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鑫龙煤业红岭公司QJZ1-200/1140(660)起动器
技术协议
甲方:安阳鑫龙煤业(集团)红岭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徐州煤矿机械厂
根据甲方所配套矿用电器设备的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型号/技术参数
1、该产品用于具有爆炸危险气体及煤尘的煤矿井下 2、型 号:QJZ1-200/1140(660) 3、额 定 电 压 1140V/660V 4、额 定 电 流:200A 5、极限开断能力:8000A 二、开关具体要求
1、产品必须具备:“三证一标志”相关资质。
2、设备制造加工应严格执行MT871-2000标准及Q320300JAC01-2003标准 3、综合保护装置型号:ABD8-250 该综保具备如下功能:
①具有失压保护、短路保护、过载保护、漏电闭锁保护、断相保护、过电压保护、反相保护,防止控制回路发生短路时自启动事故等保护。 ②有过流、过载、断相、漏电、反相和电源、运行显示等。 三、可外接远方分励、风电闭锁、瓦斯监测装置等
四、开关短路保护的灵敏度,短路整定在额定电流的1.2-1.5倍时,开关能可靠动作。
五、开关采用快开门结构。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质保期为1年,随设备附带产品使用说明书。
七、根据甲方需要提供安装指导和技术培训,本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无法处理故障,乙方需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八、到货期:2011年5月31日之前。
九、乙方所出厂的产品提供煤矿产品 “三证一标志”及有关技术资料,质量三包。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安阳鑫龙煤业(集团)红岭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
乙方:徐州煤矿机械厂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