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威力克通信系统有限公司江苏工程协议
移动宽带接入网(驻地网)工程承包框架协议
协议编号:
签订日期: 甲方:杭州威力克通信系统有限公司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杭州威力克通信系统有限公司江苏移动宽带接入网工程安装项目的分包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另有约定,本协议项下的相关词语、术语均以本条下列释义、表述为准: 1.1 “本项目”指移动宽带接入网工程,包含EPON接入光缆、线路工程。
第二条 施工项目名称、地点、分包方式、费用金额、以及施工期限要求详见附件《项目
工程量清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为本协议的有效附件。
施工期限:
1、按照建设单位的工期要求按时完工。
2、如因设备、主材、天气影响不能按时开工或开工后受不可抗拒因素及自然灾害影响,工期顺延。工程开工后由乙方造成的停工、窝工,工期不得顺延。因现场的施工条件不具备或其他非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停工,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工期可顺延。乙方工期手续需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项目经理的批准。 3、因施工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工期作相应调整。
4、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不能按照建设单位的工期要求如期完工的,除承担相应责任外,甲方每天扣罚乙方该工程承包施工费的1%。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由甲方将乙方带入施工现场,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做好与业主的协调工作,以保证工程顺利施工。为便于联系沟通,做好协调,双方项目施工代表工作职责如下:
甲方指定 为项目经理,负责检查工程质量,办理随工、监理验收签证,组织阶段验收,商定工程变更,具体处理工程中有关问题。
乙方指定 为施工现场负责人,负责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具体处理工作中相关问题。
3.2 若乙方不能及时安排人员进场施工,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另行安排该站点的工程施工。
第1页
杭州威力克通信系统有限公司江苏工程协议
3.3 甲方组织管理本项目的工程实施,向乙方提供相关的施工方案及工程施工所需的主辅设备;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设计方案》、《工程施工规范》(包括施工规范补充)以及其他说明等进行施工。
3.4 甲方将提供有助于本项目顺利施工所必须的技术支持与工程督导,同时有权对乙方的施工工艺及质量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工程指挥;在本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甲方若对《设计方案》有修改变更意见时,必须提前告知乙方。
3.5 所有工程中所需的施工器具均由乙方自备,乙方应负责施工设备和材料的保管,发生丢失或损坏的情况,否则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3.6 乙方不得破坏施工现场原有的设施及装修。若有破坏设施及装修情况,均由乙方负责修补,所用修补和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设备损坏、工期延误等,乙方不承担责任。若得到甲方和业主的许可除外。
3.7 对工程的文明施工标准,乙方需根据工程业主和甲方的要求严格执行。若不能达到文明施工现场工地标准,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其它后果由乙方承担。
3.8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注意人身、设备的安全,乙方将承担由于操作不慎或操作错误而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甲方不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施工人员的交通、食宿、各类保险(如人身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双方签订的《施工生产安全协议书》为本协议的有效附件。
3.9 在中国移动对项目工程验收或引入信源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保证信源与该分布的接入及开通。
3.10 管理考核和违约责任
3.10.1为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双方在签订本合作协议的同时,必须签订《施工生产安全协议》,并作为本协议的有效附件,以明确甲乙双方在安全、环境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在合作项目上不发生人员伤亡和网络设备、施工车辆等安全事故以及综合治理、环境事件,实现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3.10.2、甲方对乙方的管理和考核,将按双方事先约定的《分包单位管理和考核办法》执行。
3.10.3、一方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严重损害对方的经济利益和企业信誉的,在协商和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中止合作协议,并保留诉讼的权力。
3.10.4、以下条款属严重违约行为:
(1)未经甲方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擅自以甲方名义开展市场经营活动,或以甲方名义承接工程,但不以甲方名义签订施工合同的。
(2)发生盗卖工程余料、废旧料、拆旧料、工程材料等事件,且给甲方的信誉造成严重影响的;
(3)发生拖欠劳务工工资事件,被劳动部门查实或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严重影响的;
第2页
杭州威力克通信系统有限公司江苏工程协议
(4)因乙方责任,发生重大通信事故、火灾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给甲方信誉造成严重影响的;
(5)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乙方分包款的;
(6)采取挖对方施工人员手段和雇用被对方开除人员的。
3.10.5、违约方发生以上严重违约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严重违约的,视情况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必要时,中止双方的合作协议。
第四条 竣工验收
4.1 乙方在施工中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如下验收标准:
按照部、省相关标准和规定以及建设单位制订要求进行验收,其中,隐蔽工程采用建设单位随工、监理现场验收、签证、其他图纸及说明的方式。
4.2 乙方在工程结束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甲方根据相关验收标准,对于由于施工质量造成不符合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返工,并同时对乙方处以工程费用的10%的罚款;若通过整改或返工仍不能符合标准,甲方有权让他人进行整改或返工,在此整改或返工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仍由乙方承担,并可对乙方处以工程费用的50%的罚款,直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同时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费用款的结算及付款事项 5.1包含工程项目协调的结算方式:
5.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开展江苏移动宽带接入网工程项目的市场开拓工作的(包括与项目业主或物业公司签署宽带接入协议及进场施工的协调工作),并由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工程实施的,外包工程施工费用以电信公司审计后的施工费决算金额的 85 % 结算,乙方提供相应发票。
5.1.2工程协调工作中涉及的业主协调费用,由乙方代为垫支,在工程完工后甲方按照电信公司相关标准, 100% 支付给乙方。如有超支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仅需提供协调费用的收据,不需要提供相应发票。 5.2不包含工程项目协调的结算方式:
5.2.1乙方不涉及项目协调工作,仅负责该项目的工程实施的,外包工程施工费用以电信公司审计后的集成金额的 40 % 结算,乙方提供相应发票。(协调人员4个点协调费) 5.3材料费用的结算:
工程中涉及的材料费用,由乙方先行垫支购买。其中,甲指乙供材料以电信公司审计后的材料决算金额的 100 % 结算,乙供材料费用以电信公司审计后的材料决算金额的 60 % 结算,乙方根据上述两项的材料费用结算总金额提供相应发票。
第3页
杭州威力克通信系统有限公司江苏工程协议
5.4付款方式: 5.4.1首次结算:
工程主体完工,通过甲方组织的初验并取得甲方指定工程督导出具的“完工单”后一个月内,根据本协议第5.1条、5.2条、5.3条的比例及工程预算费用初步核算外包工程施工费用款,甲方可结算 60 % 的外包工程费用(包含材料费用)给乙方;如涉及工程项目协调费用的,甲方按照电信公司相关标准, 100% 支付给乙方。
5.4.2第二次结算:
工程开通并通过电信公司验收,电信公司对该工程审计回款后一个月内,根据本协议第5.1条、5.2条、5.3条的比例及最终审计金额,甲方再次支付至工程结算总费用款(包含材料费用)的 90 % 。
5.4.3第三次结算:
工程结算总费用款(包含材料费用)的 10 % 作为工程保证金,移动验收满十二个月后一次性付清。
5.5乙方若因故变更其开户行、账号等需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材料的使用
6.1 甲方有权对工程中所用材料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有偷工减料、盗卖材料或辅助材料质量差的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工程费用的50%的罚款,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款项。若出现三次类似事件,将额外处以10,000元罚款,并可以取消乙方工程承包资格。
第七条 质保条款
7.1 乙方对工程及设备的质保期,必须响应江苏省电信公司对甲方的要求。 7.2 质保期内由乙方负责维护,若因乙方工程原因导致的一切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设备原因导致的维护费用由乙方同设备厂家直接结算,甲方仅负责协助工作。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料,包括产品技术说明书、设计方案、工程施工规范、产品价格、工程总造价、设备调试方法、技术培训资料、设备运行管理软件等的书面文档与电子文档,其知识产权或相关的商业机密等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转载、对外公开。
8.2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及其失去法律效力后,乙方均有义务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任何相关的资料,不得在本协议之外使用,若经发现,甲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及要求乙方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第4页
杭州威力克通信系统有限公司江苏工程协议
8.3保密资料在资料接受方期间被盗、遗失、不慎泄露以及对保密存在现实或潜在损害的事件,资料接受方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8.4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 (1)并非因资料接受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资料接受方独立开发的。
(3)法律要求资料接受方披露的,但资料接受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资料披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8.5 甲方允许乙方仅限于本框架协议内指定的工程项目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施工。 8.6 本协议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或未达到要求的,视为违约。
9.2 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违约方赔偿的损失金额应等于或大于因违约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不可预见的损失;若因不可抗力条件所造成的经济后果,双方免责。
9.3 违约方收到守约方发出的要求马上停止违约行为的通知后,应在七个日历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若违约方在七日内没有做出响应,则守约方有权选择提前终止本框架协议,并不需要通知对方。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 在协议执行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2 若经双方协商不成,经双方商定,可提出申请裁决。 第十一条 附则及其他
11.1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增补文件条款,必须加盖甲方公章和合同章方可生效。
11.2 本协议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各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11.3 本协议于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工程费用结清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之日终止。
11.4 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型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1.5 本协议附件应包括: 附件1:《施工生产安全协议》。 附件2:《分包单位管理和考核办法》。 11.6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1.7 本协议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壹年。
第5页
杭州威力克通信系统有限公司江苏工程协议
甲方: 杭州威力克通信系统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签订地点: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签订地点: 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