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 3、《施工手册》第四版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偃师北北环路南侧,工业园区规划路西侧,陇海铁路以北。主变压器最终规模3×240兆伏安,本期2×240兆伏安;220千伏最终出线规模10回,本期出现4回,至大唐首阳山电厂、万年硅变(用户自备变电站)各2回;110千伏最终规模出线14回,本期出线9回;110千伏最终出线规模36回,本期24回。
本工程主要包括:主控通信室、10kV配电间、主变压器基础及构支架、屋外配电装置、屋外电缆沟、电缆隧道、防雷接地、围墙及大门、站区道路、室外给排水及雨污水系统建、构筑物等附属工程。
三、用电量计算及变压器选型
1、总用电量计算
总用电量按下式计算(由于照明用电量占动力用电量的比例较小,因此取照明用电为动力用电的10%)
现场设备情况一览表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设备名称 搅拌机 钢筋弯曲机 砂浆搅拌机 插入式振动器 蛙式打夯机 钢筋切断机 木工刨 对焊机 直流式电焊机 现场、办公照明 数量(台) 1 1 1 1 1 1 1 1 1 容 量(kW) 80 kW 3 kW 5 kW 1.5 kW 2.8 kW 7 kW 3 kW 37.5 kW 26 kW 23 kW (1)施工用电量计算:
P计=1.1×(K1hP1+K2hP2) =1.1×(0.6×动力总电量+0.8×照明总电量)
=280kW
(2)变压器容量验算:
P变=1.05P/cosα =1.05×P计/0.75 =280kVA < 315kVA
故变压器(315kVA)满足要求。 2、配电箱布置及导线的选择
根据工作需要,在施工现场以下几个位置安置二级配电箱、;主控通信室1个;110 kV屋外配电装置区1个;220kV屋外配电装置区1个,共配置3个配电箱,主电源线采用VLV32-3×70﹢2×50型电缆,地埋式敷设。
四、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1)保护零线严禁通过任何开关或熔断器。
(2)保护零线作为接零保护的专用线,必须独用,不能他用,电缆要用五芯电缆。 (3)保护零线除了从工作接地线(变压器)或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引出外,在任何地方不得与工作零线有电气连接,特别注意电箱中防止经过铁质箱体形成电气连接。
(4)保护零线的截面积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积,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
(5)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黄/绿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将其作负荷线用。 (6)重复接地必须在保护零线上。工作零线不能加重复接地(因工作零线加了重复接地,漏电保护器就无法使用)。
(7)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及末端做重复接地,配电线路越长,重复接地的作用越明显,为了接地电阻更小,可适当多打接地桩重复接地。
五、配电箱与开关箱
1.本工程临时用电采用TN–S 三相五线三级配电两极保护。三级配电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分别设置。两极保护指分配电箱和开关
箱,均必须经漏电保护开关保护。
2.配电箱的材质和安置要求
(1)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 (2)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
(3)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4)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撞击、强烈震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5)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严禁堆放任何妨碍操作及维修工作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6)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防尘设施,必须有门锁。 3.配电箱开关箱装设的电器要求
(1)常规的箱内安装是左大右小,大容量的控制开关和熔断器装设在左面,小容量的开关电器安装在右面。
(2)配电箱内的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安装板上。
(3)配电箱、开关箱及其内部开关电器的所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件均应作可靠的保护接零。保护接零必须采用标准的黄/绿双色线及专用接线板连接,与工作零线应有明显的区别。
(4)配电箱、开关箱电源导线的进出为下进下出,不能设在上面、后面或侧面,更不应当从门缝隙中引进和引出导线。
(5)导线的进、出口处,应加强绝缘,并将导线卡固。
(6)配电箱、开关箱内优先选用铜线。为了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保护零线应采用绝缘铜线。
(7)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8)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4.总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1)本工程用电采用TN-S系统。因本工程现场较大,临时线路较多,所以总配电箱应设置漏电保护器(FQ)。
(2)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适应。
(1)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他仪表。 5.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1)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应与总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以及配电线路相适应。
(2)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路(或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适应。
6.开关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1)开关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应与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以及配电线路相适应。作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第一级,也是最主要的防漏电措施,所以开关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2)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开关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六、漏电保护器
1.漏电保护器的作用
(1)当人员触电时,在尚未达到受伤害的电流和时间内即跳闸断电。
(2)若设备线路发生漏电故障,应在人尚未触及时即先跳闸断电,避免设备长期存在隐患,以便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如未排除故障,则无法合闸送电)。
(3)可以防止因漏电而引起的火灾或损坏设备等事故。 2.漏电保护的接线方法
(1)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2)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3)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4)在干燥环境下工作的36V及36V以下的用电设备,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5)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功能。
(6)漏电保护器,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安装和使用。对搁置已久又重新启用和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查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七、现场照明
1.照明器使用的环境条件
(1) 在正常的空气相对湿度时使用,可选用开启式照明。
(2) 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
开启式照明器。
(3) 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选用防尘照明器。
(4) 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的等级选择相适应的照明器。 (5) 在振动较大的场所,应选择防震型照明器。 (6) 对有酸碱等强腐蚀场所,应采用防腐蚀型照明器。 2.特殊场合照明器的安全电源电压
(1) 有高温、导电灰尘和灯具离地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
36V。
(2) 在潮湿易触电体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 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
大于12V。 3.行灯使用要求
(1) 电源电压不得超过36V。
(2) 灯头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3) 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上无开关。 (4) 灯泡外侧有金属保护网。
(5) 金属网、反光罩、悬挂吊钩应固定在灯罩的绝缘部位上。 4.照明系统中灯具及插座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