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通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鉴定的计算软件,明确应用计算软件的名称,并给出计算参数(如围护结构参数、人员密度、人均新风量、照明、用电设备指标等);
2 应进行必要的水力计算。 4.0.3 设备表
1 应明确冷、热源设备(冷水机组、热泵、锅炉等)额定工况能效比ERR、性能参数COP、IPLV、热效率等;
2 应明确空调水系统循环水泵耗电输热比(EC(H)R); 3 应明确风系统风机最大单位风量耗功率(Ws)。
4.0.3 施工图设计
1 应有平面图、大样图、剖面图、流程图等;
2 流程图应能明确反映能量回收、用能计量、补水计量仪表配置等节能措施;
3 平面图等应明确反映新风口与排风口间相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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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给排水专业
5.0.1设计施工说明:应有 “绿色建筑”专项(或专篇、节)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水资源综合利用说明:包括市政再生水的利用;雨水回用系统的收集范围、用途、回用水量等设计参数;项目设置再生水时:原水收集范围、用途、回用水量等设计参数。
2 有关节水系统的设置说明。 3 非传统水源的用水安全措施。
4 采用高节水效率等级的卫生器具及配件。 5 防止管网漏损的有效措施。 6 用水计量装置。 7 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说明。
8 有非传统水源利用时,应提供计算书。 5.0.2施工图纸:
1 在平面图中标明用水计量装置的设置位置。
2 有太阳能热水系统时,应有集、供热系统原理图、机房平面和计算书。 3 雨水或再生水水处理工艺流程简图及机房平面布置图。 4 在总平面图上标明雨水利用系统汇水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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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电气专业
6.0.1 设计说明:
1 绿色建筑设计的设计内容简介。
2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应按《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执行,并给出以下主要指标:光源类型、一般显色指数(Ra)、镇流器型式、灯具效率、统一眩光值(UGR)、照明功率因数补偿情况、照度、LPD值(目标值)及照明控制措施;
3 供配电系统节能措施、电气设备选型要求及控制要求,应结合节能设计和绿色建筑设计表述;
4 能耗监测系统说明;
5 光伏发电系统应注明总功率、占建筑物总变压器装机容量的比例、所带负载名称、光伏方阵设置位置和面积,并要求光伏发电系统进行专项设计和专项报审。
6 与绿色建筑设计有关的其它设计要求; 6.0.2 系统图:
1 能耗监测系统图:分类计量内容、总线选型及敷设要求、表具型号及设置;
2 光伏发电系统图:总发电量、占建筑物总变压器装机容量的比例、系统框图、明确负载及负载容量;
3 其它需要设置的智能系统,可用框图表达。 6.0.3 平面图:
1 照明灯具的布置和控制方式应与说明一致;
2 能耗监测系统的总线线路应有清晰的、完整的标注; 3 光伏方阵的平面位置和面积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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