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大,具有导向作用和威慑作用,能够对第三部门及其管理者形成强有力的约束。第二,可以发挥公众的监督。第三部门服务对象就是社会公众。所以志愿者和公众对第三部门的监督有着较大的发言权。为此,政府应以法律或条例的形式强制要求第三部门组织公开相关信息,或者以互联网的方式建立公众投诉渠道,逐步形成制度化、可操作的社会评估制度[9]。
(三)加大对第三部门的认知
要加大对第三部门的认知就加强合作,加大合作是指政府与第三部门之间的平等协作,虽然政府有引导审查的权利,但不能以命令的方式与第三部门合作,应当积极去除过多的行政化色彩,给第三部门发展提供较为宽松的制度环境和较为自由的成长空间。平等建立关系是政府和第三部门互惠互利的前提。加大合作的目的还在于增进政府与第三部门的相互了解,只有相互了解之后,某些存在认知偏差的官员才能放宽心态,有效引导和支持第三部门的发展。
另一个方面要增强第三部门的宣传,虽然第三部门在地震、泥石流等危机灾害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普通民众对第三部门还是不甚了解,除了像中国红十字会这样国际性的第三部门有所耳闻之外,对其他第三部门一无所知,连名称都说不上来,更不用说理解和信任了,热衷于当志愿者服务的也一般只活跃在学校的范围之内。究其原因,宣传力度不够是一个重要原因。现代的各类商业广告充斥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唯独第三部门的公益广告少之又少,这与第三部门财务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有很大的关系,可是,如果缺乏宣传力度,民众不了解,就少了筹集资金的来源,因此必要的宣传经费是需要的。另外,关于第三部门基础知识的科普性类书籍缺乏,更多出版的是学术研究方面的杂志,政府在这一方面也应当给予第三部门恰当的帮助。另一方面,第三部门自身还应该主动公开自己的行政事务,对活动开展情况和资金去向都要详细说明,保证民众随时都可以查阅到该第三部门的活动情况。财务透明化,行政公开化。这样才能提高第三部门公信力。具有诚信形象和良好社会声誉的第三部门才能够得到包括受益人、资助者及合作伙伴和公众的认可,提高组织的公信力,募集到更多的资金[10]。
[1] 俞可平.中国公民社会:概念、分类与制度环境[J].中国社会科学, 2006(l):109一122
[2]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
[3] 刘桂云.我国第三部门的发展及其法律环境[J].河北法学,2010(7):141一145
[4] 刘桂云.我国第三部门的发展及其法律环境[J].河北法学, 2010(7):141一145
[5] 俞可平.中国公民社会:概念、分类与制度环境[J].中国社会科学, 2006(1):109一122
[6] 邓国胜.非营利组织评估〔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67一69
[7] 张才新,夏伟明.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与政府规制[J].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学报, 2003(9):27一31
[8] 胡建锋.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制度非均衡论析[J].行政论坛,2010(6):65一69
[9] 赵莎娜.参与式合作—中国第三部门与政府关系探析[J].河南大学, 2008(5):139
[10] 张彪,彭希.非营利组织筹资策略与风险防范[J].财经论坛, 2010(22):14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