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名次:取前8名给予奖励。 六、竞赛组:
组 长:刘建民
成 员:吴继红、张巴克、龙路芳
裁 判:熊立根、周海华、潘石卿、余文彬、周海波、王晓萍、魏玲玲、闵 华
技术委员会:熊中良、刘建民、丁 建 联系电话:7090792
由裁判组负责裁判工作,并成立3人技术委员会,对争议裁决。如有违规或争议,选手可向裁判提出,裁判依照中国象棋规则进行裁决,涉及技术问题的可由裁判提请技术委员会裁决。
七、本规定解释权属象棋竞赛组
围棋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
2008年9月18日~26日,围棋比赛时间从开幕式至26日
之间,具体由裁判员调度。每天上午8:30、下午3:00开始。
二、比赛地点:院离退休职工活动室2楼。 三、比赛办法:
采用单循环制,每一个棋手与参赛的其他棋手逐个轮流进行一局比赛,胜者得2分,负者得0分,平者得1分,最后根据个人积分高低排定名次,积分相同者加赛一局再排定名次。
四、比赛规则:
1、猜先:猜先决定对局先后手。
2、行棋:棋子着于棋盘后,不能拿起又下于别处(无意掉落除外),不能移动,不能悔棋。对局者不能和其他人议论对局的棋势,不得在赛场来回走动,违规警告一次或判负。
3、贴子:黑方贴三又四分之三子。 4、计算胜负:采用数子法。
5、不能按时参加比赛按弃权判负,无故中途退出比赛(不管任何原因)判负。
五、录取名次: 取前3名给予奖励。 六、竞赛组: 组 长:刘建民 成 员:缪南生、丁 建 裁判长:刘建民 裁判员:龙路芳 联系电话:7090792
七、本规定解释权属围棋竞赛组
男女接力袋鼠跳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
2008年9月26日 上午9:00。 二、比赛地点:土肥所前篮球场 三、参加办法:
1、院在职职工,身体健康者,自愿报名。
2、男女接力袋鼠跳每单位限报12名(其中女队员3名,10名队员参赛,1男1女2人为替补队员)。
四、比赛办法:
1、参赛队赛前30分钟,抽签决定分组及赛道。
2、10名队员分站赛场两边指定区域,每边5人,依次在规定赛道内进行迎面接力赛。
3、比赛时,运动员双脚套进布袋中,手持袋沿从起跳点出发,提着袋口双脚向前跳跃前进至接力点处,方可将布袋交给下一位运动员。参赛队员依次接力,直至最后一位队员抵达终点,完成比赛。
4、交接布袋时必须在划定的位置进行,队员之间可以帮助,但在赛道内不得协助。
5、其中女队员可以替补男队员参赛,男队员不能替补女队员参赛,每名替补只允许上场一次。
五、裁判原则:
1、前行过程中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均视违例,成绩无效。 (1)任何一脚离袋触地;(2)离开本队赛道;(3)他人协助。 2、各队的比赛用时为自出发令响至最后一位参赛选手躯干部的任何部分触及终点线内沿垂直平面瞬间为止。
3、按比赛最后一名选手先到终点者为胜。 六、赛程安排 1、分组预赛
10支参赛队,抽签分成A、B两个组,每组5个队,分别进行比赛,各取前2名进入下一轮比赛。
2、决赛:预赛胜出的4个队,进行比赛,先到者为胜,依次排名。 七、比赛要求:
1、参赛队必须按照已安排的次序和时间参加比赛,不得有意延误比赛时间,比赛中要遵守比赛规则,服从裁判。
2、赛前各组要将正式上场运动员和替补运动员名单交裁判组,运动员必须穿运动鞋进行比赛。
3、请各参赛队联络员于26日上午9:00前在土肥所二楼会议室抽签。
八、录取名次:取前四名给予奖励。 九、竞赛组:
组 长:刘光荣
成 员:肖运萍、袁展汽、苏全平、刘仁根、范芳、谢江 裁 判 长:谢 江
裁 判 员:梁玉勇、黄建华、唐维国、霍俊红、黄志勇、邬 磊、颜小文、吴问胜、苏小波、李福安、李 庆、黄千红、董晓红、 王美清、王悟亮、朱铁兵、黄英萍、张南风、谢 江、邱才飞
联系电话:7090355
十、本规定解释权属运动会男女接力袋鼠跳竞赛组。
自行车慢骑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2008年9月27日 上午8:30。 二、比赛地点:院灯光球场 三、参加办法:
1、院在职职工,身体健康者,自愿报名。 2、比赛出场顺序由裁判组在赛前两天抛签决定。 四、比赛办法:
1、向前行驶骑完全程,出发时,前胎压线,听信号开始。 2、比赛中,由现场裁判计时,耗时最长者胜出,凡脚触地、或者自行车偏离赛道算违规,均不计成绩。到达终点时,以前胎压线为准,
3、比赛距离为30米,比赛道宽1.2米。 4、自行车自备,型号为26型。
5、小组赛男、女各分4组进行比赛,每组取前2名出线。 6、决赛:预赛胜出的8名参加选手,进行比赛,决出名次。 五、录取名次:男女各取前8名给予奖励。 六、竞赛组: 组 长: 谷德平
成 员:董晓红 周玉玲 程雪辉 梁付源 钟爱梅 裁 判 长:谷德平
裁 判 员:程雪辉 梁付源 董晓红 周玉玲 钟爱梅 联系电话:7090330
七、本规定解释权属运动会自行车慢骑竞赛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