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高温、导电灰尘和灯具离地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 (2) 在潮湿易触电体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 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
12V。
3.行灯使用要求
(1) 电源电压不得超过36V。
(2) 灯头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3) 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上无开关。 (4) 灯泡外侧有金属保护网。
(5) 金属网、反光罩、悬挂吊钩应固定在灯罩的绝缘部位上。 4.照明系统中灯具及插座的数量
在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中,灯具和插座的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
5.室外照明装置
(1)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2) 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钠、铊、锢等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应在离地面5m以上;灯线应固定在接线柱上,不得靠近灯具表面;灯具内接线必须牢固。
(3) 路灯的每个灯具应单独装设熔断器保护,灯头线应作防水弯。
(4) 油库、油漆仓库,除通风良好者外,其灯具必须为防爆型,拉线开关应安装在库门外。
(5) 高压镝灯安装支架应坚固可靠,并要有防雨措施。
(6) 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支架应有可靠接地(零),灯具距地高度不得低于2.5m。 6.室内照明
(1) 室内灯具的设置应不低于2.4m。
(2) 室内螺口灯头的接线,其相线应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口相连接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破损和漏电。
(3) 在室内的水磨石、水泥砂浆墙地坪现场等潮湿场所的灯头及吊盒,应使用瓷质防水型,并应配置瓷质防水拉线开关。
(4) 在用易燃材料作顶棚的临时工棚或防护棚内安装照明灯具时,灯具应有阻燃底座,或加阻燃垫,并使灯具与可燃顶棚保持一定距离,防止引起火灾。安装在存放易燃材料的场所和危险品仓库的照明器材,应选用符合防火要求的电器器材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5) 任何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过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或电器。 (6) 对民工临时宿舍内的照明装置及插座,应严格管理,严禁私拉乱接。
九、避雷针装置及其安装
1.避雷针装置由避雷针、导(防)雷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
2.施工现场避雷针的安装对象,如塔吊、井字架、施工电梯等机械设备。 十、触电与救护
1.人体触电伤害事故的易发
(1) 在保护措施不完善的情况下,易发生人体触电伤害事故。 (2) 施工人员违章操作时,易发生人体触电伤害事故。 2.紧急措施
(1) 最首要的措施是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另一种是用干燥的绝缘木棒、布带等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者将触电者拨离电源。
(2) 严禁救护者用手直接推、拉和触摸触电者;严禁救护者使用金属物品或其他绝缘性能差的物体(如潮湿的木棒、布带等)接触触电者。
(3) 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必须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如人工呼吸法、心脏按摩法;对于严重者应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十一、建立健全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1.必须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现场的电器技术人员负责其建立与管理工作。
2.施工现场不仅要有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而且应做好以下资料记录: (1) 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2) 技术交底资料;
(3) 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4) 电器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记录; (5) 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6) 定期检(复)查表; (7)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临 时 施 工 用 电 网 络 图
塔 其 他 人 货 电 梯 1号主配电箱 2号主配电箱 3号主配电箱 4号主配电箱 5号主配电箱 塔吊总配电箱 施工总配电箱 配电房 吊 其 它 人 货 电 梯 搅 拌 台 其 他 钢 筋 弯曲机 钢筋切割机
图1-1主要用电网络图
闪光对焊机 平刨机
图1-2 其他用电网络图
照 明 其 他 照 明 其 他 建设方办公室 施工方办公室 厕 所 其 他 配电箱 配电箱 配电箱 配电房
######十六+一层控制电箱N #十五层控制电箱N 十三层控制电箱7 #十一层控制电箱6 九层控制电箱5 七层控制电箱4 五层控制电箱3 三层控制电箱2 一层控制电箱1 #楼 层 分 电 箱 图1-3 楼层用电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