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国土环保、工商质监、金融保险等部门入驻工业园区,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建立园区招商引资工作机构和目标责任制,实行招商引资奖励制度。围绕园区产业发展定位及产业基地建设,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突出产业招商、定向招商、以商招商。实行“一企一策”,大力引进央企、名企入园发展。“十二五”期间,新增入园企业6000户以上。鼓励支持大企业(集团)和其他社会组织在工业园区创办“园中园”。鼓励园区建立投融资平台,采取发行债券、票据融资、开发信托产品以及BT、BOT等模式,广泛吸纳民间资本及企业资本参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园区“飞地经济”模式,鼓励跨行政区域共建工业园区。将工业园区管委会纳入编制管理。对省级工业园区实行财税独立核算。健全园区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对省级工业园区实行发展目标责任考核,根据园区发展速度及综合经济实力确定和调整园区管委会行政级别,奖优汰庸。成立省政府工业园区发展督导组。
三、发展壮大产业和企业
(八)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突出把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作为工业跨越发展最重要的任务。选准工业发展的重点领域、项目,加大扶持力度,努力实现率先突破。以国家把云南列为电价改革试点省为契机,出台电价改革方案,推动电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推进载能产业向水电富集地区布局,以水电铝为重点开展电矿结合试点。推进大用户直购电工作。加快电网建设,保障区域经济发展和工业园区用电需求。加快滇中经济区工业发展,打造全省经济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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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极。积极利用境外资源、能源和市场,重点推进钢铁有色、石油化工、建材家居等产业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建设烟草及配套、煤炭电力、装备制造、磷煤化工、生物医药、绿色食品、林产品加工产业基地;主动承接产业转移,着力打造五金家电、节能照明、绿色日化、橡胶塑料、印刷包装、纺织服装、家具制造、造纸、陶瓷、玩具、金银玉石加工、民族工艺品、农特产品加工等产业集群。力争通过5年的发展,实现烟草、电力、有色、生物等4个产业销售收入超2000亿元;钢铁、石化、磷化工、煤化工、建材家具、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及新材料等7个产业销售收入超1000亿元。
(九)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培育和发展生物、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光电子及信息、新能源、节能环保和现代生产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中药、民族药、夜视及显示、智能装备、通用航空制造、锗铟硅钛镁镓材料、新能源及其装备、电子信息制造和软件服务等新兴产业示范基地,每年滚动实施100项重点新建项目。力争实现新兴产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投资年均增长30%以上,增加值年均增长25%以上。对进入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制造行业综合实力前10名的企业,实行当年地方税收新增部分由财政等额补助企业用于新产品开发、扩大再生产。
(十)实施千亿企业培育工程。大型企业是我省企业的主体,是全省经济发展的顶梁柱。整合各种发展要素,推进优质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在我省烟草、电力、石化、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打造10户销售收入超千亿元的企业集团(见附件2)。5年内纳入千百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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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育工程的省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金全部用于企业跨越发展。对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省有权减免的建设期内应缴纳的征地等规费予以免收。企业兼并收购其他企业,涉及房地产产权、矿权变更的,简化程序,免缴交易费,并依法享受相关契税优惠政策。允许将国有划拨土地、采矿权等无形资产经评估后注入企业国有资本,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纳入千百亿企业培育工程的省属工业企业5年内资源评估应缴纳的采矿权价款,允许其一次性转为企业资产后分年度缴纳。工业企业销售收入每上百亿元台阶,由省政府奖励100万元。
(十一)大力发展开放型工业。支持优势产业、重点企业、知名产品走出去,进行境外资源开发、加工制造及国际贸易等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建立生产基地,构建营销网络,打造国际品牌。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工程承包,带动设备、原材料和技术出口。依托工业园区,建设面向西南开放的进出口加工基地和产业转移承接基地。制定资源配置和税费扶持等方面的政策,大力支持出口加工企业加快发展。大力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企业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引导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延伸,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快跨境经济合作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综合保税区、境外经贸合作区工业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云南临海产业园建设。以项目落地为抓手,继续推进央企入滇战略;以二、三产业为抓手,做大做强县域经济。
(十二)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化建设。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和重点企业,推进产品开发、设计软件的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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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集成应用。建立协同创新和集成创新信息化平台。支持微电子产品、嵌入式设备、数据采集装置、智能仪器仪表的开发,提升信息采集、工业自动化控制水平;加快云计算、物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及发展,推进管理软件及工业设计、制造、控制软件研发;促进软件技术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的结合。推动中小企业管理、融资、营销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经济运行、工业投资、物流仓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节能减排信息管理系统。实施100个重点创新示范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力争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综合指数达到65%以上,总体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全面推进“三网”融合,抓好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国家和省级试验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快区域通信信息枢纽中心和“宽带云南”建设,把云南建设成为面向东南亚、南亚的通信枢纽和区域性信息汇集中心。
四、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十三)实施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行动计划。到2015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0%左右。组织实施千户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千户工业小型企业达规工程,当地政府应支持成长性好的企业做大做强,凡中型企业成长为大型企业、小型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的应给予奖励。实施民企入滇行动,每年引进16户以上制造业名企。强化政策落实,健全服务体系,突破瓶颈制约,加强督查督导,完善考核机制,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春天。制定鼓励发展的产业目录和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向非公有制经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聚集服务资源,培育服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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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服务平台。加快省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和州(市)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2年内各县(市、区)完成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设立,有条件的乡镇设立中小企业服务窗口。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开展中小企业生产运营信息采集和监测。促进中小企业运用现代管理理念、信息技术推动企业管理创新。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
(十四)以标准厂房建设为抓手推动非公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建设标准厂房,努力缓解中小企业用地难、融资难问题,引导企业向工业集中区和园区聚集发展。“十二五”期间,继续实行企业入驻园区标准厂房免租、零费、列支补助及就业定补政策;新建标准厂房1200—1500万平方米;力争引进3000户以上制造业企业入驻。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地税、国税、工商联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小微型企业的扶持力度,本省审批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小微型企业一律免收。政府招标采购安排一定比例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
五、着力提升工业竞争力
(十五)以新兴科技促进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突出科技支撑,积极推进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实施重大项目攻关,加强科技与工业结合。加快利用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现代生物技术、新型节能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延伸产业链,提高资源型产业精深加工水平和产品附加值,构建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吸纳就业能力强、高附加值的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工业核心竞争力。建设一批新兴科技与传统产业融合的创新平台、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实施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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