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稽查预案222(2)

2019-04-16 23:59

替发票等情况;检查暂估成本的合理性,房地产企业往往以决算报告尚未通过为理由,完工后仍然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而在结算销售成本时过高的暂估成本。③建设期间接费用。开发产品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当期实际发生的,应按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计入成本对象。通过查看原始凭证检查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有否与开发项目无关的费用,有否非当期实际发生的费用,设计费用、劳务费用的真实性是检查重点;检查费用在各项目之间分配是否合理,有否故意多分配先完工项目成本。④产品的单位成本。属于非营利性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可将其视为公共配套设施,其建造费用按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属于营利性的,或产权归企业所有的,或未明确产权归属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以外其他单位的,应当单独核算其成本。除企业自用应按建造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外,其他一律按建造开发产品进行处理。

5、销售成本的检查。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按当期已实现销售的可售面积和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确认。应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正确结转销售成本,这里主要是通过计算的单位成本与实际销售结转或留存单位成本比较后来判断是否多列成本,少计利润。

6、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的检查。其他纳税调整事项难以一一列举,可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有关纳税调整事项,结合会计事项检查进行对应分析,在表上有显示数据的,需查明具体内容,

核对调整数据是否正确;在表上没有显示数据的,对经常性发生项目必须通过查看相应的会计账户和分录加以证实。特别注意长期投资和投资收益,有长期投资的应查明有否以不动产等实物投资,有否按公允价值作纳税调整;查看被投资单位报表,是否存在已分利润而未到账的等。

(三)个人所得税方面

1、审核固定资产明细账及原始凭证,看有无以企业资金为投资者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有无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审核“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开发成本”、“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科目及原始凭证,看有无发放奖金、支付集资利息、为个人投保、发放董事奖金、补贴或支付劳务报酬等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审核“应付职工福利费”、“其他应付款”、“应付股利”等科目及原始凭证,看有无发放补贴、买物、股利等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房产税方面

通过资产类“固定资产”项目检查,搜索所有不动产资产,通过收入类“其他收入”、“营业外收入”搜索“租赁收入”。审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明细账及房屋产权证明等,关注房产投入使用时间、评估情况(有无按评估增值后的价值申报纳税);已交付使用的房产有无暂估入账,按规定申报交纳房产

税;商品房自用、出租、出借有无按规定申报纳税;构成房产价值的部分附属设备如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高务;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有无按规定申报纳税、应计入的土地价值是否转出等等。重点审核固定资产房产原值,房屋出租租金收入、开发产品的出租收入,已交付使用挂“在建工程”房屋,无租使用的房屋,与免税共同使用的房屋有无未缴或少缴房产税情况。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

通过资产类“固定资产”科目,搜索所有不动产资产,以及查阅城镇土地使用证等情况,重点检查审核1、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其包括有土地使用证的、无土地使用证,但有征地批准文件的、既无土地证的,又无征地批准文件的;2、免税土地,包括开山填海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3、已征用未开发的占用的土地,未销售的商品房占用的土地有无未缴或少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情况。

(六)印花税方面

房地产开发涉及的合同主要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勘察设计合同、材料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分包合同、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查看征管系统,看企业印花税税种设置、申报是否齐全,有无将性质相似的凭证误用税目税率,有无从低适用税率贴花,有无将应按比例税率征税的凭证按定额5元计税贴花等问题。

(七)土地增值税方面 1、预缴部分是否已正确缴纳。

2、符合清算条件纳税人是否按规定向主管地税部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

(八)契税方面

1、以协议方式取得出让土地的,是否将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总额作为契税的计税依据。

2、以竞价方式取得出让土地的,其契税计税价格是否包括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

3、以出让方式承受原改制企业划拨用地的,是否缴纳了契税。 4、减免土地出让金是否按差额缴纳了契税;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是否按合同规定总价款缴纳契税;

三、检查方法

采取询问、审查账簿及实地察看相结合,必要时可外调有关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项目跨期长,检查工作量大,应确定以审核账簿凭证及相关资料为主,实地察看、询问为辅的检查方式。仔细审核涉税相关账户的明细分类账,及相关合同、预决算书、房屋销售图纸等,对大宗业务往来及重要经济业务抽查其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抽查某一单项工程,对照施工设计图、工程决算审计报告看是否有虚增成本现象,必要时委托工程方面的专业人员审核。

1、收入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①将预收的售房款收入放在其他公司银行账户上隐瞒收入体外循环,或者将部分收入核算混入其他他往来账户偷逃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②有的企业项目滚动开发,虽然房屋已全部售完,但不按时进行工程结算,收入一直挂在“应收账款”或“预收账款”上,不结转收入;③价外费用或代收费用。

2、成本的组成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成本结转的合理性。主要注意利用关联建筑公司多开发票,加大成本问题,重点查以下几个方面:①查资金流:特别强调发票与实际付款情况进行比对检查,对单张发票在10万元以上和单个单位年度入账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情况应进行重点核实;与收到款项的单位核对,看是否反映在账上,没有或不符必须采集证据;是否有现金实物等返回经办人员,如有必须采集证据,提供案源;是否通过第三方账户转账,或将账户借给他人使用。②查业务真实性:发生的建筑、购买材料等业务是否真实;取得的发票中有无假票。③查匹配:成本结转和项目完工、销售收入是否匹配、合理。

3、费用是否和生产经营有关,是否真实。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①列支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②报销企业股东的个人和家庭生活费用。如个人的电话费、水电费、交通费、餐饮费、家用电器、服装、高档消费品等。③发生的办公用品、会议费、差旅费等费用没有明细清单或相应记录,是否存在虚列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稽查预案222(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2015年春季工务系统高速铁路专业知识网络培训思考题 - 图文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