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
危害告知规范
Warning specification for occupational hazards of highly
toxic substances in the workplace
GB
Z/T 203-2007
2007-09-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
2008-03-01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敏、李涛、凌瑞杰、杜燮祎、陈曙旸、蔡世雄、黄金祥、徐伯洪、李德鸿、高星、陶永娴、王焕强、郑玉新、周安寿、秦戬、张爽。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毒物品作业岗位接触高毒物品的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防护措施以及应急处理告知内容与警示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高毒物品作业岗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 158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立即威胁生命或健康的浓度 immediately dangerous to life or health concentrations (IDLHs)
在此条件下对生命立即或延迟产生威胁,或能导致永久性健康损害,或影响准入者在无助情况下从密闭空间逃生。某些物质对人产生一过性的短时影响,甚至很严重,受害者未经医疗救治而感觉正常,但在接触这些物质后12小时~72小时可能突然产生致命后果,如氟烃类化合物。 4 技术要求 4.1 尺寸要求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的尺寸及设置按GBZ 158的规定执行。 4.2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54种)。
4.2.1 N-甲基苯胺
有毒物品 注意防护 保障健康 健康危害 可经皮肤、呼吸道和胃肠道进入人体。 N-甲苯胺(皮) N-Methyl aniline (skin) 主要损害血液系统。 理化特性 无色至红棕色油状液体。不溶于水。遇明火、高热或氧化剂易燃烧爆炸。受热、燃烧产生表现为口唇、指(趾)端青紫、头昏、有毒烟雾。 头痛、恶心、呕吐、精神恍惚等,重者呼吸困难、抽搐,甚至昏迷、休克。 应急处理 抢救人员穿戴防护用具,速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去除污染衣物;注意保暖、安静;皮肤污染或溅入眼内用流动清水冲洗各至少20min;呼吸困难时给氧,必要时用合适的呼吸器进行人工呼吸;立即与医疗急救单位联系抢救。 防护措施 工作场所空气中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不超过2 mg/m3。IDLH浓度为450mg/m3,属有机蒸气。密闭、局部排风、呼吸防护。禁止明火、火花、高热。工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 当心中毒 急救电话:120 咨询电话: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010-83132345 消防电话:119 当地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机构: 4.2.2 N-异丙基苯胺
有毒物品 注意防护 保障健康 健康危害 可经皮肤、呼吸道和胃肠道进入人体。 N-异丙基苯胺(皮) N-Isopropylaniline (skin) 黄色液体,不溶于水。遇明火、高热或氧化剂易燃烧爆炸。受热、燃烧产生有毒烟表现为口唇、指(趾)端青紫、头痛、恶心、呕吐、雾。 精神恍惚等,重者呼吸困难、抽搐,甚至昏迷、休克。 主要损害血液系统。 应急处理 抢救人员穿戴防护用具,速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去除污染衣物;注意保暖、安静;皮肤污染或溅入眼内用流动清水冲洗各至少20min;呼吸困难者给氧,必理化特性 当心中毒 要时用合适的呼吸器进行人工呼吸;立即与医疗急救单位联系抢救。 防护措施 工作场所空气中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不超过10 mg/m3。警示性未知,属有机蒸气。密闭、局部排风、呼吸防护。禁止明火、火花、高热。工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 急救电话:120 咨询电话: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010-83132345 消防电话:119 当地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机构: 4.2.3 氨
有毒物品 注意防护 保障健康 健康危害 可经呼吸道进入人体。 氨(氨气、液氨) Ammonia 主要损害呼吸系统。 理化特性 无色气体,有强烈刺激性及腐蚀性。易溶于水,与空气混合后遇明火可发生爆炸。与氟、表现为流泪、流涕、咳嗽、胸闷,重者呼吸困难。氯等发生剧烈反应。 咳粉红色泡沫样痰。液态氨可致呼吸道、皮肤、眼镜灼伤。 应急处理 抢救人员穿戴防护用具,速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去除污染衣物;注意保暖、安静;皮肤污染或溅入眼内用流动清水冲洗各至少20min;呼吸困难者给氧,必要时用合适的呼吸器进行人工呼吸;立即与医疗急救单位联系抢救。 防护措施 工作场所空气中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不超过20 mg/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不超过30rng/m3。IDLH浓度为360mg/m3。避免直接接触液态氨。密闭、局部排风、呼吸防护。禁止明火、火花,使用防爆电器设备。钢瓶泄漏时将渗漏口朝上,防止液态气体逸出。工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 当心中毒 急救电话:120 咨询电话: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010-83132345 消防电话:119 当地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机构: 4.2.4 苯
有毒物品 注意防护 保障健康 健康危害 可经呼吸道、皮肤进入人体。 主要损害神经和造血系统。 苯(皮) Benzene(skin) 无色液体,有芳香味,易挥发。不溶短期大量接触可引起头痛、头晕、恶心、于水,与有机溶剂呕吐、嗜睡、步态不稳,重者发生抽搐、混合。遇热、明火昏迷。 易燃烧、爆炸。 长期过量接触可引起白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 应急处理 抢救人员穿戴防护用具,速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去除污染衣物;注意保暖、安静;皮肤污染时用肥皂水清洗,溅入眼内时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各至少20min;呼吸困难者给氧,必要时用合适的呼吸器进行人工呼吸;立即与医疗急救单位联系抢救。 防护措施 工作场所空气中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不超过6 33mg/m,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不超过10rng/m。IDLH浓度9800mg/m3。属有机蒸气。密闭、局部排风、呼吸防护。禁止明火、火花、高热,使用防爆电器和照明设备。工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 理化特性 当心中毒 急救电话:120 咨询电话: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010-83132345 消防电话:119 当地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机构: 4.2.5 苯胺
有毒物品 注意防护 保障健康 健康危害 苯胺(皮) 理化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