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 坡屋面种植设计
5.2.11 种植坡屋面设计的基本构造层次应符合图5.2.2.1的要求。根据气候特点、屋面形式、植物
种类、现场管理,可增减屋面构造层次。
图5.2.11种植坡屋面基本构造层次
5.2.11(2) 轻型种植坡屋面设计的种植土厚度不宜大于150mm,基本构造层次应符合图5.2.11.2的要求。根据气候特点、屋面形式、植物种类、现场管理,可增减屋面构造层次。
5.2.12 坡屋面种植形式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满覆土种植,当坡度大于10度时应设置防滑构造(图5.2.12 -1);
图5.2.12 -1 坡屋面防滑做法
2 采用阶梯式种植,应设置防滑挡墙(图5.2.12 -2);防水层应满包挡墙;当设置防滑挡板时,防水在挡板下连续。
图5.2.12 -2 阶梯式种植
3 采用台阶式种植,屋面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图5.2.12 -3)。
图5.2.12 -3 台阶式种植
4.屋面采用成品过滤板防滑(成品过滤板与卷材焊接或者用铆钉固定)见图:图5.2.12-4
图5.2.12-4 防滑成品过滤板构造图
5.2.13 当坡屋面种植土厚度小于150 mm时,不宜设排水层。 5.2.14 坡屋面种植可采用挡板支撑作为防滑措施(图5.2.14)。
挡板支撑
种植土
图5.2.14 种植土防滑挡板
5.2.15 坡屋面种植,沿山墙和檐沟应设置安全防护栏。
5.2.16 坡屋面种植设计檐口构造(图5.2.16,5.2.17,5.2.18.,5.2.19)。
1 外墙应设种植土挡墙; 2 挡墙应埋设排水孔(管);
3 挡墙应铺设防水层,并与檐沟防水层连成一体。
图5.2.16 坡屋面种植檐口构造一
图5.2.17 坡屋面种植檐口构造二
图5.2.18 坡屋面种植檐口构造三
图5.2.19 坡屋面种植檐口构造四
Ⅲ 地下建筑顶板种植设计
5.2.17 地下建筑顶板种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建筑顶板种植土与周界地面相连时,视边界条件可不设排水层; 2 地下建筑顶板高于周界地面时,应设找坡层和排水层; 3 地下建筑顶板做下沉式种植时,应设自流排水系统; 4 地下建筑顶板绿化宜为永久性绿化。
5.2.18 地下建筑顶板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层宜采用相应等级的防水混凝土,其厚度不应小于250
mm,可作为一道防水设防。
5.2.19 地下建筑顶板种植应设一道耐根穿刺防水层。
5.2.20 地下建筑顶板覆土厚度大于800 mm时,可不设保温层。
5.2.21 地下建筑顶板种植土不得使用建筑垃圾土和被污染的土壤。 5.2.22 地下建筑顶板种植宜为乔木、灌木、地被植物复层种植结构。
Ⅳ 既有建筑屋面改造种植设计
5.2.23 既有建筑屋面改做种植屋面时,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必须核算结构承载力;
2 应根据结构承载力确定种植形式; 3 应选用轻质种植土; 4 宜种植地被植物。
5.2.24 既有建筑屋面计采用满覆种植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上人屋面的铺装层应坚实平整,并增做保护层和园路;
2 原有防水层仍具有防水能力的,应在其上增加一道耐根穿刺防水层。原有防水层已无防水能力的,应拆除,并按本规程第3.0.7条的规定重做防水层;
3 有檐沟的既有建筑屋面应砌筑种植土挡墙。挡墙应高出种植土50 mm,挡墙距离檐沟边沿不宜小于300 mm(图5.2.24); 4 挡墙下应设排水孔,并不得堵塞。
排水孔
图5.4.24 种植土挡墙构造
5,当既有建筑未设置挡土墙时,可采用图5.2.25
图5.2.25 未设置挡土墙时节点处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