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管 制 ⑵ 缓 刑 谈话教育 发放须知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
矫正 衔接 法律文书 矫正对象 ① 判决书或复印件 ② 起诉书副本 ⑶ ⑷ ⑸ ③ 执行通知书 剥假 暂④ 结案登记表 夺 予⑤ 出监鉴定表 ⑥ 出所鉴定表 政 监⑦ 假释裁定书 释 治外⑧ 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 权执⑨ 具保书 利 行 ⑩ 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矫 正 执 行 建 制定方案 签订协议 公益劳动 学习教育 档 矫正对象人手一册 矫正对象人手一档 登记 ⑴⑵⑶⑷⑸移交时办理登记或矫正对象报到时办理登记 心理矫正
办理登记时进行谈话,告知权利、义务、宣布各项规定 根据矫正对象具体情况运用多种知识 综合 分析 后有 针对 性制定 与有监管能力的矫正对象近亲、 原工 作单位、居( 村 )委会等签订 对有 劳动能力的矫正对象指定项目,时间 每月 不少 于12小时 内容 形式 政策形势法律法规道德规范劳动技能行为要求等 个别教、集体教、实践 活动等 心理测试 、 制 定方案 、 实施矫正 11
3.管理监督 4.考核奖惩 矫正矫正对矫正保外街建按月按季对象象每周对象就医以电话、迁居罪犯道、 进行必须每月以或离还必镇社立进行综合遵守书面形开居须遵区矫 式向社日综合评国家住区守在正工区矫正域时指定作机法律工作机须经医院构负 常考核议,并填请检法规、构报告县社就医思想和区矫转院责落考查机规章活动情正工或进实日 写关派常监核《社和监况 作机行治督考 员参督管构和疗以公安外的察措制区矫加同理规机社会施 度 正对时做 定 批关准 活动须经象考出书批准察面鉴 等定 定 规表》 5.矫正解除
重 因死 上期移新 减 报满交犯收 刑 期对档罪、 提亡 满象案有监 前余 解 鉴谈县定话司漏执 除 罪 表 填法表 局
移行 送检 察机关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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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奖励处罚名单
统计工作流程图 统计报表 专项统计调查、普查、抽样调查 统计法规宣传、统计业务培训 统计监审、检查 根据统计局通知委托和镇实际情况要求,制订统计监审、检查工作计划 向被监审、检查对象主动出示统计检查证书并在监审表或调查笔录上证明证件号码 检查被监审、检查单位的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及有关会计、税务等业务资料 检查人员要填写《统计检查情况表》、《调查笔录》 对监审、检查对象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当场收集相应物证 对《统计检查情况表》、《调查笔录》由被检查单位盖章并由当事人签名 对统计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进行教育和整改,对问题较为严重且不改正的上报市统计局依法处理 对统计监审拟写《统计监审工作报告》上报市统计局法制教育科 根据统计法律法规、县统计局业务要求和镇要求,部署各项统计信息资料收集工作,明确内容、范围及时间 各统计登记单位按照统计法规规定和镇统计站业务要求上报各项统计信息根据县局要求或按照县局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被调查对象,明确内容、范围、时间。普查同时成立领导小组 持证依法进行调查,并汇集调查资料。对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 根据县局要求及镇需要制订宣传培训计划 明确统计监审、检查内容 汇集各项统计信息资料,并加以整理,对发现问题及时修正 上报区 统计局 提供主要经济指标上报县统计局 组织统计单位的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统计持证人员组织参加县统计局继续教育培训,提高全社会统计法规意识和统计队伍业务水平 明确统计监审、检查对象 明确统计监审、检查范围 确定统计监审、检查时间 根据统计法律法规和县局、镇要求对外公布统计信息资料 发扬爱岗敬业精神,与时俱进,不断探索统计工作新思路,推进统计现代化建设,促进统计报表规范、快速、高质量 确定统计监审、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统计监审由县统计局统一制作《统计监督检查通知书》告知被监审对象,统计检查由镇通知告知被检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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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临时救济费审批发放流程
困难户本人提出申请 村、(居)委审核同意 镇民政所提出补助建议, 并分级审批 镇财政所开具票据 申请人到指定银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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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供养工作流程
村民本人申请 ) (附有关证明材料 村委会核实 镇政府审查材料 申请对象在本村进行公示 公示无反映后填写五保对象审 批表 县民政局批准 发给五保供养证书 发放五保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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