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医院 德宏州人民医院放射科磁共振机房屏蔽工程竞争性谈判判文件
第一章 谈判公告
德宏州人民医院放射科磁共振机房屏蔽工程,现经德宏州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并由德宏州人民医院委托云南宏业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招标代理,欢迎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且有合同履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简介
1.采购项目:德宏州人民医院放射科磁共振机房屏蔽工程 2.交易编号:DHCG(竞)2016—016(D)
3.建设内容:机房扫描间射频屏蔽工程、磁屏蔽工程、装饰工程、效能测试、提供精密空调并安装等内容。
4.采购预算: 32.87万元。 5.工期要求:30天。
二、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谈判响应人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投标单位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合并后的证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人身份证、(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精密空调生产厂家的ISO9001和ISO14001认证证书、(6)提供三年内已完工的屏蔽工程合同二份。
2、谈判响应人须具有履行合同和服务承诺所必需的人员、场地和相关设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谈判响应人所投货物、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谈判响应人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谈判响应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三、其它要求:
在我州政府集中采购货物的价格必须低于同类货物的市场平均价格,一经举报查实未遵从上述条款,超过本地货物均价的取消中标资格。 四、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7月21日至2016年7月28日,上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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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领取地点: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芒市中缅友谊馆二楼)。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1)投标单位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合并后的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拟任本工程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7)提供三年内已完工的屏蔽工程合同二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谈判响应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以评审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五、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2016年8月4日下午15:00时;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谈判会议地点: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会议室(中缅友谊馆二楼)。
六、 相关费用及保证金
1.相关费用:投标单位须交纳谈判文件编制成本费陆佰元整(600.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相关标准收取。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投标保证金请于投标截止前从谈判响应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德宏州阔时路支行 户名: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5614598493 财务室联系电话:0692-2275638
七、公告发布的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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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在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dhggzy.yn.gov.cn)、德宏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八、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德宏州人民医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先生 13988266983 地址:德宏州芒市勇罕街13号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宏业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女士 0692-2106160、0692-2106160(传真) 地址:德宏州芒市阿露窝罗路13号
云南宏业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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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谈判须知
有意合作的谈判响应人请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谈判响应人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为谈判响应人带来风险,有可能导致其谈判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谈判。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谈判文件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二)定义:
1.“采购人”是指:德宏州人民医院。
2.“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云南宏业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谈判响应人”是指接受邀请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二、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谈判响应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
参加谈判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支付。 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相关标准收取。 三、知识产权
1.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谈判响应人承担。
2.谈判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四、关于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五、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六、谈判保证金。
1.谈判响应人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谈判响应人从谈判响应人的基本账户用转账或电汇到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将被视为谈判无效。(★提示:为避免因谈判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谈判被拒,建议至少提前二个工作日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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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谈判响应人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计利息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计利息退还。
5.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计息退还。 6.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谈判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谈判响应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二)语言和计量单位。谈判文件及谈判响应人和谈判方就谈判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除在谈判文件的技术规范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三)若谈判响应人所投货物、服务、工程的要求与采购方的要求有偏离的,谈判响应人应逐项提供产品配置列表和技术偏离说明,作为谈判的依据。
(四)谈判响应人应保证在交货时提供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及完整的技术资料,进口产品必须保证设备的来源合法,在交货时须提供该设备的海关报关资料。(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五)谈判响应文件构成。谈判响应文件由下列部分构成,应按统一格式填写打印(谈判文件规定要签名的地方除外),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谈判报价(唱标)一览表 2.竞标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谈判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工程预算书 5.资格证明材料
6.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及参数情况说明 7.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8.供应商综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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