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2远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作用15-20分钟。 9.2.3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9.2.4消毒剂如含氯制剂,一般使用含有效氯250mg/L的浓度,食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作用5分钟以上。洗消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有批准文号、保质期。
9.3消毒后餐具感官指标必须符合卫生要求:物理消毒(包括蒸气等热消毒)食具必须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化学(药物)消毒:食具表面必须无泡沫、无洗消剂的味道,无不溶性附着物。
9.4保洁柜必须专用、清洁、密闭、有明显标记、每天使用前清洗消毒。保洁柜内无杂物,无蟑螂、老鼠活动的痕迹。已消毒与未消毒的餐具不能混放。 10.注意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0.1厨房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设置能盛装一个餐次垃圾的密闭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不滴油。
10.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10.3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10.4 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10.5三防设施有效: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起到防蝇、防鼠、防尘作用。
10.6废弃油脂应由专业的公司回收,并应与该公司签订写有“废弃油脂不能用于食品加工”的合同。
商场超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所有商场超市均应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方能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应按许可项目的内容亮证经营。商场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卫生责任人,负责本商场超市的食品卫生工作。 2.建立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全面负责超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4.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 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流向消费者。
5.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6.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广州市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7.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8. 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9.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加工区及经营区内。
10.商场超市要建立食品采购进货管理制度。采购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具有鉴别各类食品卫生质量的知识和技能;按《食品卫生法》和《广东省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索证、验证;
11.食品包装物、食品用工具和容器应符合相应的卫生管理办法和卫生标准;重复使用的容器要防止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并有专人负责清洗、消毒。
12.应建立食品展卖活动管理制度。食品展卖区与非食品展卖区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食品不得与其他商品混放,食品区不得经营与食品无关的物品;
13.散装熟食品、散装粮食、定型包装食品、蔬菜水果、冷冻食品和生鲜食品等要分区布置,生熟食品、干湿食品应防止交叉污染;
14.定型包装食品的产品标签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要求,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不得模糊或脱落,生产日期与保质期在同一包装上;有中文标识,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方法并符合“GB7718”的有关规定。产品标签、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虚假的宣传内容;
15.散装食品必须符合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有防尘材料遮盖,并设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设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
16. 散装食品在适当的显著位置上标有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标识内容必须与生产者出厂时的标注相一致,严禁更改原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严禁与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混装销售;
17.食品应按规定条件存放;展示、销售的需冷藏(冷藏温度为0℃~10℃)或冷冻(冷冻温度为-18℃以下)的食品,应置于相应条件下,并有明确的温度显示;
18.冰冻水产品,应陈列于冰盘(箱)内,与其它食品隔开,温度控制在0~5℃;严禁用化学药剂保鲜;
19.超过保质期限或准备退货的食品应存放在固定位置、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撤出展卖场所。
食品批发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批发(贸易)公司必须领取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并严格按照卫生许可范围亮证经营。 2.食品批发(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卫生责任人,对本公司食品经营活动过程中各环节的食品卫生负责。
3.食品批发(贸易)公司应制定食品卫生岗位责任制度,各岗位卫生责任制度要上墙张贴。设立卫生管理人,负责落实各项卫生制度,负责本公司的具体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4.应建立健全的食品索证卫生审核制度。对经营的食品来源严格审核,不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食品。
5.建立健全的食品进货验收管理制度;建立台帐,记录食品进出货情况,对每批食品进行严格检查,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和不符合卫生标准及规定的食品进入市场。
6.建立日常食品卫生检查制度,对每批食品的进出和贮存过程进行仔细检查,发现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时应及时处理。对己流入市场的食品应立即追回,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防止事态的扩展。
7.经营定型包装食品的,所销售的食品包装标识应当真实,符合食品标签标准的要求。经营进口食品,其外包装应有中文标识。 8.切实做好食品贮存卫生管理工作。
8.1食品仓库实行专间专用,食品存放应分类分区、隔墙离地存放,必须有明显标识标示类别、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进库时间等。食品仓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生活用品等物品。
8.2需冷藏的食品须存放于与其包装标签标示的保存温度相应的冷库内,冷冻设施须正常运转,冷库内禁止生熟混放。
8.3食品库房应用无毒、坚固、易清扫材料建成。库房可分常温库和冷库,冷库又包括高温冷库(冷藏库)和低温冷库(冷冻库)。
8.4常温库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 必须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并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库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8.5冷库应注意保持清洁、及时除霜;冰柜和冷藏设备必须正常运转并标明生、熟用途,冷藏库、冰柜应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正常显示。
8.6低温冷库(冷冻库)温度必须低于-18℃,高温冷库(冷藏库)温度必须保持在0~10℃;冷藏设备、设施不能有滴水,结霜厚度不能超过1cm。
8.7冷库内不可存放腐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食品。食品之间应有一定空隙,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库冷藏。
8.8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9.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广州市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做好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工作。
食品贮存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贮存单位应领取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 2.食品贮存单位要设立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负责日常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和卫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2.档案应每年进行一次整理。档案内容包括申请卫生许可的基础资料、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各项制度、各种卫生检查记录、个人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有关食品索证资料、检验报告等。
3.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明才能上岗。发现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应及时调离。从业人员每年体检1次。 4.切实做好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工作。上岗前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才能上岗。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2年复训1次。
5.食品仓库实行专间专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 6.库房应用无毒、坚固、易清扫材料建成。库房可分常温库和冷库,冷库又包括高温冷库(冷藏库)和低温冷库(冷冻库)。
7.常温库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 必须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并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库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8.冷库(包括冰箱)应注意保持清洁、及时除霜;冰箱、冰柜和冷藏设备必须正常运转并标明生、熟用途,冷藏库、冰箱(柜)应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正常显示。
9.低温冷库(冷冻库)温度必须低于-18℃,高温冷库(冷藏库)温度必须保持在0~10℃;
冷藏设备、设施不能有滴水,结霜厚度不能超过1cm。
10.冷库内不可存放腐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食品。食品之间应有一定空隙,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库冷藏。
11.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上架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冷藏冷冻时应分类摆放。
12.应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要详细记录入库食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
13.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14.食品库房管理员必须熟悉食品库房卫生管理制度和各类食品储藏的基本要求。发现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时应及时处理。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1.各类学校应建立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校长为学校卫生责任人,负责本校课室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校内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和学生常见病的预防等工作。 2.各校应设立校医室, 校医室负责人为学校卫生管理人,具体负责落实各项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校医室负责人是本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3. 学校要设立卫生管理档案。学校卫生管理档案的管理工作应由校医负责。档案应每年进行一次整理。档案内容包括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各项制度、学校食堂和饮用水情况、校内公共场所情况、各种卫生检查记录、学生个人健康情况、食品原料和有关用品索证资料、学校监测报告等。学校各食堂要单独设立卫生管理档案。
4.做好教学场地及设施卫生管理工作。课室的朝向、人均面积、采光和通风、黑板设置、微小气候、噪声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
4.1教学辅助课室:实验室、自然、美术、音乐、舞蹈、史地、书法、语音、电子计算机室、图书馆(室)、体育场馆、风雨操场应按有关特殊用途卫生标准设立。
4.2课室自然采光不足应人工照明补足,灯管支数、排列方向、悬挂高度等应符合《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87)》,灯管如损坏应在二日内及时更换。 4.3按照《中小学教室换气标准(GB/T17226-1998)》,根据不同季节和天气合理开窗通风换气。
4.4按照《学校课桌椅卫生标准(GB/T3946-2002)》,每学期调整每个学生的课桌椅高度配套,并加强管理,每周调整视角方位时应保证课桌椅调整跟进。第一排课桌前缘与黑板距离不少于2米。
4.5有集中采暖设施的学校教室按《中小学校教室采暖温度标准(GB/T1722-1998)》执行。 5.各类学校都应重视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工作,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具体按照《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餐饮业卫生管理办法》、《广州市学校集体食堂卫生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6.各类学校都应做好校内饮用水卫生管理。按照《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提供安全、清洁、足够的饮用水。
6.1采用自建管道直饮水供应直饮水的,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才能供水;
6.2采用桶装水供应的,其桶装水生产厂必须领有卫生许可证,并以食品量化分级A级企业为宜,饮水机(涉水产品)必须领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批件;
6.3采用集团式滤水器过滤供应的,该集团式滤水器必须有卫生部的卫生批件。并报卫生监督部门备案。
6.4采取自建集中式供水的, 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才能供水,水质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
生规范》(2001),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宜让学生直接饮用。 7.学校必须重视学生的传染病及常见病防治工作。
7.1坚持每日考勤及晨检,发现身体不适和因病缺课学生应及时向校医室报告,并登记追踪观察;
7.2校医室应协助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做好学生免疫接种、体检等工作;
7.3学校应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预案(如突发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突发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健全疾病报告制度。
8.学校应重视校内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广州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场所卫生管理,特别是游泳场的卫生管理;参照《广州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相应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9.学校应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工作,使学生掌握基本卫生知识和疾病预防知识。 二次供水保洁卫生管理制度
1.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二次供水保洁工作的单位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能从事二次供水保洁工作。
2.从事二次供水保洁工作的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参加卫生知识培训,领取“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后方能从事二次供水保洁工作。
3.从事二次供水保洁工作的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二次供水保洁工作。保证被清洁的水箱不受污染,防止水质二次污染。
4.使用的清洗工具必须做到专用,使用的器械,消毒物品,清洁剂,除垢剂等必须经卫生部门批准和检验合格。
5.各保洁单位必须建立保洁档案,每次清洗必须记录入档案,每次的清洗记录应有被清洗水池的业主或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的签名确认。
6.在清洁保洁过程中,必须做好对水池人孔加盖密封、加锁,对透气孔、溢流孔等要有防蚊虫、异物进入池内的装置等工作。
7.每次清洗保洁后,保洁单位应取水样送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检验,检验报告必须交水池业主或管理机构保存备查,保洁单位则将报告书副本存入档案及记录检验日期。
8.每次清洗保洁后,应投加消毒药于水箱中,混和消毒30分钟后,使水池水游离余氯不低于0.3mg/L,确保饮水卫生。
集体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1.1集体食堂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 1.2要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负责食堂的日常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和卫生档案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