体现为一个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体系。

社会实践永无止境,法律体系也必须与时俱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必须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立法工作任务依然艰巨而繁重。

这样的判断,基于我们所处的新方位:一是,我国正处在深刻变革的历史进程中,在前进的道路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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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样或那样的新情况新问题,有些是可以预料的,有些是难以预料的,既要解决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又要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依然艰巨,立法工作的任务不会减少,难度也不会降低。二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十二五”时期,中央提出要牢牢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确保科学发展取得新的显著进步,确保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立法工作如何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从制度上、法律上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有大量工作要做。三是,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深入发展,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权利意识越来越强,利益诉求越来越具体,参与立法的愿望越来越高,这对做好立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形势、新实践、新任务给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决定了我们的立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这就要求我们把修改完善法律和制定配套法规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注重法律的修改完善工作,督促有关方面抓紧法律配套法规的制定工作,继续做好法律制定工作,抓紧研究制定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法律,认真总结行政法规的实施经验,将那些应当用法律规范来调整、立法条件比较成熟、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及时上升为法律。同时,也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制度的变革、确立与完善,是国家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成就辉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任重道远。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们必定能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实施中彰显法律的作用

——六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

2011年02月27日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如果没有遵守执行,再好的法律也是一纸空文。只有在有效实施中,法律

才能彰显其作用和价值。

如果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前,我们面临的主要矛盾是“无法可依”的问题,那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法律的实施就成为发展的主要矛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从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结束了经济社会发展一些领域、方面无法可依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加紧迫,必须成为全社会不容回避的共同命题予以面对,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守则予以遵循。

应当看到,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置法律于不顾或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现象还存在,一些地方、领域、单位和部门有法不依的问题还比较严重。这些现象和问题,直接影响了社会公平正义,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各方反映强烈。

如何确保法律在实施中彰显其作用?有三个原则理念需要铭记恪守。一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政党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国家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我们应当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善于运用法律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广大人民群众要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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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纠纷,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的实施,离不开各方面的监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的重要职权,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的重要职权,就能更好确保国家机关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国家其他监督机关要依法行使监督法律实施方面的职责,进一步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就能更好促进各方面形成法治理念共识,推动各方面在法制轨道内办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以中国人民的智慧和心血、实践和创新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写下了光辉篇章。在新的起点上,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与权威,我们就一定能够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为中国赢得下一个五年

——寄语两会代表委员 2011年02月28日

再过两天,全国两会就要开幕了。代表委员已陆续启程,带着人民的重托汇聚北京,共议国是,共

话未来。

两会年年开,今年又不同。“十一五”规划完成,“十二五”航程开启,谋划蓝图,把握未来,今年的两会可谓继往开来。

这些天来,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媒体、网络,表达着热切心情。人民网两会的相关专题,留言已超过10万条;两会热点调查,参加人数持续上升。正如网友所说:“不分会内会外,都是代表委员。”每一次点击、每一条留言,都充满了深切的期待。

5000多名代表委员背后,站立着13亿中国人民。能不能反映人民心声,把百姓的期待带到两会;能不能做好调查研究,为改革发展积极建言,关系到能否把这次两会开好,关系到“十二五”能否起好步,关系到下一个五年能否更好地回应群众的期待。

群众期待的是,下一个五年进一步改善民生。房价物价、工资社保、看病上学、收入分配??两会热点调查中,群众最关注这些跟自己密切相关的事。两会上,政府会交出“民生答卷”,接受人民打分,也会继续汇聚民智民意,破解民生难题。面对群众的民生期待,代表委员理应在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等方面,做出更好回应。

群众期待的是,下一个五年更好地科学发展。我们的国内生产总值已上升到世界第二,让人自豪。但也要看到,按人均计算我们还相当落后,发展方式要加快转变、经济结构要大力调整、自主创新要强力推进,仍是负重爬坡、不进则退。群众对发展的期待,就是对国家更强盛、生活更幸福的期待。这就需要代表委员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建言献策,让发展质量更高、发展步子更稳。

群众期待的是,在未来的发展中牢牢抓住历史机遇。中国的发展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历史经验表明,这也是我们能不能赢得主动、赢得优势、赢得未来的关键时期。代表委员有责任把群众对抓住机遇、趁势而上的期待,化为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行动,从根本上把握最广大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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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盼。

“十一五”时期,我们紧紧抓住战略机遇期,专心办好了自己的事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和谐社会,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使我们的发展赢得了宝贵的时机、保持了良好的势头。这样的局面来之不易,需要倍加珍惜。“十二五”的五年,关系到能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决定性意义的基础。前进的路上,还有很多难题需要解决。快速发展的同时,如何实现质与量的统一、快与好的统一、物与人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经济总量攀升后,如何抢占世界经济发展新的制高点,创造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社会转型期,如何更好满足不断增长的民生需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排除各种干扰,防范各种风险,不自满、不懈怠、不折腾,抓住机遇,扎实奋斗,不仅是群众的愿望,也是国家发展的关键。

将人民的期待上升为国家的意志,是代表委员的责任。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确保两会圆满成功,回应广大群众的期待,凝聚亿万人民的力量,才能让中国在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加奋发有为。

让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和谐

——寄语两会代表委员

2011年03月01日

每年的两会,都承载着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也体现着党和政府的治国理念。

从加大城乡医疗领域投入,到着手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难,从将提高个税起征点作为2011年的第一件实事,到承诺5年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两会前,这些让人振奋的信息,让群众看到了党和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对改革发展的坚定决心。

把群众的关切,转化为治国理政的具体思路;将人民的心声,上升为未来发展的国家意志,这是两会的重要使命,也是代表委员的庄严职责。稳定物价、调控房价、缩小收入差距??媒体征集的两会热点、街头巷尾的谈论话题,都是人民群众对未来的期盼,对社会公正的诉求。这些期盼和诉求,既是代表委员参政议政的出发点,也是我们破解现实难题、推进科学发展的着力点,更是国家未来方针政策的落脚点。 送别“十一五”,迎来“十二五”,今年的两会非同寻常。未来5年,我们要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目标,奠定决定性意义的基础;要在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取得关键性的进展。时间紧迫,任务艰巨,更需要代表委员在绘制“十二五”蓝图时,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建言献策,以长远的战略眼光开拓创新,以严谨的务实精神攻坚克难。

从群众的期望看,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还要跨越三个难关:低水平、不全面、不平衡。低水平是指质量不高,不全面是指统筹不够,不平衡是指差距过大。这三个难关,恰是我们党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点。我们所说的全面小康,不仅是经济建设的进步,更有社会民生的改善;不仅有人与自然的和谐,更有公平正义的追求。克服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让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和谐,既是群众的期盼,也是国家的目标。

当前,要进一步解决我们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根本途径也是唯一途径就是科学发展。刚刚过去的“十一五”,如果不是多年快速发展奠定的强大基础,我们不可能有实力去扭转改变长期以来的发展差距,不可能有实力去改善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无论是取消农业税,还是大规模建设保障房;无论是连续7年提高基本养老金,还是30个省份调高了最低工资标准;无论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城乡基本覆盖,还是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全面实现,无不有力地证明:解决民生诉求,实现国家目标,离开“发展”,无从谈起。

人民幸福离不开发展,国家富强离不开发展,这已是全社会的共识。而要更好地发展,离不开和谐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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