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通风
本项目生产使用的主要原料为PVC、高密度聚乙烯等。根据该厂的生产实践,PVC树脂、高密度聚乙烯树脂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只产生微量的氯气,只要保持良好的通风,车间空气质量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对人体不构成损害,同时对大气不会构成任何污染。 8.6 采暖、供热
企业地处东北的鹤岗市,主要是冬季采暖,企业拟购买4吨燃煤锅炉锅炉1台,主要用于冬季采暖和职工洗浴。锅炉房除设置除尘装置,确保烟尘排放在林格曼1-2级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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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建筑结构
9.1 设计原则
本项目为扩建工程,在土建设计中应遵照以下原则:
1)遵照我国现行的有关方针、政策及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及建筑法规进行设计。
2)根据我国国情,在满足生产工艺的前提下,吸取现生产系统的建设经验,主要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均采用招标方式选用国内先进适用的设备。并结合当地条件,确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力求作到技术先进可靠,因地制宜地尽量采用当地建筑材料,节省投资,使设计具有较先进的水平和地方特色。 9.2 建筑结构设计
主要车间采用钢筋混凝土排架、框架结构。辅助生产车间一般采用混合结构。
主要建、构筑物工程一览表
序号 一 1 2 3 4 5 建筑物名称 土建工程 办公楼 生活区 生产车间 基础设施工程 道路市政工程 建筑面积 1000㎡ 1000㎡ 20000㎡ 32
6 7 景观绿化工程 供水、电工程
9.2.1 基础
一般厂房拄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和基础梁,自承重墙采用毛石混凝土基础。 9.2.2 楼板及梁
楼板和梁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捣制楼板及梁,生活室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板。 9.2.3 柱子
单层排架厂房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柱,多层厂房采用捣制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9.2.4 屋面
屋面采用1.5×6m钢筋混凝土大型屋面板,框架结构的层厂房采用捣制钢筋混凝土屋面板,辅助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板,9~18m跨度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薄腹梁,跨度大于21m采用钢屋架。 9.2.5 墙体
生产厂房采用240mm厚外墙,生活室及办公室等采暖用房采用370mm厚外墙,内隔墙为240mm和120mm厚砌块墙。 9.2.6 厂内生活设施
车间办公、休息、更衣等用房利用厂房空余空间或厂房端部设置,设厂内集中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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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建筑防火
建筑防火、防爆依照国家规范执行。承重构件、围护结构材料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对外安全疏散口的距离及宽度、数量均满足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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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环境保护及职工安全卫生
10.1 执行的环境标准与规范 10.1.1 环境质量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二类标准;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规定》;
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7)。 10.1.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1991); 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10.2 项目污染物排放 10.2.1 废气排放
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劳动生产安全,消防和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车间内粉尘浓度≦10mg/㎡,无粉尘外排。 10.2.2 噪声
本项目在生产设备,其噪声级小于85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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