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2 资质审查。
6.3.3 材料、构配件进场验收。
脚手架材料、构配件进场后,监理工程师应参加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内容见表6.2:
材料、构配件质量检查表 表6.2 项目 钢管 钢管外径及壁厚 扣件 可调托撑 脚手板 钢筋 要 求 抽检数量 检查方法
脚手架材料、构配件进场后,监理工程师应随机抽取外观检验不合格的钢管、扣件见证取样送法定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项目见表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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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管、扣件见证取样检测项目 表6.3
序号 1 2 3
见证取样材料名称 钢管 扣件 钢筋 检测项目 备注 6.3.4 地基与基础检查。 6.3.5 脚手架搭设构造。 6.3.6 脚手架搭设施工。 6.3.7 脚手架拆除施工。 6.3.8 脚手架检查与验收。
7 监理的主要工作方法及措施
7.1 审查内容: 。 (如:审查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健全;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按要求需专家论证的是否组织论证并按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并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脚手架材料、构配件报审表(通用报审表)证明文件;审查脚手架搭设完成后检查验收报告;审查脚手架拆除签字审批手续;审查工程安全防护措施费使用计划等。)
7.2 复核内容: 。 (如:承包单位、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人员作业上岗证;脚手架基础标高、放线定位、复核每步架主杆位置,间距;脚手架搭设在6~8M高度后中间检查复核;脚手架搭设完成后、使用中、拆除前检查复核;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拆除前,复核结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强度试验报告是否达到拆模强度要求;独立支撑系统拆除前,应检查其上支撑结构是否连接并形成稳定的受力体系等。)
7.3 质量安全问题的处理方法: 。 (如:对未按照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搭设、使用或拆除中出现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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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材料、构配件进场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脚手架搭设完成后未经检查验收而擅自使用的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备忘录、停工令等,必要时报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 7.4 旁站。
扣件式脚手架搭设与拆除过程中监理需旁站的部位为: 。 7.5 平行检验。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施工监理平行检验计划表 表7.1 序号 部位或过程 检验项目 检验比例 检验方法 备注
7.6 巡视检查内容: 。 (如:对现场安全警戒情况,施工顺序、方法,搭设质量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施工人员安全防护齐备,有无违规违章作业;脚手架扫地杆、连墙件、剪刀撑设置、杆件连接位置方式等进行巡视检查。)
7.7 现场协调方式: 。 (脚手架在搭设时、使用中、拆除前可能牵涉到不同施工单位作业及使用,为此监理机构须及时予以协调。通常采用会议协调,其方式有:现场协调、工地例会、监理专题会议等。) 7.8 验收。 7.8.1 验收条件。 7.8.2 验收内容。 7.8.3 验收程序。
7.9 高支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工作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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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1开工前的安全监督管理。 7.9.2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 7.9.3安全监测。 8 表式
扣件式脚手架中间检查及交付使用前验收见相关表式(表格由监理机构自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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