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工程系党校培训纪律条例
一、 学习方面的纪律: 1、
遵守上、下课时间,提前20分钟到教室,签到。不
迟到,不早退。 2、
上课时间必须把手机调为震动或静音状态,不允许
当场接打电话(如有特殊情况请和我们的干事说明)。 3、
上课时集中精力认真听讲,记笔记,不看其他书籍
和做与党学习无关的事。 4、
学员上课或者讨论前要到组长处签到。必须由本人
亲笔签到,不得由旁人代签。凡代签者,代签人和被代签人均按警告一次处理;组长不得包庇其组成员的签到情况,否者组长和被包庇迟到或旷课成员都将按严重警告处理。注:警告于3次,将取消考核资格。(严重警告相当于警告两次) 5、
不允许旷课,旷课一次就取消考核资格,请假要有
请假条,并且请假不能超过三次,超过三次也将取消考核资格。 二、 组长的职责 1、
充分调用和发挥组员的积极性,带领自己小组的学
员参加本班的一切活动。 2、
与党小组负责人做好联系工作,不得包庇其组员的
违纪行为。 3、
如实考核本学员平时成绩,协助评选优秀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