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物理高考考试说明(天津卷)
(一)能力要求
高考物理在考查知识的同时,注重考查能力,并把能力的考察放在首要位置。通过考查知识及其应用来鉴别考生能力的高低,但不把某些知识与能力简单的对应起来。
目前,高考物理要求考查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理解能力
理解物理概念、物理规律的确切含义,能够清楚的认识概念和规律的表达形式,能够鉴别关于概念和规律的似是而非的说法,理解相关知识的区别和联系。理解物理规律的适用条件,并能应用于简单的实际物理问题。
2.推理能力
能够从有关物理概念和规律出发,在给定的简化情况下导出物理学中的定理或公式. 能根据具体的物理问题中已知的事实和条件,结合学过的知识和获得的方法,进行逻辑推理和论证,得出正确的结论或作出正确的判断,并能够把推理过程正确的表达出来。
3.分析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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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独立的对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研究,弄清其中的物理状态、物理过程和物理问题的本质,建立适当的物理模型,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能够把较复杂的问题分解为若干个比较简单的问题,并找出它们之间的联系,作出正确的判断或得出合理的结论;能够关注科学技术的主要成就,关注生产、生活和社会中的实际问题,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运用物理知识和科学方法,初步解决实际问题.
4.应用数学处理物理问题的能力
能够根据具体的问题找出物理量之间的数学关系,根据数学的特点、规律进行推导、求解和合理外推,并根据结果做出物理判断,进行物理解释或得出物理结论。
能够根据物理问题的实际情况和所给的条件,恰当的运用几何图形、函数图像等形式和方法进行分析、表达。能够通过分析所给的图象找出其所表示的物理内容,用于分析和解决物理问题。
5.实验与探究能力
能够独立完成表2中注明“实验、探究”的内容,明确实验目的,理解实验的原理和方法,控制实验条件。会使用实验仪器,会观察、分析实验现象,会记录、处理实验数据,并得出结论,对结论进行一定的分析和评价.能在实验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对解决问题的方式和问题的答案提出假设;能制定实验方案,对实验结果进行预测.能运用已学过的物理理论、实验方法和所给的实验仪器去解决问题,包括简单的设计性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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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五个方面的能力要求不是孤立的,着重对某一种能力进行考察的同时,在不同程度上也考查了与之相关的能力。同时,在应用某种能力处理或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往往伴随着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过程,因而高考对考生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的考查渗透在以上各种能力的考察中.
(二)内容和要求:
要考查的物理知识包括力学、电磁学、光学、原子物理学、原子核物理学等部分。涵盖六个模块具体内容见表1,对各模块的知识内容及要求掌握的程度见表2,表2中Ⅰ、Ⅱ的含义如下:
Ⅰ.基本要求:对所列知识要了解其内容及含义,并能在有关问题中识别和直接应用。与课程标准中的“了解”和“认识”相当。 Ⅱ.较高要求:对所列知识要理解其确切定义及其他知识的联系,能够进行叙述和解释,并能在实际问题的分析、综合、推理和判断过程中运用.与课程标准中的“理解”和“应用”相当。
表1 考试范围
模块 1. 质点的直线运动 物理1 2. 相互作用与牛顿运动规律 基本内容 3
3. 机械能 物理2 4. 抛体运动与圆周运动 5. 万有引力定律 6. 电场 选修3—1 7. 电路 8. 磁场 9. 电磁感应 选修3—2 10. 交变电流 11. 机械振动与机械波 12. 电磁振荡与电磁波 选修3—4 13. 光 14. 相对论 15. 碰撞与动量守恒 选修3—5 16. 波粒二象性 4
17. 原子结构 18. 原子核
表2 考试内容范围及要求
物理1 主题 1 参考系、质点 质点的直线2位移、速度和加速度 运动 3 匀变速直线运动及其公式、图像 4滑动摩擦力、动摩擦因数、静摩擦力 相互作用与5形变、弹性、 胡克定律 牛顿运动定6矢量和标量 律 7力的合成与分解 8共点力的平衡 Ⅱ Ⅰ Ⅰ Ⅰ Ⅱ Ⅱ Ⅱ 内容 要求 Ⅰ 说明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