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纳入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借此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创新德育方式,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形成我省实施素质教育的特色。
(二)将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纳入“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计划,在各级继续教育中安排相应的内容、课时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的,不得颁发继续教育证书。
(三)将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纳入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年度考核、学校对教师的年度绩效考核,按有关规定兑现奖惩。
(四)各地要注意抓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加强指导,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规范、有效、全面开展。
(五)在认真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制度,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进一步采取专题法制教育、课外活动、个别辅导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努力形成学校多角度、宽领域、复合式的法制教育格局。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格局。
(六)建立督促检查和激励机制。各地各学校要按本通知要求,建立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促检查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督促检查机制、学校对教师的督促检查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对实施工作开展得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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