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电硫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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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火电行业建设项目 二氧化硫总量指标核定书 (试行)
单位名称(章): 建设项目类型: 建设项目名称: 申请核定日期:
核定单位(章):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制
填 写 须 知
1、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发布火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条件的公告》(2006年第39号),制定本“核定书”。
2、本“核定书”内容由参加现场核查人员根据现场核查结果填写,不得随意涂改,并对填写内容负责。
3、本“核定书”盖骑缝章(省环保厅总量控制专用章)有效,有效期一年(从批准日起),作为省环保局向拟建火电建设项目环评批准部门出具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指标确认意见。
4、本“核定书”为新、扩、改建火电机组建设项目申请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指标所用,核定结果作为拟新、扩、改建火电项目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指标来源的依据。同时,“核定书”也作为环保部门核发排污许可证、界定现有火电企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是否超标的依据。
5、拟建火电项目的二氧化硫总量指标按两种建设类型进行确定:一是现有火电企业的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二是新建火电企业的建设项目(新法人注册)。
6、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初始分配指标均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二氧化硫总量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环发?2006?182号)规定的分配原则进行测算,其中在役火电机组的初始分配指标参与企业剩余可用指标的核算。
7、拟建火电建设项目的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指标为采取先进生产工艺或脱硫措施后预测排放量,但必须从具有总量余额指标的在役机组获取。本企业的余额指标没有或不够的,应首先在本行政区
域电力行业内调剂或交易,情况特殊可以通过跨行政区域调剂或交易,并提供交易双方协议及当地市级环保局的确认文件。
8、机组基本情况均按单个机组编号分别填写,前后一致,热电联产机组还应填写年设计发电量、年设计供热量。脱硫机组应提供验收材料。
9、电厂二氧化硫指标因为机组产权转移、实施烟气脱硫、指标转用或者排污交易而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到省环保部门进行登记变更和备案。将总量指标实施交易或转让的企业须在“核定书”上盖章确认,并附有效的交易或转让协议文本。拟交易或转让本企业剩余指标的,应按本“核定书”内容进行总量核定后,再确定能否交易或转让。
10、在现场检查时,企业应按照核查人员所列资料清单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在役机组的实际排放量按监测计算(有效监测数据、比对后的在线监测数据)、经验估算结果的最高值确定。
11、本“核定书”一式三份,除一份用于环评报批外,省环保厅和企业各存一份,市、县环保部门留存复印件。
企业通信地址 企业法人 所属单位 拟建项目地址 拟建项目进展 可研审查情况: 环评进展情况: 环保联系人 是否两控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环保机构名称 是否两控区 2005年底前在役机组和第Ⅱ时段通过批复的在建机组基本情况 机组编号 机组类别 装机容量年设计发电年设计供热环评批复时投运(在建开工)年燃煤量含硫量(千瓦时) 量(兆焦) 间(年/月) 时间(年/月) (万吨) 率(%) (热电) (MW) # # # # # # # # # # # # 合 计 经国家发改委核准将在“十一五”建成运行的机组基本情况 机组编号 机组类别 装机容量年设计发电年设计供热发改委核准文号 环评批准文号 年燃煤量 含硫(万吨) 率(%) 量(千瓦时) 量(兆焦) (热电) (MW) # # # 合计 本企业已建成投运脱硫设施的基本情况 机组编号 # # # # # # # 合计 设施投 运日期 脱硫技术 脱硫效率(%) 脱硫投资 (万元) 组织验收 部门 脱硫灰渣综合利用情况 SO2年减排量(吨)
在役机组二氧化硫实际排放情况(参与核定计算) 机组编号 # # # # # # # # # # # # # # 合计 脱硫设施安装 及验收情况 在线监测安装 及运行情况 SO2排放浓度3烟气流量63排放速率 (kg/h) SO2实际排放量 (吨/年) 2201 (mg /Nm ) (10Nm/h) 拟(新、扩、改)建火电机组基本情况 机组编号 机组类别 (热电) #1 #2 # # # # 合 计 装机容量(MW) 年设计发电年设计供热量国发改委核准文号 计划投运时年燃煤量含硫率(%) 量(千瓦时) (兆焦) 间(年/月) (万吨) 拟(新、扩、改)建火电机组计划采取的脱硫措施及脱硫效果 机组编号 #1 #2 # # # # # 合计 脱硫投资(万元) 计划采用的 脱硫措施 设计脱硫预测SO2排放浓3预测排放速环评预测SO2排放量(吨/年) 效率(%) 度(mg /Nm ) 率(k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