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全省废污水排放总量11.009亿吨,其中:第二产业废水7.389亿吨,占废污水排放总量的68.6%;第三产业废污水排放量0.790亿吨,占废污水排放总量的7.2%;城镇居民生活废污水排放量2.668亿吨,占废污水排放总量的24.2%。从地域分布看,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主要分布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四市,工业废水排放量为5.922亿吨,居民生活废污水排放量为2.031亿吨,分别占全省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82%、76%。2004年陕西省各市废污水排放量见表7。
2004年陕西省行政分区废污水排放量表
表7 城镇 居民
行政区
第二产业
生活
西安市
1.032
3.864
铜川市
0.089
0.103
宝鸡市
0.348
0.713
咸阳市
0.295
0.89
杨凌区
0.035
0.011
渭南市
0.356
0.766
延安市 0.079 0.217 榆林市 0.077 0.249 汉中市 0.182 0.520 安康市 0.106 0.089 商洛市 0.071 0.133 全省
2.668
7.551
2、河流水质评价
第三产业
0.385
0.015
0.054
0.116
0.062
0.038 0.008 0.034 0.047 0.034 0.79
单位:亿吨
合计
主要污染物
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溶
5.28
解氧、氨氮、生化需氧量
0.206
化学需氧量、石油
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溶
1.115
解氧、氨氮、生化需氧量
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溶
1.301
解氧、氨氮、生化需氧量
0.046
氨氮
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溶
1.184
解氧、氨氮、生化需氧量
0.333 氨氮、六价铬
0.333 0.734 氨氮 0.24 0.237 11.009
2004年,根据全省主要河流23个水质断面的监测资料,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分别以汛期、非汛期及全年平均三个水期,采用单指标评价法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是:汛期全省评价河长为1694.3公里,水质超过Ⅲ类标准(不含Ⅲ类)的河长占评价河长的61.5%;非汛期全省评价河长为1694.3公里,水质超过Ⅲ类标准的河长占评价河
长的60.9%;全年平均全省评价河长为1694.3公里,水质超过Ⅲ类标准的河长占评价河长的60.9%,与2003年相比减少了2.7个百分点,其中超Ⅴ类标准的河长为371.9公里,占评价河长的22.0%。各水质类别见图7。
北洛河水系
北洛河水系评价河长543.3公里,非汛期Ⅴ类水质河长占58.6%,劣Ⅴ类水质占41.4%;汛期Ⅳ类水质河长占58.6%,Ⅴ类水质河长占27.7%,劣Ⅴ类水质占13.7%;全年平均Ⅴ类水质河长占58.6%,劣Ⅴ类水质占41.4%。主要污染物为六价铬、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等。
泾河水系
泾河水系评价河长为232.5公里,非汛期Ⅳ类水质河长占69.5%,劣Ⅴ类水质占30.5%;汛期Ⅳ类水质占30.5%,Ⅴ类水质河长占69.5%;全年平均Ⅳ类水质河长占69.5%,劣Ⅴ类水质占30.5%。主要超标物为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
渭河水系
渭河水系干、支流评价河长总计378.2公里,非汛期支流黑河黑峪口断面属Ⅱ类水质,灞河马渡王断面属Ⅲ类水质,沣河入渭口断面属劣Ⅴ类水质,渭河干流省界拓石断面、林家村断面属Ⅳ类水质,咸阳公路桥
断面、耿镇断面均属劣Ⅴ类水质;汛期支流黑河黑峪口断面、灞河马渡王断面均属Ⅲ类水质,沣河入渭口断面属劣Ⅴ类水质,渭河干流省界拓石断面、林家村断面属Ⅳ类水质,咸阳公路桥断面、耿镇断面均属劣Ⅴ类水质;全年平均支流黑河黑峪口断面属Ⅱ类水质,灞河马渡王断面属Ⅲ类水质,沣河入渭口断面属劣Ⅴ类水质,渭河干流省界拓石断面、林家村断面均属Ⅳ类水质,咸阳公路桥断面、耿镇断面均属劣Ⅴ类水质。主要污染物有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化学耗氧量、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等。
嘉陵江
嘉陵江干、支流评价河长为75.8公里,汛期、非汛期、全年平均全部为Ⅱ类水质。
汉江
汉江区评价河长为259.5公里,非汛期、汛期、全年平均超过Ⅲ类水质标准的均占16.4%。主要超标物为氨氮。
丹江
丹江水系评价河长为195.0公里,汛期37.4%的评价河长为Ⅲ类水质,其余均为Ⅱ类水质,全年、汛期水质状况均为Ⅱ类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