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火山岩的成分、结构、构造、层面构造和接触关系。大致查明火山岩层的层序、厚度、产状、分布范围、沉积夹层及岩石化学和地球化学特征,划分和厘定岩石地层单位。
划分火山岩相,调查研究火山机构、断裂、裂隙对矿液运移和富集的控制作用及与火山作用有关的岩浆期后热液蚀变、矿化特征。
研究探讨火山作用与区域构造及成矿的关系,确定与成矿有关的火山喷发时代。
5.1.3.4 变质岩
区域变质岩要研究各种类型变质岩石的特点和变质作用。
浅变质沉积岩、火山岩、侵入岩注意运用相应的填图方法进行工作。 中、深变质岩系根据变质、变形作用特征及其复杂程度以及岩石类型,划分构造-地层单位、构造-岩层单位、构造-岩石单位。
接触变质岩石应着重研究接触变质带、接触交代带的分布、物质成分、规模、形态、产状和强度及其主要控制因素。
大致查明变质岩石的主要矿物成分、结构构造、岩石类型、岩石化学和地球化学特征、变形特征及其空间分布、接触关系,并建立序次关系,恢复原岩及其建造类型。
调查研究各类变质岩内的含矿层、含矿建造及矿产在变质岩中的分布规律,变质岩石、变质带、变质相对矿床、矿化的控制作用。 5.1.3.5 第四纪地质
第四纪地质体大致按时代、成因类型划分填图单位。含矿层位为第四系时要大致查明第四纪沉积物的物质成分、厚度及时空分布。 5.1.3.6 构造
大致查明构造的基本类型和主要构造的形态、规模、产状、性质、生成序次和组合特征。建立区域构造格架,探讨不同期次构造叠加关系及演化序列。
观察褶皱、断裂构造或韧性剪切带、构造活动等及新构造运动对沉积作用、岩浆活动、变质作用、矿化蚀变、成矿的控制作用、对矿体的破坏作用以及矿体在各类构造中的赋存位置和分布规律。 5.1.3.7 矿产
观察研究含矿层、蚀变带、矿化带、矿体以及与成矿有关的侵入体、接触变质带、构造带以及矿化转石等的种类、规模、展布范围、产状、形态及其空间变化,并取化学分析样和采集标本。观察研究矿石质量特征、矿石的物质组成、矿石矿物、脉石矿物、结构构造等。
5.1.4精度要求
5.1.4.1 实测地质剖面
实测地质剖面应选择地层和其它地质体出露相对齐全、层序完整、化石丰富、顶底清楚,接触关系、标志层、相带清晰,岩性、岩相及厚度具有代表性,基岩露头较好、构造简单的地段。
一般在一个测区按沉积地层、火山岩、侵入岩和变质岩填图单位要求测制2-3条代表性实测剖面,比例尺以不小于1:1万,一般以1:5千为宜。对与成矿有关的主干构造带,也要测制代表性构造剖面。视实际情况和需要采取岩矿鉴定样或岩石化学样、岩石地球化学样等必要的样品。如已有符合要求的实测剖面,可部分或全部参照使用。
测制沉积岩地质剖面目的是了解沉积序列、岩石组成、岩性、结构、岩相、构造特征、可能含有的化石情况,正确划分地层,建立地层层序和填图单位。研究岩层物质成份、结构构造、含矿性和相互关系。
测制侵入岩剖面目的是了解不同侵入体的岩石学特征,研究其序次关系、含矿性和侵入时代等。
测制火山岩剖面目的是研究火山构造、划分火山岩岩石地层、岩相、岩石组合与序列、喷发旋回等基本特征,建立火山岩填图单位。
测制变质岩剖面目的是确立变质岩构造-地层(岩层)或构造-岩石地层填图单位。研究各填图单位的岩石类型、矿物组份、接触关系、序次、变形变质特征。
根据实测剖面测量的结果,编制综合地层柱状图。 5.1.4.2 填图单位划分
沉积岩区正式岩石地层单位划分到组作为基本的填图单位,对其中与成矿有关的岩层、含矿层、标志层等应以非正式单位单独表示。
侵入岩按侵入体为基本的填图单位,尤其要注意对与成矿有利的侵入体的划分,对岩相带、蚀变带等要表示在图上。
火山岩可采用地层加岩性综合划分填图单位,一般划分到组。对其中与成矿有关的火山岩中含矿层、标志层等可以非正式单位单独表示。
浅沉积变质岩系的沉积接触关系和示顶标志清晰可靠,可参照沉积岩区地层单位划分填图单位;对区域性深变质岩系,可划分岩群、岩组、岩段。
第四纪地层根据成因类型和时代划分地层填图单位,对含矿层位单独划分表示。
5.1.4.3 地质体标定
野外手图:将1:2.5万遥感影像图、遥感异常图、地形图进行坐标配准叠加后拷入掌上电脑作为手图或直接作为野外用图。
地质图中应标定直径大于100m的闭合地质体;宽度大于50m、长度大于250m的线状地质体;长度大于250m的断层、褶皱构造。对于含矿蚀变构造带及其它
矿化地质体,厚度不论大小,均应在图上表示。厚度较小者,可用适当的花纹、符号放大或归并表示。
基岩区内面积小于0.5km2、河沟谷中宽度小于100m的第四系不予表示,按基岩填制。
一般地质点在手图上所标定的点位与实地位置误差一般不得大于20m。 5.1.4.4 矿产地质填图观察路线的布置
未开展过1:5万区调的地区,观察路线的布置以解决地质找矿问题为原则。路线布置以穿越法为主,辅以追索路线。对重要含矿层位、蚀变带、矿(化)带、矿(化)体应尽量沿走向进行追索,并定点控制,路线间距原则上500m,成矿有利地段调查路线应视需要适当加密。
点距以控制地质矿产填图单位为原则,点距较大时,中间用GPS测制示踪点,以反映观察精度。对重要含矿地质体应进行追索。一个图幅内地质观察路线总长度在600km-800km。
矿产地质测量的路线间距可视工作区具体情况区别对待,不宜机械地按网度布置或无根据地任意放稀。路线间距及布置原则应在设计书中具体规定。
已开展过1:5万区调的地区,路线以追索路线与穿越路线相结合的方式布置,地质路线布置应以成矿有利地段为主,路线间距视实际情况确定。一个图幅内地质观察路线总长度不少于500km。
重要的地质界线和地质体应有足够的观察点控制。重要地质现象、矿化蚀变应有必要的素描图或照片。
野外地质观察记录格式应统一,点位准确,记录与手图要一致。记录内容应丰富翔实,真实可靠。地质现象观察要求仔细,描述要求准确,除详细描述岩性特征外,对于沉积岩石的基本层序、火山岩石的相序特征、侵入岩石的组构特征、露头显示的构造特征、接触关系、矿化蚀变现象等均应有详细描述记录,并有相应照片或素描图。点与点之间的路线亦应有连续观察记录;每条路线应有路线小结。重点穿越路线、重要含矿层位、矿(化)带、矿(化)体、蚀变带的追索路线应有信手剖面。
当发现重要含矿层位、矿化带、矿体(点)、蚀变带时,应采用适当的轻型山地工程予以揭露控制。工程应采用GPS定位。
5.1.5 资料综合整理
参照《区域地质调查总则》(DZ/T 0001—91)及相关矿产工作技术要求执行。
5.2 地球化学勘查
5.2.1 基本要求
5.2.1.1 矿产远景调查工作区均应部署1:5万面积性的化探工作,重点地区安排1:1万—1:2万剖面测量或面积测量。
5.2.1.2 化探工作应根据调查区的景观条件和地质矿产特征,按行业技术标准的要求,制定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化探工作具体技术方案。采样方法尚不成熟的特殊景观地区,要求开展地球化学测量方法有效性试验。
5.2.1.3 1:5万化探异常中定性解释的矿致异常均应进行概略检查,具较大资源潜力的矿致异常应进行重点检查。
5.2.1.4 化探异常的解释推断应与地质、物探异常分析研究密切结合,综合解释。
5.2.2 工作内容和要求
5.2.2.1 1:5万化探
1:5万化探工作可根据1:20万区域化探和区域成矿特征布置。
1:5万化探一般应采用水系沉积物测量方法。不具备开展水系沉积物测量条件的地区,可采用土壤测量(或岩屑测量)的方法。
1:5万化探的采样密度一般可在4—8个点/km2之间选择。在我国南方地区和其它水系发育或地形切割强烈的地区可采用4个点/km2的密度;我国北方干旱、半干旱景观地区,采样密度应适当增加;在残山丘陵地区的土壤测量应采用较高的采样密度(如8个/km2),以保证控制效果。
水系沉积物测量和土壤测量的采样在我国西、北部(包括青藏高原西部、新疆、黄土高原地区和内蒙古高原地区以及西部其它干旱、荒漠景观区)均应注意克服或避免风成砂或黄土的稀释干扰。水系沉积物测量采样介质应为代表汇水域基岩成份的岩屑物质;土壤测量的采样介质应为代表基岩成份的残坡积物。采样粒度应根据化探方法技术试验结果确定。同一调查区化探工作的采样介质和采样技术条件应尽量保持一致。
样品分析一般按单点样分析,采样密度较大时,可按组合样分析,化探分析元素的选择应根据调查区1:20万区域化探反映的异常元素组分和区域已知成矿元素、伴生元素的种类综合确定,一般选择分析12-15种元素。
元素的分析测试方法应有足够的灵敏度和检出限,主要元素的报出率应达90%以上,次要元素报出率最低达到80%以上。
化探样品测试的各项监控指标应作全面的质量分析和评价。
其他可参照行业技术标准DZ/T0011—91《地球化学普查规范(1:5万)》的要求。
5.2.2.2 1:1万—1:2万化探
针对1:5万化探异常开展矿产检查,应布置1:1万——1:2万化探剖面或面
积测量工作。测网采用GPS测量敷设。工作方法采用土壤测量或岩石测量。
有明显风成沙干扰的地区,土壤测量应在残积层截取-4——+20目的粒级或-4目的混合粒级。
5.2.2.3 资料整理和异常解释
1:5万化探野外工作应及时整理各类野外原始资料;按技术标准编制采样点位图、原始数据图、地球化学图、地球化学异常图、异常剖析图及其他专题解释图件。
系统整理化探异常的面积、强度、规模、浓度分带、组分分带、各种比值等数据,研究分析化探异常分布规律、元素组合规律及与物探异常关联对比等,结合异常地质背景和成矿条件,以及地表矿(化)点、蚀变带分布,对化探异常进行定性解释和分类排序,提出矿产检查工作安排建议。
5.2.2.4 质量要求
采样方法要符合实际情况。采样布局要求合理,密度应适宜。采样位置要求准确,层次应到位。采样物质要求正确。各采样点标志要确切、清楚,原始记录要求齐全、清晰,符合要求。
对有找矿意义的异常,要综合运用地质、物化探工作及地表工程进行检查评价。
野外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整理资料,提交相应比例尺的图件和文字总结。 工作质量精度应符合现行专业规范和规程要求。
5.3 地球物理勘查
5.3.1 基本要求
5.3.1.1 矿产远景调查应根据调查区的地质、矿产、地球物理工作程度、成矿地质背景、主要矿产类型的地球物理前提和工作条件,从直接找矿和间接找矿两方面选择技术路线和部署快速、经济、有效的物探工作。
5.3.1.2 物探方法的配合应充分注意异常的定性定量解释和推断的需要,采用面积测量和剖面测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查和矿产检查。
5.3.1.3 物探工作应在野外及时进行物探数据处理和异常的解释推断。异常的解释推断必须密切结合地质、化探成果,综合解释。
5.3.2 工作内容和要求
5.3.2.1 1:5万物探工作
在工作程度较低的地区,根据地质地球物理条件,一般应开展高精度地面磁测,以寻找一定规模的弱磁性矿产(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金属矿产等)或进行间接找矿,研究成(控)矿地质构造,结合地质与化探,寻找隐伏矿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