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2011年湖北大学阳光体育“一院一品”竞赛规程总则 ······························ 1 湖北大学阳光体育“一院一品”活动组委会名单 ······································ 5 湖北大学“商学院杯”五人制足球竞赛规程 ·············································· 6 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杯”男子排球竞赛规程 ··························· 9 湖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杯”女子排球竞赛规程 ···································· 12 湖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杯”乒乓球竞赛规程 ········································ 14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杯”健美操竞赛规程 ················································ 16 湖北大学“文学院杯”毽球竞赛规程 ························································ 19 湖北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杯”跳绳竞赛规程 ···························· 21 湖北大学“物理学与电子技术学院杯”拔河竞赛规程 ···························· 23 湖北大学“艺术学院杯”新生男子篮球竞赛规程 ···································· 25 湖北大学阳逻校区阳光体育活动安排 ························································ 27 关于“一院一品”活动团体总分计算方法调整的通知 ···························· 29
2011年湖北大学阳光体育“一院一品”竞赛规程总则
(下 册)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全民健身条例》,树立“和谐湖大,全民健身”的理念,大力推进我校阳光体育活动,推动我校“一院一品”工程,丰富园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健身、健康意识,打造学院体育品牌。
二、主办单位
湖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
湖北大学各学院
四、协办单位
湖北大学体育学院公体部
五、参加单位
湖北大学各学院
六、时间与地点
2011年9月至11月(详见各单项竞赛规程);在校本部和阳逻校区各相关体育场地(馆)进行。
1
七、活动内容
序号 比赛项目 承办单位 开始时间 1 五人制足球 商学院 9月26日 2 男子排球 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10月9日 3 女子排球 资源环境学院 10月9日 4 乒乓球 化学化工学院 10月18日 5 健美操 6 毽球 7 跳绳 8 拔河 9 新生男子篮球 八、参赛办法
(一)湖北大学在籍在校本、专科生、成教生、研究生经学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所报名项目比赛者,均可以院为单位报名参赛。(二)各项目报名人数和时间详见各单项竞赛规程。九、竞赛办法
(一)各院可先自行组织以班级为单位的初赛,然后以获得冠军的班级代表学院或经过选拔组建学院各项目代表队,以学院为单位报名参加校级比赛。(二)各院代表队根据各单项规程规定的人数选拔组队。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保险方可参赛。
(三)每个学院每个项目只能派一支代表队参赛,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所学院参赛。比赛时请带好校园卡或学生证备查。(四)在室外场馆进行的比赛,如遇雨天将视具体情况顺延赛程或移到室内场馆进行比赛。
(五)竞赛规则
1.各项目竞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出版的竞赛规则和相关承办单位制订的有关规定。
11
2
月20日 月27日 月31日 月1日
月7日
知行学院 10文学院 10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10物理学与电子技术学院艺术学院 112.所有竞赛项目,必须依据各单项规程列出全部名次。如比赛中出现名次并列,则将下一个(几个)名次空出,空出名次的相应分值与并列名次的相应分值相加后的平均数,作为并列名次者的名次分。最后一个名次并列时,其相应的分值平均分配。
3.各单项比赛具体要求根据各单项规程执行。
十、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一院一品活动各单项比赛名次按10、9、8各单位得分计入体育文化节团体总分内。(二)如积分相等,按第一名多者列前,若再相等看第二名,以此类推。十一、奖励办法(一)一院一品活动各单项奖励由各承办单位颁发。(二)团体总分及体育道德风尚奖奖励由校体委颁发(具体办法另订)十二、报名(一)各院代表队设领队员1人,由公体部下院教师担任。其他按照各单项规程规定的人数报名参赛。(二)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1.单位报名表以院为单位,电子版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各项目承办单位以及体育学院公体部张胜老师邮箱内(2.各院请至体育学院公体部网站下载栏下载纸质报名表,按表格规定准确填写并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两份,其中自留一份,提交一份并同时发送电子文挡一份。报名后不得更改(个别项目竞赛规程和规则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予受理。3.凡在报名后无故弃权者,集体项目每一例将在该学院总分中扣罚十三、裁判各项目裁判长由体育学院下院老师担任,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负责选派。
7、6、5
4、3、218、17、16、15的方法计分,如有单项未参加者则该单项不计分,
9549707@qq.com,详见各单项规程)3
、13,逾期报名不、11、
。
。
10分。
、14、12、、、11人,由各院负责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教练
十四、申诉和纪律
(一)凡在竞赛过程中,如发现运动员与确认的参赛资格不符时,应于赛后24小时内,将经代表队负责人签章的申诉书、详细的举报和证明材料提交体育学院公体部处理,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二)凡各项目开赛后对赛事进行中判罚公正性等相关问题进行申诉的,应按照各项目规则所规定的时间内,将经代表队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详细举报和证明材料提交有关项目的裁判长处理,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三)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徇私舞弊、停赛罢赛、打架斗殴等违反体育道德和纪律者,一经查实,将由组委会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罚,触犯法律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五、其他
(一)各承办单位在比赛中要悬挂比赛横幅并摄影,赛后要及时上交比赛成绩、照片和比赛总结。
(二)本届一院一品活动的经费主要由校体委承担。
(三)本竞赛总则的解释、修改权属本次活动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