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 、 说明
(一)定义
1.“采购机构” 系指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受衢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组织本次竞争性谈判的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系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且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竞争性谈判程序的供应商。
2.“甲方” 系指衢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乙方” 系指成交供应商。
3.“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规定的,各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的附件、附录和谈判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的有关义务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义务,以及合同中未规定,但依法有利于合同履行原则,应当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的其它义务。
(二)合格的供应商:
1.响应谈判文件要求、有提供服务能力、具备本谈判文件中规定条件的法人。(详见第一章第五条“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2.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竞争性谈判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3.只有通过本次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才能进入谈判程序。
二、谈判文件说明
(一)供应商资格审查:供应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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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轮竞争性谈判会上审查供应商谈判资格。
(二)报价要求:各供应商根据“采购内容及要求”综合考虑进 行报价。
(三)各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内容及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并保证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或优于谈判文件的服务要求。
(四)谈判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2010年XX月XX日16:30前将需质疑、澄清的内容以书面(传真)形式送达采购机构,(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则视为认同谈判文件)采购机构将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答复内容将于2010年XX月XX日16:30前在网上公布(网址www.zjzfcg.gov.cn;www.qzft.gov.cn;www.qzztb.net),请各供应商务必关注相关网站),并以书面的形式(可传真)通知已报名的供应商,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可传真)回复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五)谈判文件的修改
1.特殊情形的,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期前一个工作日,采购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2.谈判文件的修改将在网上公布,并以书面的形式(可传真)通知已报名的供应商,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可传真)回复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3.为使供应商在准备谈判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机构可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期前一个工作日通知供应商,适当延长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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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谈判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需按照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的要求参与竞争 性谈判,供应商没有作出实质性响应所造成的风险,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文件被视作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
(一)要求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谈判响应文件对本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可能导致废标处理。
2.谈判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二)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1.▲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及相关部位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2.▲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文件均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技术文件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谈判响应文件装订成册且封面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3.谈判响应文件内容
1.资格证明文件内容(所涉及资格证明的材料原件均需带至谈判现场备查,允许提供公证件)
(1)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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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与谈判响应文件一起递交);
(5)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复印件;
(7)▲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关于科目二考试系统的合格报告证书复印件;
(8)其它(供应商认为需投递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商务文件内容:
(1)报价一览表。所有价格均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该项目的设备、软件安装及服务等所有费用,保证用户系统的正常运行及系统验收合格后一年的免费维护。最后一次报价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3.技术文件内容:
(1)详细的产品清单简要说明一览表(注明具体参数); (2)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主要技术资料和性能的详细描述,主要部件明细表(包括品牌、制造厂名、主要技术参数和系统流程)。 (3)▲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4)产品技术偏离表上逐项说明产品、服务与谈判文件中的要求的不同点以及完全不同之处。
(5)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程序、内容及实施条件。 (6)行业测评资料及用户使用情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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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供应商以往业绩。提供2008年2月以来完成实施的金额在100万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试系统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合同复印件、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原件、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携带至谈判现场核查。
(8)售后服务承诺表(格式附后)。
(9)售后服务网点。如有子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为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的,提供该机构的工商登记证书复印件。
(10)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谈判响应文件。
(四)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1.供应商应于2010年XX月XX日16:30前将谈判保证金交纳至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财务室。携带转帐支票、汇票或电汇、现金支票的应到收取保证金的财务室换取保证金交纳收条,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收条须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交现场公证人员核验(开户单位: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臵监督管理办公室;开户行:市工行南区支行;帐号:1209270029200166678;支付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现金支票)。 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谈判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非成交候选人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发生以下情况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成交人未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人未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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