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大学艺术系
教师教学、科研艺术成果(作品)认定标准
艺术创作是艺术专业教师的重要学术科研主体,其艺术创作水平的高低代表着该教师学术水平的高低,也决定了其教学质量的高低。艺术专业教师的艺术创作活动和其他学术科研活动一样应当予以重视和大力支持。为进一步完善艺术系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制度,充分调动艺术系专业教师进行艺术专业创作以及指导学生参展参赛的积极性,为艺术系教学人员的考评、奖励与进修、岗位晋升提供科研量化考评依据。现依据国家的艺术教育法规,以及参照校有关科研文件的精神,针对我系美术、设计与音乐专业教师的艺术成果形式,特制定本标准作为有关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一、认定的艺术成果形式:
绘画、雕塑、书法、陶艺、摄影、艺术设计、产品设计、动画设计、数码艺术、影视广告以及音乐表演、作曲、歌舞等形式的艺术成果,参加由国家、省、市政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艺术机构组织的艺术展赛(活动),持有证书、画册或期刊等相关凭证,予以认定。
在市级以上的政府传播媒体(广播电视台等)公开播放的艺术作品,由该媒体单位出具证明或提交该作品的影像资料,予以认定。
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公司)出版的教材、画册、专集(辑)、唱片,予以认定。
指导学生参加各类艺术活动、展赛、获奖,给予认定。 二、艺术成果量化认定的计分办法
序 分 类 号 一级期刊 300 200 100 在期刊发表的美术及音乐作品,必须达一个版面(A4)以上(不按具体作品数量计算)。学术期刊发表的类 别 分 值 津贴 备 注 1 教师艺术作品发表 核心期刊 全国性学术期刊;老本科院校学报;全国性学术论坛宣讲、作品(文章)发表 省级学术期刊;一般CN专业期刊;省级学术论坛宣讲、作品(文章)发表 全国美展,金钟奖、梅花奖等全国权威艺术大展、大赛(二至五年一届) 政府双年展(著名国际艺术大展)全国电视大奖赛 国务院部委、中国美术家协会、音乐家协会组织的艺术展(演)赛; 或国家一级专业协会(学会)、全国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大赛(指双年、三年、五年展)(或国际艺术展赛、全国著名画廊) 国家一级专业协会(学会)、全国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艺术展(演)赛(全国知名画廊、艺术机构、著名高校) 国家一级专业协会(学会)专业委员会、分会以及省政府、省美术家协会、音乐家协会组织的艺术展(演)赛 省厅部门、省行业主管部门、省一级专业协会举办的艺术展(演)赛(著名画廊、艺术机构、知名高校) 省一级专业协会(学会)分会、专业委员会以及市厅级举办的各类展(演)赛(知名画廊、艺术机构、团体、本科高校) 一般艺术机构、画廊、社会团体、单位举办的各类艺术作品展览、大赛 金奖、一等奖 银奖、二等奖 美术及音乐作品按期50 计算,每期刊物只计算一篇 500 400 300 2 艺术作品入选(参赛) 200 150 同一作品在不同刊物发表或展赛入选,不予重复记分,按发表的最高级别刊物、入选最高级别展赛为计分标准。 (同一展赛不同艺术成果入选认定不超过两件) 100 50 20 100 75 50 25 50 在省以上级别获奖按相应级别入选分值基础上累加;权威国展双倍累加,省厅以下级别按1/2分值累加(根据奖项的稀缺度、含金量分值可有所增减) 3 艺术作品获奖 铜奖、三等奖 优秀奖 优秀奖(所设唯一奖项)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美术与设计作品比赛的教学成果,应当给予认定。认定等级与分值可参照上述标准奖励(若是针对于大学生举办的展赛分值为上述标准的1/2)(同一展赛同一教师认定指导学生数不超2人)(指导教师无署名的,由教研室以上部门出具证明认定) 4 指导在校学生入选、发表或获奖 市、校级一等奖 市、校级二等奖 市、校级三等奖 市、校级优秀奖 省级美术馆(政府音乐厅)、全国知名画廊、艺术机构主办 省级画廊(音乐厅)、艺术机构主办 市、校级 30 20 15 10 多人共同指导的,分值按排名协商分配 300 多人联展的按比5 教师个人作品展(演唱会) 200 100 50 40 30 20 金奖、一等奖 银奖、二等奖 铜奖、三等奖 优秀奖 金奖、一等奖 银奖、二等奖 铜奖、三等奖 优秀奖 金奖、一等奖 银奖、二等奖 铜奖、三等奖 500 400 300 200 300 250 200 100 200 150 100 例均分 6 指导学生班级课业作品展(演唱会)或学生个人作品展(演唱会) 市、校级(含校团委、学生会、系举办) 优 良 中 合格 多人共同指导的,分值按比例均分或按排名协商分配(成绩、分值由学术委员会评定) 教育部、文化部或国家一级专业协会(学会)组织的音乐、舞蹈、曲艺、戏剧比赛 7 音乐教师参加专业活动 参加省级以上宣传、文化、艺术主管部门主办或省一级专业协会(学会)组织的省级规模以上的音乐活动项目 由省级或省一级专业协会(学会)组织的省内普通音乐活动比赛项目 优秀奖 金奖、一等奖 由市级政府或市一级专业协会组织的音乐活动项目 银奖、二等奖 铜奖、三等奖 优秀奖 50 100 75 50 25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比赛获奖,应当给予指导教师认定为教学成果。获奖等级与分值可参照上述标准奖励(若是针对于学生举办的展赛分值为上述标准的2/3)(同一展赛同一教师认定指导学生数不超三人) 音乐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专业活动比赛 市、校级一等奖 市、校级二等奖 市、校级三等奖 市、校级优秀奖 专业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大型艺术活动 省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大型艺术活动 市政府组织的大型艺术活动 全校性大型艺术活动 30 20 15 10 200 120 80 多人共同指导的,分值按比例均分或按排名协商分配 多人共同指导的,分值按比例均分或按排名协商分配 8 9 10 教师音乐作品 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戏剧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舞蹈荷花奖 中央电视台电视大奖赛 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出, 省级电视台、省级人民广播电台播出, 市级电视台、市级人民广播电台播出, 全国性论坛 省、厅级 市、校级 500 400 300 200 50 100 50 30 同一作品多次入选、展播的,取最高级别认定一次 11 讲座(论坛) 画册、专著、音乐专集(辑)、教材出版 论坛以获邀请并有论文宣读或入选论文集的,给予认定 12 中国音乐家音像出版社、中国唱片总公司、中国广播音像出版社出版的音像带、唱片、CD等个人专500 集(辑);或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发行的专著、画册、教材 省级音像出版社(公司)出版的音像带、唱片、CD等个人专集(辑);在国家二级、省级出版社发行的专著、画册、教材 市级出版社(公司)出版的音像带、唱片、CD等个人专集(辑)、画册、作品集、教材 300 100 三、附则
1、以上艺术类成果认定必须具备充分的证明材料。
2、在艺术科研成果认定中,如出现本办法没有涵盖的特殊艺术成果,可参照相近似成果等级认定,或提请系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 3、本办法由系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4、其它相关科研成果以校“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教学成果积分对应表” 标准认定。 5、末尽事宜,以系学术委员会研究商讨为准。
附:《XXX大学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积分对应表》(表二)
《XXX大学教学改革、教学成果、课程建设积分对应表》(表三)
XXX大学艺术系学术委员会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