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千瓦时,增长13.5%;第三产业用电20.81亿千瓦时,增长14.9%;城乡居民生活用电29.35亿千瓦时,增长8.2%。
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养老、城镇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大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66.2万人、248.4万人、117.5万人、80万人和86.3万人。全市农村劳动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40万人。年内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132.4亿元,按时足额为110万名保障对象支付社保待遇101.2元,增长23.2%。连续第六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519元;首次为25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取暖补贴2.8亿元。失业金标准分类提高到每月510元、450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从15万元提高到18.5万元、城镇居民从8万元提高到13万元。企业月最低工资标准分类提高到920元、76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覆盖所有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率100%,人均筹资达133.37元,住院补偿比41.2%,门诊补偿比32.62%。
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逐步提高。城镇保障人数4.26万人,月人均补助239元,比上年提高42元。农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元的16.8万名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月人均补助86元。全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133个,总床位数1.5万张,集中供养率83.6%。
2010年全市共落实经济适用住房项目25个,建设规模18083套、139.18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19.66亿元。截至2010年底,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6280套、46.36万平方米,现已建成、提供经济适用住房5594套;新建廉租住房项目10个,建设规模1213套、6.7万平方米,现已建成、提供廉租住房811套;
新增租赁补贴1358户;结合园区、企业自建职工公寓等方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420套。
社会救助事业稳步发展。应急救助规模扩大,全年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540万元,救助和资助居民11万人。安排善款1.05亿元,继续实施朝阳助学、夕阳扶老、情暖万家、康复助医、爱心助残五大工程。已建救助管理站1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1处。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71个,收养6209人。社会福利企业186个,安置残疾人员就业4500人。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字均为初步统计或初步核算数字。
2.全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