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群众反映的任何一件“小事”,各部门应当做“大事”来认真对待,谨防小事拖大,矛盾激化;二是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经常下基层、进班组、听民声,经常接访查民情,经常办访解民忧。定期召开信访领导小组会议,亲自督办重点信访案件;三是齐抓共管协力办,就是做到工作推进和维护稳定并举,分管的业务工作与稳定工作并重,不能只重业务工作而忽视稳定工作,更不能遇到矛盾就退避三舍,以不分管信访工作为托词上推下卸。作为管理干部的,无论分管哪项工作,都应树立处理信访问题到我为止的观念,为维护稳定大局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二是排查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力求“面面俱到”。排查不稳定因素是抓好信访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通过不断排查,才能不断发现问题,从而解决问题。一是排查信访隐患做到全方位、多角度,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力求“面面俱到”;二是发展健全基层信访网员队伍。只有建立了信息网络,健全了信息预警机制,可能引发不稳定的苗头性因素才能得到及时反馈,才能早拿预案、早作处理、减少疏漏;三是排查工作制度化。排查工作不是突击行动,除“两节”、“两会”期间的细致排查外,还应当形成定期排查的工作制度,层层明确责任,做到常抓不懈,切实将不稳定因素排细排足,早作处理,不留隐患。
三是帮助职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时,不突破政策底线。在处理职工群众反映问题时,要认真梳理问题类型,政策范围内的,要督促责任部门限时处理到位;政策边缘带的问题,要认真记录,及时汇报矿领导,经上会研究后决定,不得随意许诺,要依据具体文件或会议纪要办理;对一些群众反映的问题依照政策法规确
实解决不了或由于一些原因一时难以解决的,应耐心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绝不能随意突破政策底线,乱开“口子”,以致引发更多的矛盾。
四是健全公开透明的诉求表达和办理方式。现在集团公司已经全面推行网上信访渠道。矿上针对不同信访人群,可以引导职工群众以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网上投诉留言等形式表达诉求,树立通过上述形式也能有效解决问题的导向,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大力推行阳光信访,全面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增强透明度和公正性,逐步推行信访事项办理满意度评价,把办理工作臵于群众监督之下,提高信访公信力。
五是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现在职工群众的维权意识增强,但“信访不信法”的思想依然浓厚,他们对信访期望值较高,一些即便是典型的涉法涉诉或应经法院判决的问题,也常常谋求上访解决;个别职工家属“信闹不信理”,追求利益最大化,动辄采取缠访、闹访等过激行为向企业施压,还有的职工群众“信上不信下”,片面认为无论什么问题,找到领导的级别越高,信访问题就越容易得到解决。这些非正常的解决方式、方法会很快在职工群众中传播,会滋生出更多的信访事件,导致一些信访方式走向极端,致使信访问题陷入恶性循环。为此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及《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中都明确规定: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
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各级政府信访部门对涉法涉诉事项不予受理,引导信访人依照规定程序向有关政法机关提出,或者及时转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办理。做好信访人员的教育引导工作,打消上访者趋上心理,教育引导其就地解决问题,使上访者进一步了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信访原则,进一步提高其法律意识,引导他们就地反映、解决问题,做到依法有序逐级上访;二要加大对信访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上访职工群众打消借访获利思想,增强政策观念,意识到通过合法渠道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违法上访不但不能获利,还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三是要通过正面教育为主与依法处理相结合的办法,规范职工群众上访行为,教育其合法有序上访反映问题和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