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办事指南
一、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91号令)
二、许可对象: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
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的建设单位 三、申请条件: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
工程,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
四、申报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
一致”并盖章):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开发区建设局窗口领取);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局办理);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局办理); 4、工程项目建设立项批文(开发区经发局办理); 5、国土使用证(市国土局办理);
6、施工图审查报告、施工图审查备案表(市图审中心办理); 7、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审批表(招标办或开发区建设局办理); 8、施工合同、作业分包合同、监理合同审查备案:前期报建资料;施工、
监理合同原件;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及总监证书;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开发区建设局窗口办理); 9、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市质安站办理); 10、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申请报告(市质安站办理); 11、建设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审查备案表(市质安站办理);
12、资金保函及证明(银行出具的该项目建设专用资金到位情况说明); (市政务中心办理)
14、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及三方协议书(开发区劳动局办理);
15、签订计生合同及工地流动人口花名册(开发区建设局窗口领取); 16、劳保基金缴费单及发票(市劳保办办理)
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正本暂压窗口,待核实申请条件、缴清相关费用和提交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表后发给。
五、办理时限: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承诺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13、建设项目合并收费工作联系单及发票(城市配套、白蚁防治、抗震等)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18673503898(李科) 15807358588(邓局) 2180722(办公室)
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审查备案、直接发包应提交材料
一、施工合同备案应提交的材料(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并盖章):
1、施工合同备案表(一式三份)
2、施工合同文本(三份原件,存档一份,其他返回)
3、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三份原件,存档一份,其他返回) 4、需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相关手续(一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5、承包、发包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各一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6、施工方项目经理证书及资料员、安全员等9大员证件(一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二、监理合同备案应提交的材料(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并盖章):
1、监理合同备案表(一式三份)
2、监理合同文本(三份原件,存档一份,其他返回)
3、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三份原件,存档一份,其他返回) 4、需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相关手续(一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5、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各一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6、监理方总监证书、监理员证书(一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三、直接发包手续应提交资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并盖章): 1、直接发包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工程项目建设立项批文; 5、国土使用证;
6、施工图审查报告、施工图审查备案表; 7、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8、施工方项目经理证书及资料员、安全员等9大员证件(一份复印件,核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