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有西方美学家德拉克洛瓦、克罗齐,中国的言志说、心生说和缘情说大体上亦可划入表现说。表现说把艺术本质同艺术家主体情感的表现联系起来,突破了把艺术归结为模仿、认识外在世界的局限性,突出了艺术的审美特性,比模仿说更接近真理,在美学史上是一大进步。但表现说完全回避艺术与现实世界的联系,无视主体情感的客观根源,因而是片面的。有意味的形式说:上世纪英国美学家克莱夫。贝尔认为,艺术的本质在于“有意味的形式”。所谓“形式”,就视觉艺术而言,指由线条和色彩以某特定方式排列而组合起来的纯粹的关系;所谓“意味”,贝尔认为乃是这种纯形式背后表现或隐藏着的艺术家的独特的审美情感。艺术就是艺术家创造的、能激发观赏者审美情感的纯形式,是美的结构,也即“有意味的形式”。“有意味的形式”说突出了艺术的审美本质方面,比表现说列进一步,但它把“意味”及“审美纯形式”与一切现实完全切断,脱离人类社会历史,陷入形式主义和神秘主义。符号说:由美国的苏珊。朗格提出,艺术是人类情感的符号形式,是一种非逻辑非抽象的符号,具有表现情感的功能;艺术符号所表现的情感应是一种人类的普遍情感。这种学说理论上达到了列高的层次,但仍不能正确地解决艺术本质问题。艺术品:是人工制品中的一种审美的精神产品,它以创造非现实的意象世界来传达人类的审美经验。载道说:较早可追溯到孔子,韩愈加以完善,他认为古文是为了宣传儒道而存在的,并非是为了缘情。这在当时具有积极意义,但完全摒弃文的缘情作用,仅仅突出政治教化作用,显然不符合艺术的发展规律,也是片面的。娱乐说:可分为“自娱”和“娱人”两个方面。艺术家是借助于创作中的想象,在幻想世界中实现自己虽向往但在现实中却不能实现的愿望、追求、希冀和理想,从而达到自娱。同时一切艺术都能使人产生快乐,都
有“娱乐”的功能。艺术作品的意象世界层:是指建立在物质实在层、形式符号层基础上的、非现实的、展现人类审美经验的、能转化为被感性把握的、富有意味的表象世界,这是艺术品结构中的核心层次。艺术作品的意境超验层:是意象世界背后所蕴含着的富有形而上的人生哲理意味的最高境界。意象:是一种心理存在,一个审美的表象系统,包括意与象两个方面。“意”指主体在审美时的意向、意图、意志、意念、意欲,表达的思想情感、人生体验、审美理想、艺术追求等:“象”则指由想象创造出来,能体现主体之“意”,并能为感官所直接感受、知觉、体验到非现实的表象。仿象:是主体通过模仿对象世界的形态创造出的意象,它在感性形态、具象上与对象相似,甚至非常逼真,这里“主体”有意退居幕后,其创造性仿佛就体现在意象的仿真性上。兴象:是主体以客观世界的物像为引导,给接受者提供借以触发情感、启动想象而完成意象世界的契机,物像使“感兴”得以发生,联想得以展开,在此基础上生成的“象”便是兴象。喻象:是创作主体以“自我”为体,以“世界”为自我的延伸,并根据主体心灵来创造新的世界。主体在客观世界的摄取象征物,赋予其一定的象征意义,以此种方式形式的意象便的喻象。抽象:是指创作主体经过自己的头脑加工,将客体提炼、升华,舍弃具象而代用一些纯粹的形式符号来唤起读者审美情感的一种意象。意境:主要是指运用艺术意象,在主客体交融、物我两忘的的基础上,将接受者引向一个超越现实时空,富有形上本体意味的境界中。有我之境:其中的“我”以强烈的主观色彩明显地渗透于艺术意象中。无我之境:是指创作主体的完全消失,隐在艺术意象的后面。艺术的审美功能:是指凭借艺术意象、意境的感染力、诱发力、震撼力来使接受主体在获得美感的同时获得审美愉悦,从而提高艺术素养,改善审美
文化心理结构,拓展艺术鉴赏视野,增强艺术的想象力和敏感性。艺术的认识作用:是指人们通过艺术品的欣赏,能从虚拟的意象世界背后获得对世界和历史的认识,可以了解到自己从未经历过的事物,从而增长见识,开阔眼界。艺术的道德教育功能:是指通过艺术品的意象体系向接受主体显现和指示某种典范,以对其进行潜移默化的伦理、道德教育。灵感:是艺术家在意象创造中,由于各种心理机制、功能处于高度协调的自由状态而突然生成的精神昂奋、注意集中、情绪激动、想象力空前活跃的一种思维活动的境界。美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美育,泛指自觉和非自觉的一切审美活动本身所具有的感染人、影响人、陶冶人的教育功能,以及社会、学校或家庭有意识地利用审美的特点对人进行塑造的种种教育活动;狭义的美育则专指与智育、德育、体育并列的一种独特的教育方式。寓教于乐(贺拉斯的美育观):是古罗马的贺拉斯在谈到文艺的功能时提出的一项原则。这项原则实际上是美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同时又符合文艺的规律,要有魅力,直接给人以感动。《美育书简》:是1975年席勒发表的著作,在书中,他第一次提出了“审美教育”的概念,并对美育的性质、特征和社会作用作了系统的阐述,这是第一部系统的美育著作。审美教育:是以艺术和各种美的形态作为具体的媒介手段,通过审美活动展示审美对象丰富的价值意味,直接作用于受教育的情感世界,从而潜移默化地塑造和优化人的心理结构、铸造完美人性,提升人生境界的一种有组织的、有目的的定向教育方式。柏拉图的美育观:柏拉图是从培养理想国合格公民的角度看待美育的。认为艺术起源于模仿,也会导致欣赏者的模仿,淫秽内容会把人们教坏,艺术作品应模仿一切好的人物和行为。他特别强调音乐的感化作用。亚里士多德的美育观:他认为悲剧有一种净化作用,这种
借怜悯与恐惧使情感得到净化的作用也是一种情感的陶冶。他强调艺术净化心灵的教育功能,并将艺术的审美功能与净化心灵的教育功能有机地统一起来,这对贺拉斯的“寓教于乐”有一定的影响。席勒的美育观:1975年席勒发表《美育书简》,在书中,他第一次提出了“审美教育”的概念,并对美育的性质、特征和社会作用作了系统的阐述,这是第一部系统的美育著作。他认为,审美教育是实现人自由的唯一途径,明确揭示审美教育的价值是完满人性。马克思的美育观:马克思是从异化现实的批判出发,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终极目的确立美育的基本任务。他认为“艺术对象创造出懂得艺术和能够欣赏美的大众”。他还指出,审美教育也是需要基本条件的,在不能解决基本温饱的条件下奢谈审美教育是不现实的。同时,没有能力获得基本艺术修养的人,对于艺术的教育作用也是难以接受的。化育:主张美育对人性情的陶冶、情感的净化,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通过不断的熏陶和浸染,审美主体会在不知不觉中受到影响,发生着微小的变化,渐渐形成一种心理结构,持久地影响精神生活。怡情养性:美育的功能之一,指美的形象以情感为中介感化人、影响人,使人们的修养达到理想的境界。化性起伪:是荀子在解释人性和文化的生成时所提出的,体现了美育的功能,即美育以情感的方式陶冶人的情性,从而改造人性自身的弱点,使其健康发展。完美的人:是既有物质生活又有精神生活,既有理智又有情感,既有工作能力又善于生活和娱乐。人不是机器,最忌僵化和片面化,应该是有血有肉,有独立的价值,有对于欢笑和幸福的追求。一句话,他应该热爱美。审美教育要培养人们对于美的热爱,从而感到生活的乐趣,提高生活的情趣,培养对生活的崇高目标。审美的人:是具备敏锐的审美能力、良好的审美趣味、健康的人生态度、完善的心理结构、
丰富的个性魅力,并具有自由的超越精神和炽热的理想追求的人。
美学的研究对象是:(1)是体现着人与世界的审美关系的一切审美现象或审美活动。也就是说,不是美,而是审美活动,才是美学研究的真正对象;(2)审美现象是审美关系的现实展开。包括四方面:①艺术美(如唐诗宋词的美);②自然美(如高山大川的美);③科技美(如细胞结构的美);④日常生活中的美(如服饰的美)。美学的性质是:美学是一门关于审美现象的综合性的人文学科。包括三个层面:①美学的研究对象是审美现象也是审美活动;②美学是一门人文学科;③美学是一门综合性的人文学科。理解美学属于人文学科:①美学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不一样;②美学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方式和方法不一样。理解美学以马克思的实践存在论为基础:①首先要看到,人的存在与世界的存在、人的审美感觉与现实的审美对象都是在实践中双向建构、同步发展的。这一点为美学提供了实践存在论的根基;②美学以实践存在论为哲学基础,还需要借助自由概念和范畴作为中介,因为自由乃是通向审美的根本途径,也是哲学通向美学的桥梁。美学是一种人生实践的原因:①美学之所以产生和发展,是有其必然性的,是由于人的生存发展的实践需要审美;②美学实践一方面是人的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也以人生实践为源泉。审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