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一批农产品加工大县。农产品加工业产值100亿元以上的县(市、区)达到10个以上。
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提高农业生产的标准化水平。制定并实施严格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标准。依靠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分品种、分地域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加大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及管理工作力度,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保护。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名牌农产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立农产品生产企业自律性检测网络。加强检测人员和监管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防止违禁投入品和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农村市场,并加大查处力度。 五、提高农民经营组织化程度
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完善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实施“五大工程”,提高农民经营的组织化程度。
专栏7:农民专业合作社“五大工程”建设
——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5000家,入社农户数量达到30万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工程。重点加强对农产品流通、科技推广、农产品加工等不同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逐步培育具有代表性的示范社。指导建设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500个。
——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工程。全面推行省、市、县三级人才培训制度,力争每个合作社每年有一人参加培训,力争全省培训合作社专门人才3.5万人次。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超对接”工程。力争30%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能够实现社超对接、社企对接,并逐步建立从产地到零售终端的鲜活农产品供应链系统。
——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培育工程。力争全省30%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创建一批具有农产品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一批具有国内广泛影响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品牌。 六、建立健全农业服务体系
以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植保机防、农机作业、动物疫防、农户科学储粮等为重点,加强乡镇农技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推广“管理在县、服务在乡(镇)”的服务运行模式。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推进农资连锁配送为农服务工程。围绕推进生产经营信息化,加强“金农”工程和“12316”惠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在线及时为广大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市场信息服务等。
第十一章 服务业
把推动服务业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以开展服务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企业分离试点和创建现代服务业发展示范园区为抓手,在全省构建生产性服务业体系完备、生活性服务业丰富繁荣、新兴服务业优势突出的服务业发展新格局。加快形成旅游、文化、金融、商务等4个增加值过千亿元的现代服务产业,现代物流业增加值力争突破两千亿元,创建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示范园区60家以上。服务业增加值迈上万亿元新台阶。 一、突破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重点发展关联性强、拉动作用大的金融、现代物流、信息、商务等服务业。打造武鄂黄(石)冶金建材、武随襄十汽车、武荆(门)宜化工纺织三条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带,引导资源要素集聚,带动产业优化升级。
现代物流业。围绕将湖北建成中部乃至全国重要现代物流基地的战略目标,建设武汉城市圈物流圈、鄂西物流圈和长江物流带,强化生产物流,延伸商贸物流,积极发展冷链物流,加快发展第三方综合物流。培育物流骨干企业,力争建设国家5A级物流企业5—6家,4A级10—15家,3A级25—30家。着力将武汉打造成全国重要的物流中心,加快建设宜昌三峡现代物流中心等区域性物流中心和其他地区性物流节点城市,基本形成口岸物流、行业物流和城市配送物流相结合的现代物流体系。围绕建设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支持襄阳、宜昌、黄石等争取建立保税物流中心,推进口岸物流发展;围绕汽车、钢铁、石化等优势产业,推进物流与制造业的联动发展;围绕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加快发展大宗商品和农村物流,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储备;围绕完善城市功能,促进城市配送物流发展。加强转运设施建设,合理布局物流园区,加快推进武汉江北新港、宜昌港区、三峡、十堰等铁路物流基地建设。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利用物联网技术对物流环节进行全流程管理的模式。积极培育物流人才。推进物流标准化建设。
金融业。围绕建设中部地区金融机构聚集区,推进金融一体化建设。加快发展湖北银行、汉口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交银国际、长江证券、合众人寿、长江保险等本土金融机构,培育农村金融机构,引导和支持在武汉新设和迁入国际国内金融机构总部、地区总部、分支机构。重点打造汉口建设大道、武昌中南路金融产业及金融总部聚集区和武汉光谷金融港,将武汉打造成全国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建设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培育优质后备上市资源,支持和鼓励企业上市融资,推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积极发展债券市场。鼓励产权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金融租赁、信用贷款等产品创新,推进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进行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争取相关期货交易所在我省设立稻谷、玉米、钢材等期货品种的现货交割仓库。拓宽保险服务领域,积极发展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再保险和保险中介市场。大力发展产业、创业、股权等各类投资基金。积极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争取国家批准武汉离岸金融业务试点。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信息服务业。以软件、信息传输和数字内容等领域为重点,加快信息服务业发展。做大做强软件业,重点发展国产数据库等优势软件产品,大力发展嵌入式软件产品,加快发展软件及服务外包,培育壮大核心骨干企业,加大引导软件企业提供SaaS(软件即服务)等模式服务应用聚合平台和技术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力度,重点打造光谷软件园等软件产业聚集区。加快发展信息传输和数字内容产业,着力培育3G应用、移动搜索等通信和网络增值服务,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和面向市场的云计算服务。加快推进数字湖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提高基础测绘保障水平,发展地理空间信息产业。
商务服务业。按照依法规范、鼓励发展、加强自律的原则,加快发展法律仲裁、会计税务、咨询评估、工程设计、文化创意、会展等商务服务业,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不断提高服务机构的社会公信力。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商会,积极推进政会分开、分类管理,健全自律机制,培育一批按市场规范运作、在行业中具有广泛代表性、与国际接轨的行业协会。加快汉口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大力发展现代会展业,打造武汉国际博览中心、国际会展中心、科技会展中心等会展产业平台,做精做强具有产业和地方特色的常设性会展,培育会展业品牌。积极发展广告业,整合媒体广告资源,培育一批大型广告企业,打击虚假广告。大力发展金融、会计鉴证、法律服务业。促进科技、认证、投资、决策等咨询机构向“专精特优”方向发展。加快发展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打造区域性人力资源信息平台。支持市场交易类中介服务的发展,打造武汉、襄阳、宜昌等特色交易类中介聚集区。 二、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规范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环境,把发展服务业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促进商贸、旅游、文化、体育、房地产、家庭等生活性服务业的繁荣发展。
商贸餐饮业。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餐饮业,鼓励餐饮龙头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特许加盟等方式整合现有资源,不断拓展经营领域,实现品牌化、规模化发展。规范现有批发零售市场,促进有形市场的升级改造。大力发展网络购物、专业配送等新型流通业态,探索中小型消费品市场向专业商场、主题购物中心和品牌展销中心等转型。鼓励武商、中百、中商、湖北新合作、富迪等企业不断扩张规模,形成一批年销售收入超过200亿元的大型商贸企业,打造全国知名品牌。推动武汉核心商圈及汉口北市场群等综合性批发市场建设,辐射带动其他大中城市商贸集群的发展,基本形成覆盖全省的城乡商贸流通网络。继续推进农村市场建设,在全省80%的行政村、所有乡镇建立和改造标准化“农家店”,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流通网络,逐步实现消费品、农资、药品、图书同网流通。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在农产品生产地和集散地扶持发展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全国性和跨区域农产品批发市场。
房地产业。以优化结构、改善供给、规范市场为重点,有序发展房地产业,促进住房合理消费。稳步发展住宅地产市场,完善住宅供应结构,严格控制大户型商品房和高档商品房建设,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积极有序发展商业、工业、旅游地产等,加快发展大中型城市商业地产,为现代高端商务和专业服务提供载体;加快推进中小城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引进专业性强的地产企业开发工业园区。发展房地产中介服务,完善住房二、三级市场,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完善房地产综合信息发
布制度及监测体系,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监测。加强现代物业管理,提高市场化程度和服务水平。
家庭服务业。重点发展养老服务、社区服务、家政服务和病患陪护,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用品配送等,鼓励创办家庭服务企业,推进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养老服务,逐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统筹社区内家庭服务业发展。积极发展家庭护理、家庭教育、清洁卫生、幼儿服务等家政服务,大力实施“巾帼家政服务员培训工程”,做大做强一批规模较大的家政服务企业。
体育产业。积极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培训服务、体育中介服务等,促进体育产业与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协调发展。 三、培育壮大新兴服务业
运用信息技术和现代经营理念,拓宽服务业领域,支持市场潜力大、产业基础好、具有科教优势的动漫、服务外包、通用航空等新兴服务业的发展。
动漫产业。支持动漫企业自主研发具有知识产权的漫画、动画等,开发动漫衍生产品,延长动漫产业链。加快发展江通动画、武汉新技术开发区动漫等动漫产业园。
服务外包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后台服务、科技研发、劳务服务、商贸营销等在岸服务外包。积极发展离岸服务外包。依托钢铁、汽车、船舶等产业基础和科研资源优势,发展知识流程外包、业务流程外包和信息技术外包。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为核心,将武汉打造成中部最大的服务外包基地。
通用航空服务业。加快襄阳、荆门等通用航空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发展通用航空综合保障服务、航空旅游休闲产业等,加快襄阳通用航空综合保障服务园、荆门航空旅游生态和农用航空产业园等建设。
四、营造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环境
建立公平、规范、透明的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服务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实行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扩大服务业用地供给,对鼓励类服务业在供地安排上给予倾斜。加大对劳动密集、技术先进、节能减排、便民利民等方面服务业的支持力度。扩大政府采购服务产品范围。 五、推进服务业与第一、第二产业的融合
加快三次产业融合的步伐,实现服务业和第一、第二产业之间的相互融合与协调发展。 推进服务业与第一产业的融合。重点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需求,加快构建和完善以生产销售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等为重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推进服务业与第二产业的融合。推进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积极开展企业分离试点,将企业的研发、设计、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剥离出来,促进企业专业化分工,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促进服务业与第二产业在更高层次的融合,推进科技服务业向制造业前期研发、设计等领域渗透;推进金融、信息等服务业向制造业融资、管理等领域渗透;推进现代物流、商贸、商务、创意设计等服务业向制造业产品销售、售后服务、信息反馈等领域渗透。 第十二章 旅游业
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服务业中的引擎和龙头作用,整合旅游资源,加强旅游策划,挖掘文化内涵,做大做强旅游产业,把旅游业培育成战略性支柱产业,努力建设旅游经济强省。培育3—5家国内知名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5家以上旅行社进入全国“百强”行列。4A级以上旅游景区达到100家以上,其中5A级旅游景区达到10家以上。旅游总收入达到3000亿元。
一、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优先改善交通条件,构建以航空、铁路干线、城际铁路、高速公路、骨干航道为主骨架,旅游公路、旅游航道及旅游站场为补充的现代综合旅游交通网络。依托武汉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的优势,开通直达主要客源地的国际国内航线,增开武汉至省内各重要旅游城市的客运专列,建设武汉高铁旅游服务中心。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形成若干条水上黄金旅游线路。实现所有景区均与道路状况良好的旅游公路连接,旅游集散地、目的地开通至区域内主要景点的旅游客运专线。加快建设和完善旅游集散地和景区的宾馆酒店、停车场、供水、供电、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 二、打造旅游精品名牌
实施精品名牌战略,加快旅游核心景区和旅游基地建设,加强旅游线路集成,建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旅游目的地。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突出生态和文化优势,重点打造以长江三峡、武当山、神农架、清江和荆楚文化为依托的大型旅游综合体。武汉城市圈围绕都市旅游、生态休闲旅游、文化旅游和红色旅游,加快建设大别山游憩带、鄂东—鄂南水体和山地游憩带,积极发展以鄂东禅宗文化为主的宗教旅游、以矿冶文化为主的工业旅游,大力发展温泉旅游和绿色森林旅游。武汉依托高铁优势,以东湖风景区为核心,以大黄鹤楼风景区、省博物馆、首义园、木兰生态旅游区等为重点,发展大都市休闲旅游。大力发展红色旅游,重点打造武汉、黄冈大别山、孝感大悟等国家重点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武昌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红安革命烈士陵园等景点,武汉—麻城—红安等国家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推进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充分发挥我省舞台艺术精品突出的优势,整合和推出观赏性、互动性强的精品剧目和情景艺术。实施“一县一品”文化品牌建设工程,大力发展特色文化旅游。保护利用民俗文化资源,加快发展民俗文化旅游。积极创建特色鲜明的旅游城市、强县和名镇名村名街,围绕“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提高旅游产品组合能力。加强与外省市的合作,与重庆联手打造长江三峡无障碍旅游区,与安徽、河南联手打造大别山全国重要红色旅游基地,与广东、湖南等联手打造高铁旅游示范区。