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公开。信息,均由党支部书记审阅,同意后方能上传,确保上传信息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四、党务公开的形式
党务公开要结合实际,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不同的公开形式。一是会议公开,即通过会议形式向群众宣布公开内容;二是公告公示,即通过文字告示形式向群众公开;三是、建立“党务公开”网页,向群众公开。 五、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党务公开要以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党内监督为重点,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党组织的执政能力。 2、党务公开要坚持真实性。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全面、具体。
3、党务公开要具有针对性。仅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总支有关会议和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社会公开的,要在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中公开。
4、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5、建立党务公开工作小组。公开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处理和或是情况予以再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校党支部 2011、4
桐庐县职业技术学校 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一、党务公开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个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党支部、按照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做出检查或给予组织处理:
1、对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组织落实的;
2、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进行公开,对公开后群众要求解释或说明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且不做解释或说明的;
3、应进行公开但拒不公开的,或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搞形式主义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1、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假公开的;
2、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不按规定履行公开程序,不认真落实上级督促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或对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不认真解决,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3、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
4、其他违反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
四、因违反党务公开规定引发重大案(事)件的,对有关责任者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并及时上报上级党委。
桐庐县职业技术学校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反馈制度
为更好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根据《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制订本制度。 一、意见收集:
由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设立党务公开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网上信箱、联络监督员工作等方式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后向领导小组报告。
二、意见处理:
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有关单位、汇报;对重要意见和建议,向有关领导及时汇报。对于提出的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原则上要求迅速整改,对于一时不能办理的或涉及重大问题的,要解释原因,创造条件,尽快办理。 三、意见反馈:
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相关科室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对署真实姓名的党员、群众,相关负责同志当面答复,并进一步听取意见。
严禁各科室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坚决杜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提意见、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
桐庐县职业技术学校 党务公开监督制度
一、党务公开监督员由支部委员与教师代表组成。 二、党务公开监督员主要职责:
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意见,并向党支部反馈; 参与支部组织的评议考核活动; 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
三、定期与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络,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四、定期组织监督员对全所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员在日常工作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组织人员进跟踪督查,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五、积极支持配合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指出的存在问题要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桐庐县职业技术学校
党务公开聘请监督员制度
第一条 党支部要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要面向全局聘请,应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范围是:本局干部职工、群团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等。
第三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向党员、群众宣传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和协助本单位党组织更好地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第四条 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及时通报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
第五条 要积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抓好整改和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 充分发挥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作用,推进党内民主政治建设,打造阳光政务,加强党务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