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节财德会计法律制度教学内容(6)

2019-04-21 22:48

时,负责监交的人员应当是( )。 A.一般会计人员

B.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C.单位负责人

D.单位负责人指定的人员 『正确答案』C

【例题·判断题】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会计交接手续时,应当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监交。( ) 『正确答案』√

【例题·单选题】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应由( )负责监交。 A.其他会计人员 B.审计人员

C.会计机构负责人 D.单位负责人 『正确答案』C

【例题·判断题】移交人员办理完交接手续后,仍需对原工作期间经办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 『正确答案』√ 【例题·单选题】根据会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中发现“白条抵库”时,应采用的做法是( )。 A.由监交人员负责查清处理

B.由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C.由接管人员在移交后负责查清处理 D.由会计档案人员负责查清处理 『正确答案』B

本节重点把握:

1.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及内部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 2.代理记账机构;

3.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及继续教育; 4.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程序、责任)。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概述

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也就是对违法者的制裁。 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本节主要介绍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形,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二、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

(一)行政责任——是指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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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处罚——特定的行政主体基于一般行政管理职权,对其认为其违反行政法上的强制性义务、违反行政管理程序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 《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实施做出了如下规定:

(1)行政处罚主要分为六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

(2)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3)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4)当事人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或者是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5)行政机关在做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做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有关权利;当事人有权陈述和申辩。

(6)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做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2.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一种行政法律责任,是行政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或者过失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行政处分的形式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6项)等。 (二)刑事责任——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两者的主要区别:

一是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 二是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

三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 刑罚

(1)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犯罪分子只能判处一种主刑。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2)附加刑,既可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也就是说,对同一犯罪行为既可以在主刑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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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也可以独立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除出境。

【例题·判断题】行政责任是指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正确答案』√

【例题·判断题】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 ) 『正确答案』√

【例题·单选题】根据《刑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主刑的是( )。 A.罚金 B.没收财产 C.剥夺政治权利 D.有期徒刑 『正确答案』D

【例题·单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下列各项中,属于附加刑的是( )。 A.管制 B.拘役 C.有期徒刑 D.剥夺政治权利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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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反会计制度规定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 《会计法》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会计行为包括:

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是指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应当设置会计账簿的单位不设置会计账簿或者未按规定的种类、形式及要求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 2.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

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 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

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

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

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为。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违反《会计法》规定的有( )。 A.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的行为 B.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C.未在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行为

D.未按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行为 [答疑编号1612010605] 『正确答案』ABD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违反《会计法》规定的行为有( )。 A.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B.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行为

C.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 D.任用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行为 『正确答案』ABCD

【例题·多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违法会计行为的有( )。

A.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 B.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行为

C.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 D.任用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行为 『正确答案』ABCD

(二)违反会计制度规定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责令限期改正。

2.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有权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例题·单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对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单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 )。 A.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B.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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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D.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正确答案』B 3.给予行政处分。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形式的有( )。 A.行政拘留 B.罚款

C.暂时停业整顿

D.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正确答案』BD

(三)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特征

(1)伪造会计凭证的行为——以虚假的经济业务或者资金往来为前提,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的行为;

(2)变造会计凭证的行为——采取涂改、挖补以及其他方法改变会计凭证真实内容的行为; (3)伪造会计账簿的行为——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伪造或者变造的虚假会计凭证填制会计账簿,或者不按要求登记账簿,或者对内对外采用不同的确认标准、计量方法等手段编造虚假的会计账簿的行为;

(4)变造会计账簿的行为——采取涂改、挖补或者其他手段改变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的行为; (5)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虚假的会计账簿记录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凭空捏造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对财务会计报告擅自进行没有依据的修改的行为。

2.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刑事责任

按照犯罪情节、手段,分别以偷税罪、公司提供虚假会计报告罪、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及其他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1.与税款有关——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l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l0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l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l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述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10%以上并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依照前述规定处罚。

2.与财务会计报告有关——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3.与中介机构有关——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包括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上述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本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4.其他——如果行为人为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贪污、挪用公款、侵占企业财产、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实施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应当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分别定罪、处罚。

3.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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