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外壳等级符合IP3X级时,两者可毗邻布置。
6.3.14 配电站内的电气设备宜单层布置。如采用双层布置时,变压器应设置在底层平面。设置在二层的配电室应设有进出线缆及供搬运电气设备的通道、平台或吊装孔洞。 6.3.15 高、低压配电室内,宜预留适当数量的开关柜备用安装位置。
6.3.16 供给一级负荷用的两路电缆不应通过同一电缆沟,当无法分开时,则该两路电缆应采用绝缘和护套均为非延燃性材料的电缆,且应分别置于电缆沟两侧支架上。 6.4 配电站安全净距的一般要求 6.4.1 电气装置的安全净距
配电装置中相邻带电部分的额定电压不同时,应按高的额定电压确定其安全净距。 室内、外配电装置的最小电气安全净距,应符合表6规定。
表6 室内、外配电装置的最小电气安全净距
(mm)
符号 适用范围 安装场所 额定电压(kV) <0.5 柜(屏)前2500 柜(屏)后2300 2500 1900 20 75 100 175 1875 2000 50 800 825 10 无遮栏裸带电部分至地(楼)面之间 有IP2X防护等级遮栏的通道净高 裸带电部分至接地部分和不同相的裸带电部分之间 距地(楼)面2500mm以下裸带电部分的遮栏防护等级为IP2X时,裸带电部分与遮护物间水平净距 不同时停电检修的无遮栏裸导体之间的水平距离 裸带电部分至无孔固定遮栏 裸带电部分至用钥匙或工具才能打开或拆卸的栅栏 室内 室外 2500 2700 1900 125 200 225 300 1925 2200 155 875 950 A 室内 室内 室外 室内 室外 室内 室外 室内 室内 室外 B C
6.4.2 配电变压器
6.4.2.1 变压器外廓(防护外壳)与变压器区域墙壁和门的净距不应小于表7所列数值。干式变压器的金属网状遮栏,其防护等级不低于IP2X,遮栏高度不低于1.70m。
表7变压器外廓(防护外壳)与变压器区域墙壁和门的最小净距 (m)
变压器容量(kVA) 项目 油浸变压器外廓与后壁、侧壁净距 油浸变压器外廓与门净距 干式变压器带有IP2X及以上防护等级金属外壳与后壁、侧壁净距 干式变压器有金属网状遮栏与后壁、侧壁净距 干式变压器带有IP2X及以上防护等级金属外壳与门净距 干式变压器有金属网状遮栏与门净距 注:表中各值不适用于制造厂的成套产品
6.4.2.2 对于就地检修的室内油浸变压器,室内高度可按吊芯所需的最小高度再加0.70m;宽度可按变压器两侧各加0.80m确定。
6.4.2.3 多台干式变压器布置在同一房间内时,变压器防护外壳间的净距不应小于表8列数值。
表8 干式变压器防护外罩间的最小净距 (mm)
变压器容量(kVA) 项目 变压器侧面具有IP2X防护等级及以上的金属外罩 变压器侧面具有IP4X防护等级及以上的金属外罩 考虑变压器外壳之间有一台变压器拉出防护外罩 不考虑变压器外壳之间有一台变压器拉出防护外罩
100~1000 0.60 0.80 0.60 0.60 0.80 0.80 1250~1600 0.80 1.00 0.80 0.80 1.00 1.00 100~1000 1250~1600 A 600 800 A 可贴邻布置 变压器宽度 b加600 1000 可贴邻布置 变压器宽度 b加800 1200 B① B
注:变压器外罩的门应为可拆卸式。当变压器外罩的门为不可拆卸式时其B值应是门扇的宽度(c)加变压器宽度(b)之和再加300mm。A、B值见图1、图2
图1 多台干式变压器之间A值
图2 多台干式变压器之间B值
6.4.2.4 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外廓与变压器区域墙壁和门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9中规定。
表9 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外廓与变压器区域墙壁和门的最小净距 (mm)
变压器容量(kVA) 项目 变压器外廓与后壁、侧壁净距 变压器外廓与门净距 6.4.3 高压配电装置:高压配电装置内的各种通道的最小宽度,应符合表10中规定。
表10 高压配电室内各种通道的最小净距 (mm)
高压开关柜布置型式 单排布置 双排面对面布置
100~1000 600 800 1250及以上 800 1000 高压开关柜柜后维护通道 800 800 柜前操作通道 固定式 手车式 1500 单车长度+1200 2000 双车长度+900
双排背对背布置 1000 1500 单车长度+1200 注:① 由于高压负荷开关柜为柜前操作维护,故表10中的柜后维护通道最小净距值不适用于高压环网开关柜。高压负荷开关柜柜后与墙的最小净距应不小于50mm。 ② 高压开关柜侧面与墙的最小净距应不小于200mm。 ③ 通道宽度在建筑物的墙面遇有柱类局部凸出时,凸出部位的通道宽度可减少200mm。 6.4.4 低压配电装置:
低压配电装置内的各种通道的最小宽度,应符合表11中的规定。
表11 低压配电室内各种通道的最小净距 (mm)
布置型式 布置方式 柜前通道 柜后通道 单排布置 1500 1000 双排面对面布2000 1000 固定式 置 双排背对背布1500 1500 置 单排布置 1800 1000 双排面对面布2300 1000 抽屉式 置 双排背对背布1800 1000 置 注:当建筑物墙面遇有柱类局部凸出时,凸出部位的通道宽度可减少200mm。
6.4.5 配电站照明及通风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参考平面及其高度(水平面)0.75m; 2)照度为200 lx; 3)一般显色指数(Ra)为80; 4)照明节能密度为18W/m2; 5)统一眩光值(UGR)为19;
6)配电站的裸露导体正上方,不应布置照明灯具。照明灯具的安装不得采用吊链安装方式。照明光源宜采用通电即亮的荧光灯;
7)配电站采用机械通风和自然通风相结合,当采用机械通风时,其通风管道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当通风装置设置在户外时应加装防雨罩和扇叶遮拦罩。配电站机械
通风装置可兼作事故排烟装置。机械通风机装置的运行宜采用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相结合的方式。
* 8)蓄电池室应选用防爆型的照明灯具和开关。
* 照明标准
为了保护配网运行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视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参考国家有关标准GB 50034-2004,对配网的生产场所照明和办公场所照明的照度提出如下规定,在实际应用中应参照执行,如表36 所示。
表 36 照明照度标准参数表
生产场所照明 照明分类 照度要求(lx)
电房 500~750 户内其它设备室 300~500 电缆间(层) 300~500 备品备件室、安全工具室 200~300 户内通道及非作业区 75~150
非生产场所照明 一般办公室、会议室 100~200
资料室 75~150 休息室 50~100
餐厅 75~150 卫生间 75~150 门卫 50~100 供电所大门 50~100
备用照明 50~75 疏散照明 >5 6.4.6 配电站接地
6.4.6.1 配电站接地竣工检验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查,具体技术细则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1)配电房的接地按设计图纸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2)整个接地网外露部分的连接可靠,接地线规格正确,防腐层完好,标识齐全明显; 3)避雷针(避雷带)的安装位置及高度符合设计要求; 4)供连接临时接地线用的连接板的数量和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5)接地电阻值及设计要求的其他测试参数符合设计规定。 6.4.6.2 配电站接地竣工检验应提供的资料 1)施工时的记录图; 2)设计变更的证明文件;
3)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