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规划总则
一、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与国家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8号,2000年1月29日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1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防治法》,根据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正;
7、国务院《旅行社管理条例》,1996年10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5号发布;
8、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3号,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9、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2000年1月1日实施; 10、国家旅游局《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12号2000年10月26日实施;
11、国家旅游局《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 12、GB/T18972—2003《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
13、国家旅游局《中国旅游业“十五”发展计划和2015、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
(二)有关地方性法律法规
1、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2000年省1号文件;
2、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江西省旅游管理条例》,1999年12月23日颁布,2000年2月1日实施;
3、江西省旅游局《旅游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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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2004年;
5、宜春市人民政府《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年3月2日宜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6、宜春市旅游局《宜春市旅游业发展“十五”规划及2010年旅游发展思路》;
7、《宜春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2002~2020);
8、丰城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9、丰城市人民政府《丰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二、规划原则
1、丰城市旅游业发展与江西省、宜春市旅游业发展战略相一致; 2、旅游业发展与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衔接; 3、旅游业发展与丰城市产业导向相协调; 4、旅游业发展与城镇建设相结合; 5、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相结合;
6、旅游业发展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结合; 7、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塑造丰城新形象;
8、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资源优势为依托,打造旅游精品; 9、旅游服务的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设施建设与人力资源开发同步推进、相互促进;
10、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期开发。
三、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依托深厚的文化资源和良好的自然资源,突出特色、发挥优势,高起点规划、高品味策划,发展大旅游、开拓大市场、培育大产业,把丰城市建成江西省乃至华东地区著名的古文化生态休闲度假和观光旅游胜地。
四、规划区域
江西省丰城市,全境南北长70.5公里,东西宽74公里,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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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2845平方公里。
五、规划期限
1、近期(2006~2010年):夯实基础时期; 2、中期(2011~2015年):加速发展时期; 3、远期(2016~2020年):全面提升时期。
第二章 自然与经济社会概况
一、地理位置
丰城市地处北纬27o42/~28 o26/,东经115 o25/~116 o27/,位于江西省中部,赣江中下游地区,鄱阳湖盆地南端。丰城市东临进贤、临川,南连崇仁、乐安、新干,西接樟树、高安,北毗新建、南昌。
赣江自西向东北横穿丰城,将其分成两部分,当地人习惯称赣江西北部为“河西”,面积为779平方公里;称赣江东南部为“河东”,面积为2066平方公里。
二、历史沿革
传说晋永平年间,丰城县治曾有“紫气冲斗牛星”,县令雷焕挖狱基得春秋龙泉、太阿雌雄宝剑。因此,丰城别名“剑邑”。东汉建安十五年(210),建县之始,划南昌县南境置富城县。西晋太康六年(280),县治移置丰水之西(荣塘墟),改称丰城县。传说晋永平年间,南北朝梁武帝大同二年(536),以县大难治为由,分出广丰、新安二县,均属江州巴山郡管辖;陈武帝永定天嘉年间(557~566),并新安入广丰县。隋开皇九年(589)并丰城入广丰县,至此三县合为广丰县,县治设在故县(石滩乡境内),属抚州总管府辖区。隋仁寿二年(602)复名丰城县。隋末唐初,县治毁于战火。唐永徽二年(651),迁县治于赣江东岸(现市城区),属洪州都督府管辖。天祐二年(905),丰城县改名吴皋县。后唐同光元年(923),复改吴皋为丰城。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丰城县升为州,名富州,先后属江西行中书省隆兴府、龙兴路管辖。明洪武九年(1376),属南昌府,复称丰城县。至清代仍属南昌府。民国时期,先属豫章郡,后属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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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一、第十一行政区。
1949年5月,丰城县解放,先归属南昌专署,1958年底南昌专署迁设于宜春,1959年更名为宜春专署,丰城归其管辖。2000年8月宜春地区撤销,设立地级宜春市,代管丰城。1988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丰城在置县一千七百八十年后,揭开了市级建制的新篇章。现在全市现辖19个建制镇,8个乡,5个街道,526个村(居)委会。
三、自然条件与资源
丰城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光照充足,霜期较短,生长期长。全年平均气温为15.3 OC~17.7OC,日最高气温大于或等于35 OC的日数年平均为27.9天,日最低气温少于或等于零度的日数年平均为23.4天。全年日照时数1935.7小时,年平均降水量1552.1毫米,4~6月降水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50%,年平均降水日数为154天,年平均空气相对湿度81%,无霜期274天。
丰城全市拥有耕地面积152万亩,牧草地154.8万亩,果园地5.6万亩,林地164万亩,水面49.8万亩。盛产粮、棉、油等农作物28类300余种,养殖猪、牛、鸡、鸭等畜禽类近百种,鱼、蛙、蚌、虾等水产类百余种,林业有杉、樟、竹等乔木160余种,全市粮食、肉类总产在全国县(市)中居前50位内,水产品、蔬菜、水禽、油料、棉花总产在全省县市居前列。地下蕴藏煤、钨、花岗岩、石灰石、陶土等矿产资源30余种,尤以煤、钨为最,煤炭可采量4.7亿吨,已探明地下天然气储量达12~14亿立方米,有待于开发利用。因此,丰城有“煤海粮仓金丰城”之美誉。
四、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丰城市域国土总面积2845平方公里,整个地理轮廓为“四山一水四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丰城是江西省重要的煤炭资源供应基地,素有“江南煤海”之称。
丰城市财政收入2001年突破3亿元,2003年突破4亿元,2004年达到6.06亿元,突破6亿元大关,2005年为7.99亿元,实现了“三级跳”。丰城提出了“全力打造全省一流县市,奋力冲刺全国百强县市”的崛起目标。先后开展了“塑造丰城新形象”、“诚信服务,加快发展”等主题教育活动,优化发展环境,吸引有利于经济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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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要素向丰城集聚。2004年实际引进资金达22.06亿元。市外资金、民间资本成为推动丰城工业化、城市化、农业产业化的主力军。2004年,仅民营经济就上缴税收1.96亿元,同比增长33%。
第三章 旅游资源概况与评价
一、旅游资源基本情况 1、旅游资源的界定
参照《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03),旅游资源定义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旅游资源单体定义为“可作为独立观赏或利用的旅游资源基本类型的单独个体,包括‘独立型旅游资源单体’和由同一类型的独立单体结合在一起的‘集合型旅游资源单体’”。
2、丰城市旅游资源类型概述
根据《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提出的旅游资源普查分类系统,在丰城市旅游资源普查的基础上,经过筛选,对丰城市具有地方特色、具有代表性,具有开发价值的96个旅游资源进行分类,分为主类、亚类和基本类型三个层次,共有8个主类、31个亚类和155个基本类型。丰城市的单体类型覆盖了8个主类中的7个,31个亚类中的19个,155个基本类型中的33个,基本资源类型的覆盖率为21.3%,概述如下:
(1)地文景观
地文景观类旅游资源单体7个,占资源单体总数96个的7.29%; (2)水域风光
水域风光类旅游资源单体8个,占资源单体总数96个的8.33%; (3)生物景观
生物景观类旅游资源单体2个,占资源单体总数96个的2.08%; (4)遗址遗迹
遗址遗迹类旅游资源单体3个,占资源单体总数96个的3.13%; (5)建筑与设施
建筑设施类旅游资源单体42个,占资源单体总数96个的43.75%,其中宗教场所(佛教、道教)类旅游资源单体16个;
(6)旅游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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