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应采用密封保温隔热材料。
3) 临时设施建设不宜使用一次性墙体材料,宜采用标准化设计,重复使用。 4)应尽可能利用现有建筑物作为临时设施。活动板房和围挡应采用可重复使用的轻质材料且满足消防要求。
5)动力线路、用水线路宜采用BIM技术优化设计,尽可能缩短线路长度,并预先计算施工用水及用电量。现场照明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6)临时用电设施应采用节能型,办公区和生活区节能照明灯具的数量不应少于80%,配置声控、光控等节能控制装置。采用无功补偿装置,提高用电设备的功率因数。
7)合理配置采暖设备、空调、风扇的数量,规定使用时间及合理的室内温度,实行分段分时使用。
8)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应包括节能措施,并落实到位。办公、生活和施工现场用电应分别计量。消防用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的规定。
节材及材料利用管理制度
一、应根据施工进度、材料使用时点、库存情况等制定材料的采购和使用计划。工程施工使用的材料宜优先选用距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 二、施工现场应通过有计划的采购、合理的现场保管,减少材料的搬运次数和包装物的消耗耗,并通过完善操作工艺、增加摊销材料的周转次数等措施,降低材料在使用中的消耗,提高材料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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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施工现场应建立限额领料制度、工程材料运输制度和废旧材料回收管理制度。 四、施工现场应建立建筑垃圾可回收再利用台账,提高废料利用率。
节水及水资源利用管理制度
一、 现场应结合用水点位置进行输水管线线路选择和阀门预留位置的设计,做
到管径合理、管路简捷,并采取防止管网和用水器具渗漏的措施。 二、 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应采用节水器具。
三、 施工现场宜建立雨水、中水或其他可利用水资源的收集利用系统,废水应
经过有效处理后再循环利用。
四、 施工现场应按生活用水与生产用水的定额指标进行控制。
五、 施工现场喷洒路面、绿化浇灌不宜使用自来水,宜采用中水或江、河水源。 六、 施工现场宜采用直饮水系统。
节能及能源利用管理制度
一、 施工现场应制订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率,对能源消耗量大的工艺必须
制定专项降耗措施。
二、 临时设施的设计、布置与使用,应采取有效的节能降耗措施,并符合下列
规定:
1. 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办公及生活临时设施的体形、朝向、间距和窗墙面积比,冬季利用日照并避开主导风向,夏季利用自然通风。 2. 临时设施宜选用由高效保温隔热材料制成的复合墙体和屋面,以及密封保温隔热性能好的门窗。
3. 规定合理的温、湿度标准和使用时间,提高空调和采暖装置的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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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照明器具宜选用节能型器具。
三、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施工机械设备应建立按时保养、保修、检验制度。 2. 施工机械宜选用高效节能电动机。
3. 220V/380V单相用电设备接入220/380V三相系统时,宜使用三相平衡。 4. 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种机械的使用率和满载率。
四、应提前策划、集中布置临时用电线路和施工现场用电设备,错峰用电,建设工程施工应实行用电计量管理,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用电量。 五、因地制宜,积极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六、建筑施工使用的材料宜就地取材。
七、应根据工程需要提前制定高能耗工序的工艺参数并做好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减少电能消耗。
节约土地管理制度
一、建设工程施工总平面规划布置应优化土地利用,减少土地资源的占用。 二、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建设禁止使用粘土砖,施工临时设施不宜占用绿地、耕
地以及规划红线以外场地。
三、土方开挖施工应采取先进的技术措施,减少土方开挖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
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
扬尘污染管理制度
一、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
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二、 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冲洗车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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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施工现场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密闭存放。
四、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
污染的施工。
五、 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的裸露场地应进行绿化、美化。 六、 施工现场材料存放区、加工区及大模板存放场地应平整坚实。 七、 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时应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八、 规划市区范围内的施工现场,混凝土浇注量超过100m3以上的工程,应当
使用预拌混凝土;施工现场应采用预拌砂浆。
九、 施工现场进行机械剔凿作业时,作业面局部应遮挡、掩盖或采取水淋等降
尘措施。
十、 施工现场应建立封闭式垃圾站。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
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有害气体排放管理制度
一、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二、 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 三、 建筑材料应有合格证明。对含有害物质的材料应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使
用。
四、 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五、 施工中所使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的释放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水土污染管理制度
一、 施工现场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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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可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二、 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
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三、 食堂应设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
四、 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厕所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
五、 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应设置过滤网,并应与市政污水管线连
接,保证排水畅通。
噪声污染管理制度
一、 施工现场应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T12524-90)
和《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限值》(GB12523-1990)的要求制定降噪措施,并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进行检测和记录,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二、 施工场地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可采取对强噪声设备
进行封闭等降低噪声措施。
三、 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光污染管理制度
一、 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必要时的夜间施工,
应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在保证现场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
二、 在高处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弧光外泄。
施工固体废弃物控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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